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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安徽女子公学开设幼稚园,招收4至6岁幼儿40人。同年清政府《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女子师范学堂附设女子小学及蒙养院,安徽幼儿教育随之兴起。宣统元年(1909年),安徽有蒙养院8所。民国17年(1928年),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大学院训令提出:“幼稚教育为一切教育之基础,至关重要……务希于十七年度起,即饬所属实验小学或师范附属小学,尽先设立幼稚园,十八年度开始在乡村小学内酌设乡村幼稚园,以期幼稚教育渐次推广”。民国23年,安徽全省有幼稚园39个,入园幼儿1496人,教职工65人。民国35年,全省有幼稚园44所,入园幼儿1778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女干部的子女一般寄养在群众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托幼事业迅速发展。一、托幼工作领导机构
1949年,皖北区民主妇联筹备委员会和皖南区民主妇联筹备委员会(简称妇筹会)遵照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妇联章程中有关保护妇女权益和儿童福利的宗旨,设立生产福利部或福利部,配合教育、卫生、民政、工会等部门开展托幼工作,发动群众,推动城乡托幼园、所发展。
1951年,为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强保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皖北保育委员会。皖北民主妇联副主任吴光任主任,成员有皖北行署民政处、文教处、卫生处、皖北保育院等单位负责人。1960年5月成立安徽省保教工作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杰任主任,省妇联主任应宜权、省卫生厅厅长朱世汉、省教育厅副厅长张俊杰任副主任。成员有省工会、团省委、省科委、省委办公厅、省民政厅、中共合肥市委等单位负责人。保教办公室设在省妇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省保教工作委员会停止工作。1979年2月,重新成立安徽省幼儿保教委员会(简称省保教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规划全省幼儿保教事业的发展,研究解决幼儿保教工作中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幼师和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保教质量。省革委会副主任胡开明任主任,省妇联副主任杨哲伦、省教育厅副厅长郭诚、省卫生厅副厅长杨钊任副主任。成员有省总工会、团省委、省贫协、省计委、省体委负责人。保教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1981年,省妇联成立儿童少年工作部(简称儿少部)。1984年,省保教委员会与省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简称省儿协)合并,全省托幼工作由省儿协领导。省妇联通过省儿协参与全省各类园所领导工作。1987年,国务院发出(87)69号文件,幼儿教育归教委主管,妇联儿童少年工作部继续负责城乡民办个体办园所工作。二、发展托幼组织
全省各地采取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以民办为主的办法,推进托幼组织的发展。1952年底,全省城乡有各类托幼组织3.6万多个,收托18.5万多儿童。1957年,全省城乡有各种形式的托幼组织2.2万多个,收托儿童51.4万多人,保教人员达6万多人。1958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托幼组织急剧发展,但许多徒有虚名。1960年,经过调整,托幼组织大幅度收缩。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托幼工作被斥之为“福利主义”,绝大多数托幼组织停办。70年代初期,城乡托幼组织逐步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托幼组织迅速发展,1988年底,全省有各类园所1.6万多个,入托幼儿87.5万多人,入托率达24.5%。
〔改革开放前的托幼组织〕
公办托幼组织:民国38年6月,有关部门筹建皖北区直属机关托儿所(后改名皖北保育院,即今中共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同年9月,皖南皖区妇筹会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皖南行署保育院(皖南皖北合并时并入皖北区直托儿所)。蚌埠、屯溪等城市妇筹会也先后于1949、1950年协助有关部门筹建机关托儿所,专收干部子女。1950年,各级妇联根据女职工要求,协助工厂、学校办园所。至1954年上半年,与妇联有联系的工厂、学校托儿所、托儿间共27处。
民办托幼组织: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民办托幼组织的发展,依靠群众办起了各类托幼园、所、组。
