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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淮南解放后,殡葬事业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1959年市人民政府划定土葬公墓区,迁葬市内墓冢。1965年开设市火葬场,逐步推行以火葬为中心的殡葬改革。1974年在全市乡村推行坟地还耕运动,规定凡死亡的干部、职工一律实行火葬,并建立了殡葬管理的统一机构。1976年城市火化率达30%左右。1984年5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组成了淮南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颁布了《关于实行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火葬的布告》,明确提出市属五区均属火化区。据统计,1966~1990年25年间,全市共火化尸体22497具。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入,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的厚葬礼俗,已逐步为庄重、简朴的节葬礼俗所代替,殡葬事业有较大发展。1990同1965年相比,殡葬事业单位由1个发展到4个;殡葬设施日趋配套;殡葬职工由8人增至6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