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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容遣送
1949至1951年底,县民政科接收外地资遣回归人员12名,并做了安置。1952至1955年,收容长期流落县内的游民、乞丐86人,教育后遣送回原籍安置。
1956年,县设立收容遣送站,负责教育劝阻、收容遣送外流人员工作。1956至1958年,共收容遣送流入县境的3000余人,这些人大都来自江苏、河南和省内的定远、凤阳、嘉山、肥西、涡阳等县。1959至1961年农民生活极端困难,县外流人员大增,达8040人,1961年底回归4795人。外地流入我县人数也较多,仅1959年1至5月份就达825人。1962年初,县在各交通要道设劝阻站73个,配专职人员112人,兼职85人,劝阻外流人员回原籍生产。1963至1966年,流动人口减少。1967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外流人口增加,而县收容遣送工作却名存实亡。1978年后,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外流人口骤减。每年收容遣送100至150人次不等,多为好逸恶劳者、顽劣儿童、痴呆病人等。1982年县收容遣送站撤销,收容遣送工作由民政局办理。1985年,收容遣送90人次。
1956年,县设立收容遣送站,负责教育劝阻、收容遣送外流人员工作。1956至1958年,共收容遣送流入县境的3000余人,这些人大都来自江苏、河南和省内的定远、凤阳、嘉山、肥西、涡阳等县。1959至1961年农民生活极端困难,县外流人员大增,达8040人,1961年底回归4795人。外地流入我县人数也较多,仅1959年1至5月份就达825人。1962年初,县在各交通要道设劝阻站73个,配专职人员112人,兼职85人,劝阻外流人员回原籍生产。1963至1966年,流动人口减少。1967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外流人口增加,而县收容遣送工作却名存实亡。1978年后,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外流人口骤减。每年收容遣送100至150人次不等,多为好逸恶劳者、顽劣儿童、痴呆病人等。1982年县收容遣送站撤销,收容遣送工作由民政局办理。1985年,收容遣送9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