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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交通管理
一、公路管理
〔机构〕民国时期淮南地区分属怀运、寿县、凤台县管辖,未设公路管理机构。淮南市成立后,公路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建设科代管。1955年1月,市政府建设科报请省公路局批准成立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淮南管理站,受省、市双重领导,市公路站下设1个流动道班。1957年底,设立大通、黑泥洼、蔡家岗3个道班,同时兼办车辆监理业务。1958年7月12日,淮南公路站与汽车站合并,更名为安徽省淮南市运输管理站,归属淮南运输管理局六安中心站领导。1959年路、汽两家分开,公路站更名为市交通局公路管理站,业务隶属省公路局领导,行政隶属市交通局。1960年监理业务另设机构。1962年,公路站更名为安徽省交通厅淮南市公路管理站,1963年2月更改为安徽省交通厅公路航道局淮南市公路管理站,1965年1月又更名为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淮南市管理站,“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年公路站改名为工程连,不久又成立市公路管理站革命委员会。1977年凤台县公路站及所属轮渡管理所划归淮南公路站管理。1986年8月成立市公路管理局。
〔路政管理〕五六十年代路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公路交通秩序,检查公路行车安全,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一些桥栏、标志号、行道树遭到破坏,公路旁违章搭建房屋时有发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路局健全了机构,充实了人员,市人民政府于1985~1988年3次发布关于加强公路管理的通告。1985年市政府成立清障办公室,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出动宣传车5辆,机械200多台次,清除路面打场1600余处、路肩堆积物1200余处,拆除违章民房、庵棚、货亭1305间,迁移骑路集市3处,清理出公路路面37000多平方米,并配齐了各种标志号。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公路管理条例》后,路政工作走向了法制化。
〔养路费管理〕1955年开始征收养路费,每吨每月定为84元,客车10人折为1吨。1964年省财政厅、交通厅制定《安徽省养路费征收和使用办法》,每吨收费调为70元,1980年又调为每吨84元。1985年6月1日起,专业运输汽车按营业收入的15%征收,小型机动车按8%征收,社会车辆由每吨84元调为120元,汽车带拖车以及大中型拖拉机每月每吨60元,小型拖拉机及简易三轮车每月征收30元。养路费征收款上交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按年度计划下拨管理费用。
二、运输管理
〔机构〕解放前政府无专门的运输管理机构,港口码头、车站的搬运装卸均由各帮把头把持。1949年9月成立市搬运工会联合会,行使对搬运行业的管理权和生产调度权。1954年市财经委员会设交通科,负责铁、公、航、搬生产运输协调工作,1958年11月成立的市交通局作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交通行政管理工作,平衡全市运输生产。1964年在田家庵、八公山、谢家集、大通、洛河设交通管理站。
“文化大革命”以后,按市区建制设立管理站,随之把洛河交管站撤销,人、财、物三权归区管,业务归市交通局。1984年机构改革,市交通局设立交管科,田家庵、大通、八公山、谢家庵4区设管理站,后改称交通分局,潘集区改为潘集区交通局,除潘集区外,其余4区人、财、物三权收归市交通局。1987年8月撤销局交管科,成立市运输管理处,下设5科1室。
〔运输市场管理〕50年代陆路主要靠板车运输,各区成立散车委员会,各区搬运站和散车委员会对板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票证、统一运价的“四统”管理。1958年夏,因“大跃进”、大炼钢铁,货物运输量快速增长。市成立运输指挥部,田家庵、八公山、谢家集、大通各区成立运输指挥所,负责对铁路、水路、陆路及运力运量实行统一平衡、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三统管理’。大办钢铁下马以后,1962年运输指挥部和运输指挥所解散。
1971年7月成立市统一运输指挥部。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和潘集区相继成立区统一运输指挥部,由铁、公、航、搬及银行抽人组成,对专业和非专业运输工具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运力调度、统一运价票证的“三统管理”。用行政手段组织铁、公、航、搬几种运输工具相互衔接,统一运杂费结算和划拨,开展大协作。“三统管理”对提高运输效率,挖掘运输潜力,起到促进作用。