发展农村托幼组织。1950年春,蚌埠市妇筹会为解决治理淮河女民工的孩子入托问题,成立“治淮妇女托儿所筹备委员会”,向全市妇女开展宣传募捐,5天内筹款64元,先后在席家沟等4处工地办起托儿所,有保育员9人,收托儿童120多人。全省广大农村采用“托儿互助”托儿互助办法:妇女劳力上堤或参加农业生产时,把孩子交给村里不能做重体力活的老人或孕妇带,由女劳力替带孩子的人做农活或家务活,这种以工换工,自愿互利的办法叫托儿互助。办法,解决孩子托管问题。1950年底,皖南区徽州、宣城、池州3个专区有托儿互助组织725个,收托儿童7057人。1951年,蚌埠、安庆、泗洪(现属江苏省)妇筹会协助民政部门兴办救灾性托儿所,收托儿童370名。
为推动农村托幼工作发展,1953年,省民主妇联在《安徽日报》发表《对目前农村组织农忙托儿互助的几个问题的研究》的文章,1954年编印《怎样组织农忙托儿互助》小册子,1955年又发表《积极开展农忙托儿互助工作》的文章,大力宣传托儿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托儿互助为群众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以及自愿互利,小型多样、民主管理等组织原则。
1958年,受“左”的路线影响,农村托幼组织急剧发展。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都办起了托儿所、幼儿园(班),保教人员由有文化的青年妇女担任,报酬由社队集体负担。
1960年8月以后,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大力压缩非生产单位劳力,充实生产第一线的指示,各级妇联采取调(调出)、换(以弱劳力换强劳力)、改(全托改为日托)、撤(撤销园所食堂)、并(距离近的园所合并)等办法,大力压缩园所保育员中青壮年劳力。经过整顿,托幼园所大幅度收缩。1961年,全省农村实行“责任田”,农民以户为单位劳作,妇女大都从事家庭副业生产,可以兼顾孩子,农村集体办的托幼园所基本停办。“改正责任田”后,省妇联提出根据生产需要和自愿原则组织小型托幼组织,保证母亲参加生产孩子不出事故,各地恢复重建了一些园所。1965年,黟县有托儿组(所)246个,幼儿园9个。濉溪县1~4岁婴儿37865人,入托8605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托幼工作被斥之为“福利主义”,除界首县黄庄公社张老家托儿所等少数园所外,农村托幼园所大多解散。1971年起,全省农村托幼组织有所恢复。
城市托幼组织。1952年,城市妇联为发动街道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组织创办临时托儿站,义务收托儿童。1952年10月至1953年10月一年间,芜湖市临时托儿站共收托儿童2.7万多人次。此外,还有夜间托儿站、基层干部培训班托儿站等,为参加学习的妈妈们服务。有的托儿站逐步发展为收取托费的常年托儿所。1952年底,全省共有托儿组、托儿站5000余个,收托儿童2.8万余人。
1955年,为推动城市托幼组织的发展,省妇联召开专、市及部分县妇联主任会议,并请民政、工会、卫生部门参加,共同讨论发展街道和工矿托儿所工作,提出依靠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园方针,发展民办园所。中共各级委员会也十分重视托儿工作,农村工作部在开展工作时,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总结托儿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许多机关、教育部门的园所停办,城镇民办园所大多数解散,仅有芜湖市康美幼儿园、蚌埠市六一幼儿园、南岗幼儿班、淮南市张素珍个体托儿户、合肥市明光路幼儿园、马鞍山市平湖街道托儿所等一些民办园所的保教人员仍坚持办园。1971年起,城市托幼组织有所恢复。
〔改革开放中的托幼组织〕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安徽省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全省托幼组织的发展也进入一个新时期。1979年,全省有各类常年托幼园所7000多个,收托儿童27.2万人。1979年9月,省保教委员会召开全省托幼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研究全省托幼工作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大办园所。提出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大、小幼儿园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四个轮子”指公办、单位办、集体办、私人办园所。,千方百计办园所的号召。1980年,先后分别召开地市保教委员会主任会议、农村托幼工作会议、城市托幼工作会议。1981年,举办全省托幼园所自制教玩具展览和保教干部培训班。1982年,举办全省妇联系统儿少工作干部培训班。这一系列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省托幼工作。
1983年底,据统计,全省共投入2652万元兴办托幼事业。各类园所11506个,收托婴幼儿44.7万余人,入托率9.25%,8个市的入托率为61.9%,8个地区入托率为7.9%。其中,教育部门公办园127个,小学附设幼儿班6798个,工厂办园所2124个,机关办园所368个,区社直办园所761个,街道民办园所289个,社队常年办园所831个,个体托儿户198个,其它10个。
