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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维权机构
1949年11月,皖北区民主妇联筹委会成立即设立福利部,负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1954年2月后,安徽省及各市、专区(地区)、县(区)妇联内设机构均设立了福利部(曾更名为生产福利部、妇女权益工作部),有专人负责维权工作。1983年12月,省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处,维权工作移交法律顾问处。
妇联法律顾问处的主要任务是:对广大妇女进行法制教育并提供法律咨询和代写诉状、代理诉讼服务;向立法机关和司法部门提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接待和办理妇女来信、来访。1984年,蚌埠市在街道、居委会、郊区及所辖县的乡村建立法律咨询组,配备法律咨询员1946人。1985年,六安县建立81个法律咨询点,定期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
1988年4月,省妇联和省心理学会联合创办安徽省妇女心理咨询站。1989年底,全省县(区)以上各级妇联共建法律顾问处(组)84个;配备专职干部77人,其中取得律师资格的7人,聘请兼职律师78人。
妇联法律顾问处的主要任务是:对广大妇女进行法制教育并提供法律咨询和代写诉状、代理诉讼服务;向立法机关和司法部门提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接待和办理妇女来信、来访。1984年,蚌埠市在街道、居委会、郊区及所辖县的乡村建立法律咨询组,配备法律咨询员1946人。1985年,六安县建立81个法律咨询点,定期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
1988年4月,省妇联和省心理学会联合创办安徽省妇女心理咨询站。1989年底,全省县(区)以上各级妇联共建法律顾问处(组)84个;配备专职干部77人,其中取得律师资格的7人,聘请兼职律师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