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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境内素有“一麦抵三秋”之说,种麦尤重整地,足施底肥。习以耩子条播,亩播种6到8公斤,早茬麦占80%。清末到民国时期,生产水平低下,广种薄收。民国8年(1919年)全县种植40万亩,总产32万石。此后,几经战乱,水旱灾害频繁,农民流离失所,耕地荒芜。1949年全县种植90余万亩小麦,亩产仅41.3公斤。经土地改革后,开垦荒地,到1951年种植面积扩大到100万亩,占耕地的58%,亩产54公斤。1958年后,甘薯面积扩大,晚茬麦增加,约占45%。到1962年,由于“左”的错误影响,生产瞎指挥,致使部分耕地抛荒,种植面积减少到86万亩,单产下降到37.8公斤。1965年到1970年贯彻“水、肥、土、种、密、保、工、管”农业八字宪法,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年平均种植83万亩,占总耕地的59%。亩产提高到59.7公斤。1971年到1975年因行政区域变动,耕地面积减少,年均种植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5%。此间,多数改条播为撒播,亩播种15公斤,高者达20公斤。且选用优良品种,增施化肥,使小麦平均亩产达到86公斤。1976年到1980年,年平均播种总耕地面积的67%,亩产193公斤,其中1984年63.5万亩,平均亩产203公斤,创县历史最高水平。此期,马店、大兴集、董岗三乡出现亩产300到400公斤的高产典型。县农科所1981年3亩丰产田亩产创408公斤的高产记录。
水稻
传统稻谷种植以旱播(懒撒稻)为主。春种,一年一熟。条播,亩播种10公斤。水源充足处,育秧栽种。民国8年(1919年)雨量充沛,全县栽稻14.69万亩,亩产稻谷1担。产区分布在仁寿乡袁集、桂集、白塘;丰和乡焦岗湖沿岸;德化乡的古沟、刘隆集、太平集等地。民国29年因春旱,仅种植7.8万亩,又遭秋旱,亩产2.5斗。1949年种植17.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亩产42公斤。1955年后,普遍实行水育水栽,并推行水稻夏栽,一年两熟,且倡导“合式秧田”、“落谷稀”、“小株密植”等先进技术。1955年种植面积24.7万亩,1959年种植面积10万亩。1962年种植面积减少到3.8万亩,亩产仅56公斤。1965年菱角湖电力排灌站建成,水稻种植面积上升到11.7万亩,亩产73公斤。同期开始用氮肥追施返青、分蘖、拔节肥。1968年到1970年年均种植15.5万亩,亩产提高到168公斤。1973年推广杂交稻,单本或少本栽插。加之选用矮杆良种,增施肥料改进栽培技术,加强病虫防治等措施,使亩产提高到254.3公斤。1976年到1980年,年平均种植22.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6%,亩产达287.6公斤。1981年到1985年年平均种植29.8万亩,提倡轻追返青肥,巧施穗肥,适度烤田防倒伏,防病虫,亩产提高到407公斤,其中1983年种植30.5万亩,平均亩产达440公斤。
黄豆
境内种植广泛,面积稳定。六月上旬播种,习惯不施肥、板茬条播,亩用种4至5公斤,亦有点播亩用种2公斤。民国8年(1919年),全县种植15.6万亩,亩产5斗。1949年县境区域扩大,种植面积达59.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5.3%,亩产48.2公斤。1955年黄豆减少到37.9万亩,亩产59.7公斤。播种时试用根瘤菌拌种,占黄豆种植面积的30%,亩增产6公斤。1957年亩产提高到67公斤。1958年到1963年,年平均种植31万亩,亩产降到38.5公斤。1964年到1971年,年平均种植4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7%,亩产71公斤。1972年因行政区域变动,种植面积降到20.6万亩。1973年、1974年种植面积恢复到39万亩左右,占耕地面积的40%,平均亩产101.5公斤。1985年,旱粮地区水稻面积扩大,黄豆面积减少到13万亩,亩产99公斤。