80年代,为了提高农民和个体运输户购买车船参加社会运输的积极性,市联合运输办公室不再强调“三统”管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交通运输出现国营、集体、个体多层次、多形式、多家经营的新格局。为了克服运输市场混乱的现象,国家交通部、省人民政府先后发出进一步治理整顿运输市场的通知。1987年市经委、交通局、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公安局、计量局、保险公司等单位抽专人组成客运整顿办公室和汽车维修行业整顿办公室、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对全市客、货车经营者进行经营资格的审验,共批准经营户1500户,客、货车辆5511辆,其中国营3355辆、集体1033辆、个体1123辆。清理无证经营业户29户,清理“私挂公”84户、94辆车。审验全市汽车维修业189户,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18户。审验核发客运经营许可证152户,专业车辆308辆12992座位,个体车辆43辆。复核客运班线192条652班次,省际班线35条55班次。核批搬运装卸业16户。核发核批运输服务业7户。对不使用统一运输发票和维修发票的进行了处罚,查补税费7200元、运管费27557元。查出严重行贿受贿4人,提请市检察院进一步查处。通过整顿,使经营业户普遍受到一次法制教育,也提高了运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各种台帐,并且推行了亮牌服务和公开办事制度。
〔运价管理〕民国时期,人畜力运输和搬运装卸均无固定价格,由承、托双方面议。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将运输价格列入计划管理范围,实行统一制定和管理,由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定公路、水路客、货运及搬运装卸、理货作业、特种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价格,各地市无权变更。1985年后允许在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15%。
淮南市是以煤炭为主体的工矿城市,交通运输采用基本运价加吨次费的办法,即按货物类别的价格乘计费里程,25公里以内吨次费3元,超过25公里,吨次费每公里递减0.2元,到40公里与长途运价衔接。煤炭原是普通一类货物,经省物价局同意,改为二类货物,每吨公里提高运价0.03元。
〔机构〕民国时期淮南地区分属怀运、寿县、凤台县管辖,未设公路管理机构。淮南市成立后,公路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建设科代管。1955年1月,市政府建设科报请省公路局批准成立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淮南管理站,受省、市双重领导,市公路站下设1个流动道班。1957年底,设立大通、黑泥洼、蔡家岗3个道班,同时兼办车辆监理业务。1958年7月12日,淮南公路站与汽车站合并,更名为安徽省淮南市运输管理站,归属淮南运输管理局六安中心站领导。1959年路、汽两家分开,公路站更名为市交通局公路管理站,业务隶属省公路局领导,行政隶属市交通局。1960年监理业务另设机构。1962年,公路站更名为安徽省交通厅淮南市公路管理站,1963年2月更改为安徽省交通厅公路航道局淮南市公路管理站,1965年1月又更名为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淮南市管理站,“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年公路站改名为工程连,不久又成立市公路管理站革命委员会。1977年凤台县公路站及所属轮渡管理所划归淮南公路站管理。1986年8月成立市公路管理局。
〔路政管理〕五六十年代路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公路交通秩序,检查公路行车安全,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一些桥栏、标志号、行道树遭到破坏,公路旁违章搭建房屋时有发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路局健全了机构,充实了人员,市人民政府于1985~1988年3次发布关于加强公路管理的通告。1985年市政府成立清障办公室,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出动宣传车5辆,机械200多台次,清除路面打场1600余处、路肩堆积物1200余处,拆除违章民房、庵棚、货亭1305间,迁移骑路集市3处,清理出公路路面37000多平方米,并配齐了各种标志号。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公路管理条例》后,路政工作走向了法制化。
