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饲养繁殖
建国前,不少农家无力养畜,只饲养极少量的家禽。1949年统计,境内大牲畜饲养量为3万头,其中役畜2.6万头,存栏猪8.7万头,羊0.2万只,家禽71.4万只,畜牧业产值113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0.03%。建国后,政府动员农民成立护牛小组,打击宰杀力牛、盗窃耕牛的犯罪行为,鼓励农户搞好畜禽繁殖。到1952年,大牲畜存栏3.8万头,比1949年增长26.7%;生猪存栏10.3万头,增长18.4%;家禽74.4万只,增长4.2%;牧业产值1284万元,增长11.5%。合作化时期,畜禽饲养量迅速增加。1957年底,大牧畜存栏4.8万头,比1949年增长60%;生猪存栏13.6万头,增长36%;家禽85.8万只,增长20%;畜牧业年产值1864万元,增长62%。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耕牛由生产队统一饲养,不少地方办起了养猪场。这一时期,受“左”倾思潮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欠收,畜禽业亦随之骤降。1961年,大牲畜比1957年下降31.3%,生猪下降62.5%,家禽下降95.6%。1962年以后,畜禽饲养量有所回升。到建县时,全县大牲畜存栏3.5万头,生猪12.4万头,羊0.8万只,家禽63.3万只,均低于1957年。1965年,县农林局下设生猪配种站。1966年6月设立畜牧兽医组,各区、公社都有兽医院、站,加强了畜禽的疫病防治,畜禽生产得到发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对畜禽实行禁养、限养,阻碍了畜牧业发展。70年代初,畜禽生产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合肥市拨出专款选购种公牛20余头,在县境设立7个耕牛配种点,为防止牛种退化发挥了作用。在实现粮猪双超“纲要”的口号下,县采取公养、私养并举的措施,大力鼓励集体养猪,牧业发展较快。1976年,全县大牲畜存栏4.3万头,比1965年增长22.9%;生猪存栏19.7万头,增长58.9%;家禽97万只,增长54%;畜牧业总产值2255万元,增长298.4%,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9.8%。1980年以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粮食连年增产,畜禽养殖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村中出现了一批养殖专业户,其中,养鸡养鸭千只以上的专业户有数百家。1982年,县在杜集建立狮头鹅养殖场,目前,狮头鹅已在朱巷区普养。1983年,朱巷区推行的耕牛冻精配种和猪的人工授精,杂交后产牛犊数十头,产杂交仔猪10万头。1984年,县种猪场饲养种公、母猪100多头,年产仔猪约2.5万头。县水利局在朱巷乡兴建的种鸭场,养祖代和父母代种鸭2300多只,年繁雏鸭15万只以上。仔猪、雏禽自给有余,开始向外输出。到1985年,全县大牲畜年末存栏69568头,比1965年增长98.8%,繁殖牛犊6808头,繁殖仔驴14头;羊存栏18595只,比1965年增长133%,年繁羊羔17741只;生猪年末存栏265834头,比1965年增长66.1%,年繁仔猪917350头;家禽年末存栏227万只,比1965年增长260.3%;年养兔3万只。畜牧业产值5371万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9.8%。
几个年度畜牧生产情况表
朱巷种猪场
县种鸡场一角
几个年度畜牧生产情况表
朱巷种猪场
县种鸡场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