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电影发行
发行机构
1958年9月1日,合肥市电影发行站,负责16毫米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管理,为合肥解放后成立的第一个电影发行和放映管理机构。
1959年4月,安徽省电影工作会议决定,16毫米影片由原专市代理发行改为自购拷贝经营,并代理省公司发行35毫米影片,据此,合肥市电影发行站改为合肥市电影发行公司,电影发行业务范围包括合肥市区、郊区及市辖县。1963年5月,市电影公司撤销,业务归并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64年10月,恢复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为省公司的派出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具体管理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业务,财务仍由省公司统管,影片由省公司统一分配、调度。
1972年6月,恢复市电影公司,隶属市文化局领导,业务受省电影公司指导,为合肥市及辖县电影发行和放映主管机构。
发行渠道
1949年以前,合肥民间放映影片,均通过私人片商租借。片商从制片厂购买拷贝,然后由本人或通过代理人,与放映单位按拷贝成色,商定比例分成,签订合同。军方和官方的放映队,则大多是通过驻在南京的美国新闻处等,定期换取影片。
1949年合肥解放初期,肥光电影院放映的影片,是由院方派人到蚌埠、芜湖两地,通过私人影片商租用。1950年底,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华东公司南京办事处建立后,合肥所需影片逐步改由南京办事处提供。当时肥光电影院有专人经常来往合肥、南京之间,换取影片节目。
1953年1月24日,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华东区公司安徽省办事处成立(1956年6月5日改为中国电影发行公司安徽省公司)后,合肥市解放、肥光两电影院,便直接由该办事处供片放映。
1958年9月1日,合肥市正式建立影片发行机构。至1980年,市属三县先后建立电影公司,全市及辖县较为完善的影片发行渠道基本形成,并担当起全市城乡各类放映单位和各种类别影片发行工作任务。
合肥市历年发行放映情况统计表

1958年9月1日,合肥市电影发行站,负责16毫米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管理,为合肥解放后成立的第一个电影发行和放映管理机构。
1959年4月,安徽省电影工作会议决定,16毫米影片由原专市代理发行改为自购拷贝经营,并代理省公司发行35毫米影片,据此,合肥市电影发行站改为合肥市电影发行公司,电影发行业务范围包括合肥市区、郊区及市辖县。1963年5月,市电影公司撤销,业务归并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64年10月,恢复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为省公司的派出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具体管理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业务,财务仍由省公司统管,影片由省公司统一分配、调度。
1972年6月,恢复市电影公司,隶属市文化局领导,业务受省电影公司指导,为合肥市及辖县电影发行和放映主管机构。
发行渠道
1949年以前,合肥民间放映影片,均通过私人片商租借。片商从制片厂购买拷贝,然后由本人或通过代理人,与放映单位按拷贝成色,商定比例分成,签订合同。军方和官方的放映队,则大多是通过驻在南京的美国新闻处等,定期换取影片。
1949年合肥解放初期,肥光电影院放映的影片,是由院方派人到蚌埠、芜湖两地,通过私人影片商租用。1950年底,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华东公司南京办事处建立后,合肥所需影片逐步改由南京办事处提供。当时肥光电影院有专人经常来往合肥、南京之间,换取影片节目。
1953年1月24日,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华东区公司安徽省办事处成立(1956年6月5日改为中国电影发行公司安徽省公司)后,合肥市解放、肥光两电影院,便直接由该办事处供片放映。
1958年9月1日,合肥市正式建立影片发行机构。至1980年,市属三县先后建立电影公司,全市及辖县较为完善的影片发行渠道基本形成,并担当起全市城乡各类放映单位和各种类别影片发行工作任务。
合肥市历年发行放映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