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电影
一、电影公司
建县时,从寿县、定远接收2个国营电影队,5个放映员。1965年10月,县“四清”总团从合肥调来放映员和放映机,全县共有5个国营和2个区办电影队,放映员14人。1968年,电影队并入毛泽东思想宣传站。翌年,电影队与县影剧院合并,成立长丰县电影宣传站,配员5人。1976年该站改称长丰县电影管理站,人员增至13人。1980年该站与县影剧院分立,设长丰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人员增至16人。1984年,杨公、杨庙、下塘、朱巷、双墩5个区成立电影管理站,承担16毫米、8.75毫米影片的发行、管理和机修任务。县电影公司主要负责放映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培训班,传授放映、扩音、发电、电工、影片捡修等技术,制订各项制度,提高放映人员素质,保证安全优质放映。是年底,全县有国办放映队7个,乡办放映队41个,队办、厂(场)办和联户办放映队55个。1985年,有19个乡办,7个队办电影队承包给个体户联办。
全县电影事业发展情况
二、长丰影剧院
长丰影剧院,前身是水湖区小戏院,建于1958年。草顶砖木结构,面积400平方米,可容观众500人,无座椅。1965年,改名“长丰县电影俱乐部”,直属县政府。1970年拆除,在原址建长丰影剧院,总面积1100平方米。其中观众厅570平方米,装有天花、电扇、吊灯、壁灯和油画,设翻板椅座席1044位;舞台330平方米,有各种灯具、屏幕设备;后台有服装室、化妆室、休息室、会议室、演员宿舍;前厅外设宣传橱窗两个,内设配电房和办公室;正门两旁建有宣传画廊。“长丰影剧院”五个大字及橱窗装有霓红灯。有售票房两间,剧院有自动化松花江牌55ZX型放映机两台,30千瓦发电机一台,安有全套立体声广播、消防、自来水装置。1985年,该影剧院新置立体电影全套设备,价值2万余元。剧院内外,装饰典雅,设备齐全。能放映宽银幕和立体电影,可供大型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大型古装和现代剧目,可供召开大型会议使用。
剧院分宣传票务、场务管理和机修三个组;工作人员21人。经济上独立核算,直属县文化局领导。1984年和1985年,连续荣获合肥市文化局颁发的“文明影剧院”奖匾。
三、放映活动
“文化大革命”初期,大部分影片被当成“毒草”封存,群众很少看到电影。武斗期间基本停映,偶尔放些新闻“宝片”(毛泽东接见红卫兵等),且要敲锣打鼓,结队迎送,肃敬非凡,放映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后有几部“样板戏”影片,无限循环。1974年至1975年,曾连续三次组织大规模的“样板戏”汇映和四次农业学大寨影片汇映。包场费(摊派)由30元降为8元,票价由一角降为五分。每场只有几十人,甚至几个人也要放映。放映收入无几,放映员靠财政拨款发工资。
十年动乱结束,被封存、禁映的影片陆续解放,新影片不断上映。1977年至1978年,放映的影片达百余部,是建县后电影放映的鼎盛时期。
1980年以来,很多放映队在公社礼堂,因陋就简,办起简易电影院和固定放映点。改善了农民看电影条件,增加了放映收入。1984年,全县共映出14772场,观众达2039万人次,收入473740.92元,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创县历史最高纪录。1985年,全县城乡电视机迅速增加,又相继设立电视录象播映点17处、电影上座率下降,全县电影放映收入比上年减少71723.46元。是年,首次放映立体影片《枪手哈特》、《欢欢笑笑》、《他我们见过》。
1985年全县影剧院、礼堂、书场情况简表
续表
建县时,从寿县、定远接收2个国营电影队,5个放映员。1965年10月,县“四清”总团从合肥调来放映员和放映机,全县共有5个国营和2个区办电影队,放映员14人。1968年,电影队并入毛泽东思想宣传站。翌年,电影队与县影剧院合并,成立长丰县电影宣传站,配员5人。1976年该站改称长丰县电影管理站,人员增至13人。1980年该站与县影剧院分立,设长丰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人员增至16人。1984年,杨公、杨庙、下塘、朱巷、双墩5个区成立电影管理站,承担16毫米、8.75毫米影片的发行、管理和机修任务。县电影公司主要负责放映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培训班,传授放映、扩音、发电、电工、影片捡修等技术,制订各项制度,提高放映人员素质,保证安全优质放映。是年底,全县有国办放映队7个,乡办放映队41个,队办、厂(场)办和联户办放映队55个。1985年,有19个乡办,7个队办电影队承包给个体户联办。
全县电影事业发展情况
二、长丰影剧院
长丰影剧院,前身是水湖区小戏院,建于1958年。草顶砖木结构,面积400平方米,可容观众500人,无座椅。1965年,改名“长丰县电影俱乐部”,直属县政府。1970年拆除,在原址建长丰影剧院,总面积1100平方米。其中观众厅570平方米,装有天花、电扇、吊灯、壁灯和油画,设翻板椅座席1044位;舞台330平方米,有各种灯具、屏幕设备;后台有服装室、化妆室、休息室、会议室、演员宿舍;前厅外设宣传橱窗两个,内设配电房和办公室;正门两旁建有宣传画廊。“长丰影剧院”五个大字及橱窗装有霓红灯。有售票房两间,剧院有自动化松花江牌55ZX型放映机两台,30千瓦发电机一台,安有全套立体声广播、消防、自来水装置。1985年,该影剧院新置立体电影全套设备,价值2万余元。剧院内外,装饰典雅,设备齐全。能放映宽银幕和立体电影,可供大型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大型古装和现代剧目,可供召开大型会议使用。
剧院分宣传票务、场务管理和机修三个组;工作人员21人。经济上独立核算,直属县文化局领导。1984年和1985年,连续荣获合肥市文化局颁发的“文明影剧院”奖匾。
三、放映活动
“文化大革命”初期,大部分影片被当成“毒草”封存,群众很少看到电影。武斗期间基本停映,偶尔放些新闻“宝片”(毛泽东接见红卫兵等),且要敲锣打鼓,结队迎送,肃敬非凡,放映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后有几部“样板戏”影片,无限循环。1974年至1975年,曾连续三次组织大规模的“样板戏”汇映和四次农业学大寨影片汇映。包场费(摊派)由30元降为8元,票价由一角降为五分。每场只有几十人,甚至几个人也要放映。放映收入无几,放映员靠财政拨款发工资。
十年动乱结束,被封存、禁映的影片陆续解放,新影片不断上映。1977年至1978年,放映的影片达百余部,是建县后电影放映的鼎盛时期。
1980年以来,很多放映队在公社礼堂,因陋就简,办起简易电影院和固定放映点。改善了农民看电影条件,增加了放映收入。1984年,全县共映出14772场,观众达2039万人次,收入473740.92元,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创县历史最高纪录。1985年,全县城乡电视机迅速增加,又相继设立电视录象播映点17处、电影上座率下降,全县电影放映收入比上年减少71723.46元。是年,首次放映立体影片《枪手哈特》、《欢欢笑笑》、《他我们见过》。
1985年全县影剧院、礼堂、书场情况简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