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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外财政支出
合肥县地方财政在清朝和民国时期均无预算内、预算外之分。1953年,合肥市建立一级财政时,所有支出均列入预算内。1955年开始划分财政预算内、外收支。预算外支出主要用于弥补预算内不足,举办地方一些必要的事业。开支项目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经济建设投资、社会文教费、行政管理费、其他支出、“五小”企业投资、处理历年遗留问题等。合肥市从1955年划分预算内、外支出起,到1985年止,全市预算外总支出为17493万元(缺1955年)。
1953~1985年合肥市预算外财政支出总表单位:万元
1953~1985年合肥市预算外财政支出总表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