〔养路费管理〕1955年开始征收养路费,每吨每月定为84元,客车10人折为1吨。1964年省财政厅、交通厅制定《安徽省养路费征收和使用办法》,每吨收费调为70元,1980年又调为每吨84元。1985年6月1日起,专业运输汽车按营业收入的15%征收,小型机动车按8%征收,社会车辆由每吨84元调为120元,汽车带拖车以及大中型拖拉机每月每吨60元,小型拖拉机及简易三轮车每月征收30元。养路费征收款上交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按年度计划下拨管理费用。
二、运输管理
〔机构〕解放前政府无专门的运输管理机构,港口码头、车站的搬运装卸均由各帮把头把持。1949年9月成立市搬运工会联合会,行使对搬运行业的管理权和生产调度权。1954年市财经委员会设交通科,负责铁、公、航、搬生产运输协调工作,1958年11月成立的市交通局作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交通行政管理工作,平衡全市运输生产。1964年在田家庵、八公山、谢家集、大通、洛河设交通管理站。
“文化大革命”以后,按市区建制设立管理站,随之把洛河交管站撤销,人、财、物三权归区管,业务归市交通局。1984年机构改革,市交通局设立交管科,田家庵、大通、八公山、谢家庵4区设管理站,后改称交通分局,潘集区改为潘集区交通局,除潘集区外,其余4区人、财、物三权收归市交通局。1987年8月撤销局交管科,成立市运输管理处,下设5科1室。
〔运输市场管理〕50年代陆路主要靠板车运输,各区成立散车委员会,各区搬运站和散车委员会对板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票证、统一运价的“四统”管理。1958年夏,因“大跃进”、大炼钢铁,货物运输量快速增长。市成立运输指挥部,田家庵、八公山、谢家集、大通各区成立运输指挥所,负责对铁路、水路、陆路及运力运量实行统一平衡、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三统管理’。大办钢铁下马以后,1962年运输指挥部和运输指挥所解散。
1971年7月成立市统一运输指挥部。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和潘集区相继成立区统一运输指挥部,由铁、公、航、搬及银行抽人组成,对专业和非专业运输工具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运力调度、统一运价票证的“三统管理”。用行政手段组织铁、公、航、搬几种运输工具相互衔接,统一运杂费结算和划拨,开展大协作。“三统管理”对提高运输效率,挖掘运输潜力,起到促进作用。
80年代,为了提高农民和个体运输户购买车船参加社会运输的积极性,市联合运输办公室不再强调“三统”管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交通运输出现国营、集体、个体多层次、多形式、多家经营的新格局。为了克服运输市场混乱的现象,国家交通部、省人民政府先后发出进一步治理整顿运输市场的通知。1987年市经委、交通局、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公安局、计量局、保险公司等单位抽专人组成客运整顿办公室和汽车维修行业整顿办公室、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对全市客、货车经营者进行经营资格的审验,共批准经营户1500户,客、货车辆5511辆,其中国营3355辆、集体1033辆、个体1123辆。清理无证经营业户29户,清理“私挂公”84户、94辆车。审验全市汽车维修业189户,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18户。审验核发客运经营许可证152户,专业车辆308辆12992座位,个体车辆43辆。复核客运班线192条652班次,省际班线35条55班次。核批搬运装卸业16户。核发核批运输服务业7户。对不使用统一运输发票和维修发票的进行了处罚,查补税费7200元、运管费27557元。查出严重行贿受贿4人,提请市检察院进一步查处。通过整顿,使经营业户普遍受到一次法制教育,也提高了运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各种台帐,并且推行了亮牌服务和公开办事制度。
〔运价管理〕民国时期,人畜力运输和搬运装卸均无固定价格,由承、托双方面议。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将运输价格列入计划管理范围,实行统一制定和管理,由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定公路、水路客、货运及搬运装卸、理货作业、特种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价格,各地市无权变更。1985年后允许在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15%。
淮南市是以煤炭为主体的工矿城市,交通运输采用基本运价加吨次费的办法,即按货物类别的价格乘计费里程,25公里以内吨次费3元,超过25公里,吨次费每公里递减0.2元,到40公里与长途运价衔接。煤炭原是普通一类货物,经省物价局同意,改为二类货物,每吨公里提高运价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