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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政协常务委员会
县政协一届常务委员会,于1980年9月由政协一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一届常委会共召开过16次常委会议。在1982年5月3日召开的第六次常委会上,决定于当月召开的一届二次全委会上增补张守廉等16人为一届政协委员。198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次常委会,决定成立县政协学习委员会和文史委员会,同时成立农水、工交、财贸、科技、教育、文卫、对台、妇女、民族宗教9个工作组。
县政协二届常委会,于1984年元月由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至1985年底,共召开11次常委会议。1984年初召开的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县政协学习、文史、提案、工作组4个委员会,同时成立医卫、教体、科技、文艺、青妇、民族宗教、经济建设、工商、农村、法制10个工作组。1985年9月,二届常委会决定召开首次政协各委、组负责人工作汇报会,以便总结经验,推动各委、组工作的深入开展。
县政协二届常委会,于1984年元月由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至1985年底,共召开11次常委会议。1984年初召开的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县政协学习、文史、提案、工作组4个委员会,同时成立医卫、教体、科技、文艺、青妇、民族宗教、经济建设、工商、农村、法制10个工作组。1985年9月,二届常委会决定召开首次政协各委、组负责人工作汇报会,以便总结经验,推动各委、组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