甘薯
俗称白芋、红芋,种植历史较久,为农民主粮之一。民国时期有“一年红芋半年粮”之说。栽植习以清明育苗,麦收后施肥翻耕平地栽插,地下窖藏。1949年全县种植26.12万亩,亩产98.4公斤(折粮下同)。1950年到1957年推广胜利百号新品种,采用温床育苗及火炕育苗,高垅栽插及少翻蔓等栽培技术。种植面积年均23.6万亩,亩产111.3公斤。1958年到1962年,年均栽植38.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6.6%,亩产84公斤。1965年到1974年,行政区划变小,年种植23.2万亩,提倡增施有机肥、早栽,亩产提高到241公斤。1975年到1980年因水稻面积扩大,甘薯面积减少至18万亩,多为夏栽。其间的1976年,架河公社苏涂大队试以小薯块(2两重)直播(红芋下蛋),高垅、双行,获亩产鲜甘薯4000公斤的高产。1980年后推行温床育苗或地沟塑料簿膜覆盖育苗。1985年栽植夏甘薯11.2万亩,平均亩产高达313公斤。
高粱
习以春种稀植,亩留2000株左右。1949年全县种植4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6%,亩产54.5公斤。1950年到1954年平均年种植30.86万亩,亩产62.5公斤。1955年到1960年认为高粱低产,不准种植,致高粱种植面积下降到5.09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3.2%。1962年到1971年,因其用途广、茬口好,农民自发扩大种植,面积恢复到28.9万到3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0%,亩产60至80公斤。1972年到1980年,推广杂交高粱,改春播为夏播,普遍推行条播,密植栽培。后因水稻扩大,高粱播种面积下降到3万亩,亩产80—130公斤。1981年到1985年年均种植仅1.5万亩,占耕地的1.7%,亩产147公斤。
玉米
民国时期,玉米种植很少,多见于田边地头。1953年全县种植800亩,时遇晚霜冻害,死苗甚多,亩产仅4公斤。1955年种植200亩,亩产27公斤。1957年后种植面积4600亩到1.4万亩,亩产48公斤。1967年开始推广杂交玉米,到1970年种植面积达8200亩,亩产128公斤。1971年到1978年,年平均种植3.87万亩,亩产163公斤。马店公社徐桥大队种植1.37亩忻综一号杂交玉米,亩产达657公斤。此后,因推行旱改水,玉米减少,到1985年全县仅种植0.85万亩,亩产230公斤。
杂粮
境内杂粮有豌豆、蚕豆、绿豆、豇豆、扁豆、谷子、荞麦等10余种,尽管其产量低而不稳,但有利茬口调节和调剂人民生活,农民习惯少量种植。1949年全县种植22.7万亩,亩产26公斤。1950年水灾后,为搞好生产自救,政府号召补种晚秋,全县种绿豆、荞麦、稷子、胡萝卜等共52.3万亩,平均亩产42.5公斤。1951年到1964年,荞麦、稷子已绝迹。1965年到1973年因水稻面积扩大,小杂粮减少到18万亩,亩产94.5公斤。1974年到1980年,杂粮面积仍继续减少。1981年到1985年下降到3.6万亩,亩产80公斤。
油菜
清末和民国时期境内种植小油菜,苗期替代青菜备荒。1949年全县种植0.22万亩,亩产25公斤。1955年引入芜湖白菜型油菜和甘兰型胜利油菜,种植2.61万亩。1960年为度灾荒,提倡扩种,苗期食用,全县种植4.92万亩。1961年后种植甚少。1976年后,由于水稻面积扩大,推行一油一稻,大苗移植,到1985年发展到15.1万亩,亩产提高到93.9公斤。
