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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十三个单位关于开展第二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皖发〔1983〕102号
各地、市、县委,各大学党委,省直各部、委、厅、局党组:
现将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十三个单位《关于开展第二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职责。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十三个单位提出,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的第一仗取得胜利的基础上,开展第二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是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进行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这一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各有关部门要予以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要边宣传边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思想和工作双丰收。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