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
企事业单位范围内的道路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70年代前很少有专业环卫工人,随着生产发展,生活区范围逐渐扩大,职工家属人口激增,1975年,各大型厂矿先后设专人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多数是安排职工家属承担。进入80年代,环境卫生引起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在人力、物力方面有更多的投入。淮南矿务局有一支专业环卫职工队伍,拥有专门机械设备,自行管理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至1990年底,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共有专职清洁工600余人,清扫生活区道路40余万平方米,自建垃圾中转站30座,厕所近900座,专业清运垃圾车(汽车)16台。
1990年全市环卫设施分布表
1990年全市环卫设施分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