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图书档案
一、书店
县新华书店1951年建立,店址在店埠镇北大街。营业间、办公室、仓库200平方米。主要发行学校课本,以及政治和社会科学方面书籍,年销售额5万元。1970年,店址移至青春路,新建营业间、办公楼、仓库946平方米。此时,以发行毛泽东著作为主,图书种类虽有增加,亦只897种。年销售总额15万元。1980年后,随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新华书店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店内实行经营承包,建立责任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有明显提高。1985年,图书发行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化教育、文学艺术、杂志刊物等3427种,销售总额133万元,比1970年增长7.7倍,上交利润9.7万元,比
1970年增长10.9倍。中、小学课本销售额92万元,占销售总额70%。
新华书店分销店从1954年到1955年,先后在梁园、元疃、撮镇等3处设新华书店分销店。每店营业间面积60到65平方米,专职发行员1到2人。1985年,每店发行图书480种到600种,销售总额2.2万元到4.4万元。无分销店地区,由供销合作社代售部分书籍。
个体书店1981年兴起个体书店,走乡串户,摆摊设点,补充了新华书店的供应网点,方便群众。1985年,计有民办书店11个,营业员14人,经营科技、文艺、杂志、年画、文化教育等各类图书80种到250种,年销售总额27万多元。其中设于店埠镇的,有刘泽海、王昌国、刘泽恩、杜金林等4家。全县另有出租书摊76个。
二、图书馆室
县图书馆1957年以前,县文化馆设图书室,收藏图书。1958年划出,成立县图书馆。1962年,又并入县文化馆。至1965年,收藏现代图书2万余册,古籍版本图书7000余部、3万余册。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大部被毁,被毁书籍中有3部(诗经、后汉书、XX诗集)17卷宋版书,全部拓本《戏鸿堂法帖》,海瑞书写的对联。1977年以后,陆续购置图书。1979年,再次划出建立县图书馆。1985年,图书馆有职工8人,书库90平方米,阅览室30平方米,收藏图书5.2万册、刊物94种、报纸19种。全年有读者9万人次,阅览14.4万册次(内阅9万册次,外借5.4万册次)。
基层图书室1952年,定光乡定光寺村办起第一个农村图书室。至1957年,区、镇、乡、厂矿、学校计办图书室93个,“文化大革命”中解体,图书散失。1977年,又陆续兴办基层图书室。1978年,石塘、白龙两区文化站,试行“借阅图书,适收租金”,满足了万名读者的需求;藏书也由二三百册增加到二三千册。次年,全县推广这种“以书养书”做法。1985年,图书室增加到49个,藏书4万册。
三、档案馆室
档案馆1951年,县政府建档案室,1957年县委会建档案室,1959年两室合并建档案馆。馆舍140平方米,以木橱存放案卷。1975年,新建楼房两层、12间、500平方米;增添铁橱30套。1980年后,增添铁橱28套,木橱22套。1985年,档案馆配干部8人。有铁橱58套,木橱47套,吸尘器1台,电扇4台,照相机1架。增强了防火、防潮、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阳光直射设备。馆存资料有:全宗43个、10365卷(永久6142卷,长期3944卷,短期279卷);专业档案206卷,目录、索引36册、224份;资料刊物2500册。馆存资料在多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966年以前,档案馆接待调阅档案5365人次。1977年到1985年,接待调阅档案2557人次。在冤假错案复查,房屋、土地、水利纠纷,编史、修志资料等方面,提供了史实依据。
档案室县以下单位建档案室。至1966年,建档案室的单位有69个(县直33个,区、社36个)。建档单位将当年文件及时立卷,又整理了解放以来积存文件10.5万多件。1985年,县直单位和区、乡有档案室86个,配专、兼职档案干部76人。共有档案橱657个,立卷归档文件16753卷。有14个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县新华书店1951年建立,店址在店埠镇北大街。营业间、办公室、仓库200平方米。主要发行学校课本,以及政治和社会科学方面书籍,年销售额5万元。1970年,店址移至青春路,新建营业间、办公楼、仓库946平方米。此时,以发行毛泽东著作为主,图书种类虽有增加,亦只897种。年销售总额15万元。1980年后,随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新华书店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店内实行经营承包,建立责任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有明显提高。1985年,图书发行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化教育、文学艺术、杂志刊物等3427种,销售总额133万元,比1970年增长7.7倍,上交利润9.7万元,比
1970年增长10.9倍。中、小学课本销售额92万元,占销售总额70%。
新华书店分销店从1954年到1955年,先后在梁园、元疃、撮镇等3处设新华书店分销店。每店营业间面积60到65平方米,专职发行员1到2人。1985年,每店发行图书480种到600种,销售总额2.2万元到4.4万元。无分销店地区,由供销合作社代售部分书籍。
个体书店1981年兴起个体书店,走乡串户,摆摊设点,补充了新华书店的供应网点,方便群众。1985年,计有民办书店11个,营业员14人,经营科技、文艺、杂志、年画、文化教育等各类图书80种到250种,年销售总额27万多元。其中设于店埠镇的,有刘泽海、王昌国、刘泽恩、杜金林等4家。全县另有出租书摊76个。
二、图书馆室
县图书馆1957年以前,县文化馆设图书室,收藏图书。1958年划出,成立县图书馆。1962年,又并入县文化馆。至1965年,收藏现代图书2万余册,古籍版本图书7000余部、3万余册。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大部被毁,被毁书籍中有3部(诗经、后汉书、XX诗集)17卷宋版书,全部拓本《戏鸿堂法帖》,海瑞书写的对联。1977年以后,陆续购置图书。1979年,再次划出建立县图书馆。1985年,图书馆有职工8人,书库90平方米,阅览室30平方米,收藏图书5.2万册、刊物94种、报纸19种。全年有读者9万人次,阅览14.4万册次(内阅9万册次,外借5.4万册次)。
基层图书室1952年,定光乡定光寺村办起第一个农村图书室。至1957年,区、镇、乡、厂矿、学校计办图书室93个,“文化大革命”中解体,图书散失。1977年,又陆续兴办基层图书室。1978年,石塘、白龙两区文化站,试行“借阅图书,适收租金”,满足了万名读者的需求;藏书也由二三百册增加到二三千册。次年,全县推广这种“以书养书”做法。1985年,图书室增加到49个,藏书4万册。
三、档案馆室
档案馆1951年,县政府建档案室,1957年县委会建档案室,1959年两室合并建档案馆。馆舍140平方米,以木橱存放案卷。1975年,新建楼房两层、12间、500平方米;增添铁橱30套。1980年后,增添铁橱28套,木橱22套。1985年,档案馆配干部8人。有铁橱58套,木橱47套,吸尘器1台,电扇4台,照相机1架。增强了防火、防潮、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阳光直射设备。馆存资料有:全宗43个、10365卷(永久6142卷,长期3944卷,短期279卷);专业档案206卷,目录、索引36册、224份;资料刊物2500册。馆存资料在多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966年以前,档案馆接待调阅档案5365人次。1977年到1985年,接待调阅档案2557人次。在冤假错案复查,房屋、土地、水利纠纷,编史、修志资料等方面,提供了史实依据。
档案室县以下单位建档案室。至1966年,建档案室的单位有69个(县直33个,区、社36个)。建档单位将当年文件及时立卷,又整理了解放以来积存文件10.5万多件。1985年,县直单位和区、乡有档案室86个,配专、兼职档案干部76人。共有档案橱657个,立卷归档文件16753卷。有14个单位建立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