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文化馆站
一、县文化馆
县文化馆建于1965年。隶属县文教局,配员6人。1967年3月,在县城长丰路中段南侧建新馆。1968年并入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0年恢复原名,隶属县文化局,人员增至15人,设文艺、美术两组。1984年6月,经批准馆内成立新星庐剧团(属民间职业剧团性质),择优录取演、奏员23人。同年馆内又成立美术服务公司,对外承接业务。
二、区镇乡文化馆(站)
1952年县境内有区文化站8个。建县时并为6个,每站配站长1人。1968年,区一级文化站撤销,人员调离或下放。1973年5月,恢复水湖、下塘、吴山三个镇文化馆。1978年9月,镇文化馆改为区文化站,并恢复双墩、朱巷、杨公三个区文化站。1984年,全县七区一镇均设立或改建文化分馆,每馆2人。42个乡镇全部建立文化站(其中7个站属民办公助性质)。经考试或考核,每站择优录用1名工作人员。
三、农村文化中心
农村文化中心,是在农村文化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群众文化娱乐管理组织。1965年,全县共有579个农村文化室。“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文化活动限于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文化大革命”后,农村文化日益活跃。吴山、下塘、罗集、双墩、车王、岗集、朱集、朱巷、柘塘等9个乡镇,影剧场设备较为齐全,率先成立由文化馆、广播站、共青团、妇联、民兵、教育、卫生、农科、体育等组织参加的文化中心管理委员会。乡(镇)长兼任主任。以文化站为骨干对乡(镇)的“大文化”(文、教、卫、科、体、广播六位一体)实行统管。使乡(镇)文化中心管理委员会成为初具规模的农村集镇文化中心。
县文化馆建于1965年。隶属县文教局,配员6人。1967年3月,在县城长丰路中段南侧建新馆。1968年并入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0年恢复原名,隶属县文化局,人员增至15人,设文艺、美术两组。1984年6月,经批准馆内成立新星庐剧团(属民间职业剧团性质),择优录取演、奏员23人。同年馆内又成立美术服务公司,对外承接业务。
二、区镇乡文化馆(站)
1952年县境内有区文化站8个。建县时并为6个,每站配站长1人。1968年,区一级文化站撤销,人员调离或下放。1973年5月,恢复水湖、下塘、吴山三个镇文化馆。1978年9月,镇文化馆改为区文化站,并恢复双墩、朱巷、杨公三个区文化站。1984年,全县七区一镇均设立或改建文化分馆,每馆2人。42个乡镇全部建立文化站(其中7个站属民办公助性质)。经考试或考核,每站择优录用1名工作人员。
三、农村文化中心
农村文化中心,是在农村文化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群众文化娱乐管理组织。1965年,全县共有579个农村文化室。“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文化活动限于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文化大革命”后,农村文化日益活跃。吴山、下塘、罗集、双墩、车王、岗集、朱集、朱巷、柘塘等9个乡镇,影剧场设备较为齐全,率先成立由文化馆、广播站、共青团、妇联、民兵、教育、卫生、农科、体育等组织参加的文化中心管理委员会。乡(镇)长兼任主任。以文化站为骨干对乡(镇)的“大文化”(文、教、卫、科、体、广播六位一体)实行统管。使乡(镇)文化中心管理委员会成为初具规模的农村集镇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