1985年,省妇联在淮南市召开全省个体托儿户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这个市发挥退休教师、待业女知识青年作用,不花国家一分钱,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的经验。会后,省妇联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安徽省家庭和联户幼儿园、托儿所管理暂行办法》。是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这个文件。当年,妇联系统开始了自办园所工作。1989年,全省有民办、个体办园所9714个,妇联自办园所59个。当年全省婴幼儿入托87.5万余人,入托率为24.5%。城市3至6岁幼儿入托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安徽省部分年份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入托情况表
表3—7—1

〔调整培训保教人员〕
50年代至60年代,安徽省城乡民办园所保教人员大多来自家庭妇女,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而且文化不高,农村保教人员绝大多数是文盲。各地在开展托幼工作时,对保育人员进行了初步培训。1952年,芜湖市用3天时间对临时保育员进行训练,讲授科学育儿常识,托幼工作职业道德。当年全省农村培训保育员1.4万余人,1956年培训1.5万余人。至1966年,城市妇联联系的重点民办园都能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进行活动,一般民办园所也能进行一些唱歌、游戏、讲故事等活动。农村托幼组织,一般能做到讲卫生、注意教育方法,开展唱歌、讲故事做游戏等活动。
经过10年“文化大革命”,各类园所保教人员中“三多一少”“三多一少”指文化程度低的多、年老的多、体弱有病的多,幼师毕业生少。问题突出。1979年,省保教委员会把更新保教队伍、提高保教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推进保教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80年,创建全省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即合肥幼师学校,全省先后有10多所中师、职业学校开设幼师班。至1983年,全省园所共调出年老、文化低不适宜做保教工作人员2344人,调进年轻有文化人员5085人。1987年统计,全省各地共举办培训班1617期,培训54605人次。各地还建立幼教辅导网、幼教研究组、示范园等,实行大园带小园、公办园带民办园、示范园带一般园等办法,提高了保教人员素质。国家制定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草案)》等规章、制度得到实施,园所质量不断提高。
〔开展活动〕
50年代起,各级妇联经常在民办园所保教人员中开展“园所胜似家、阿姨赛妈妈”等活动,鼓励保教人员争当“红旗手、巧姑娘”,不断提高保教人员素质。1981年,举办全省托幼园所自制教玩具展览,展出作品731件(套)。1986年,举办第二次展览,展出作品60件(套),选送全国展览的16件。合肥市长江路幼儿园制作的多功能娃娃获一等奖,另有淮北市、阜阳地区两件展品获三等奖。
1986年5月,省儿协发出在全省保教人员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知,同年9月教师节,省儿协举办保教人员职业道德演讲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同年11月,省妇联、省教委、省工会、省文化厅联合举办幼儿教师普通话演讲赛。
〔调查研究〕
为了了解托幼园所情况,指导托幼工作更好发展,各级妇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1952年,皖南皖北妇联调查总结农村办托儿互助的经验,受到全国妇联重视予以通报,并在按语中指出“皖南北妇联在组织互助带孩子组这方面经验值得推广。”1961年,省保教委员会、省妇联、中共安徽省直机关委员会联合对省直机关66个幼儿园、托儿所进行检查,推动省直机关托幼工作。1979年,省保教委员会组织全省托幼工作大检查,抽调222名干部组成17个检查团,对省直机关及16个地市604个园(班)所进行检查。这次检查总结交流了经验,了解了存在问题和群众对办好园所的迫切愿望,提高了各级干部的认识,推动各级领导更加重视托幼工作。
〔表彰先进〕
1958年,安徽省有2名保教人员出席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她们是蚌埠市唐新兰、芜湖市秦素娥。同时,舒城县舒茶人民公社托儿所模型送大会展出。1959年,省妇联召开全省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表彰497名先进妇女,其中保教人员110多人。
1960年,省保教委员会召开全省第一次保教双先会,表彰379个先进集体,818名先进个人。1981年召开全省第二次保教双先会,表彰54个先进集体,348名先进个人。同年“六一”儿童节,省妇联表彰了9名优秀保教人员,22个先进园所。
1983年,全国儿协向在儿童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25年的人员颁发“园丁”荣誉纪念章。全省有340名保教人员获得此纪念章。
1981年至1989年,全省有28名保教人员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4个托幼园所获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3名保教人员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4个园所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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