花生
沿淮沙壤土地习惯种植,其它地区零星种植。民国29年(1940年),全县花生总产25000担。1949年到1980年年种植0.8到1.5万亩,亩产125公斤,其中1975年亩产达262.5公斤。1985年种植1.9万亩,亩产147公斤,总产637.6万公斤。尚塘乡朱圩村首次用地膜覆盖种植5亩,亩产达401.58公斤,比露地种植增产67%。
芝麻
种植遍及全境,西、北部旱粮区种植较多。夏播单种或混种。民国22年(1933年),全县芝麻总产26724担。民国29年总产30000担。1949年种植3.2万亩,亩产29公斤,总产92.8万公斤。1951年种植面积14.97万亩。1956年下降到1.9万亩。1957年为3.64万亩。直到1971年多保持在1.2万亩至2万亩之间,亩产25至30公斤。1972年到1978年种植3到5万亩,亩产40公斤。1985年发展到6.63万亩,亩产34.5公斤,总产458.4万公斤。
棉花
清光绪《凤台县志》载:“宜棉,种之而管治不勤,又惰于纺织,故种者少。”植棉习于“谷雨”前后,棉种浸泡沥干拌以草木灰,点或撒播,生长期不整枝打杈。民国23年(1934年),全县产籽棉54374担。1949年种植3万亩,亩产11.5公斤(皮棉下同),总产34.5万公斤。1954年引进改良棉“斯字2B”,推广打公杈、脱裤腿、摘顶心、打边心、去老叶的管理技术。1955年至1965年种植4至6万亩,亩产10至15公斤。1970年种植4.1万亩,亩产13.2公斤。1974年种植3.3万亩,亩产高达32.5公斤,总产107.3万公斤。1976年到1980年,年均种植2.4万亩,亩产15公斤。1985年种植0.68万亩,亩产18.5公斤,总产12.6万公斤。
麻类
种植较久,分苘麻、火麻。清光绪《凤台县志》载:“宜麻,凡湖洼硗确之地皆种之。”民国时期零星种植,制作绳索。1949年后种植数千亩到万亩,亩产30到50公斤。1965年从浙江引入黄、红麻,夏播,试种百亩,亩产60公斤。1966年种植1.1万亩,亩产44公斤。后因种子短缺,1973年种植0.73万亩,亩产130公斤。1979年种植面积扩大到1.49万亩,亩产100公斤。因黄、红麻种植面积逐年扩大,苘麻、火麻已无种植。1984年麻类种植1.33万亩,亩产264公斤。1985年种植6.01万亩,亩产151公斤,总产906.3万公斤。
境内还有菸叶、甘蔗、药材等作物,种植面积很少且零星分散。烟,年栽植数百亩到千亩。甘蔗年种植数十亩到数百亩。1959年和1960年种植最多,分别为1800亩和3244亩。药材,1963年开始种植60亩。1971年后种植数百亩到千亩。
蔬菜
清嘉庆十九年(1815年),《凤台县志》载:“其蔬宜菜,青菜四时皆有之。黄芽白菜大而脆,萝卜有青、红、白多种,极肥大。胡萝卜则切片腌之,远销江苏。宜莴、苋、菱、葵、葱、蒜、韭、葫荽、芥、青椒、茄、瓠、黄瓜、冬瓜、南瓜、西瓜等。”民国时期承袭种植。1949年全县蔬菜面积5.34万亩,人均1分2厘。1950年到1954年,蔬菜面积1.9万亩,人均4厘。1956年到1958年蔬菜集体种植,面积在4.6万亩至5.7万亩间。1959年至1961年,因粮食短缺,提倡“瓜菜代”,种植南瓜、冬瓜、葫萝卜较多,全年蔬菜总面积13.2到17.8万亩。人均2.3至3.5分。1963年推行责任田到户,因粮食种植面积扩大,蔬菜种植1.6万亩。1964年后,蔬菜复归集体种植,面积恢复至6万亩。1970年到1975年取消自留地,提倡集体种菜,1975年到1985年,年种植3万亩。境内蔬菜可分为9类46个品种。1983年后县内引入草莓,由县农科所栽种0.3亩,1984年全县发展20亩。1984年,引入食用菌,有平菇、凤尾菇、金针菇多种,1985年全县30余户种植。1983年城北乡菜农种菜始用地膜覆盖栽培,温室栽培、塑料大棚栽培。生产反季节及深冬型蔬菜,缓解淡季蔬菜紧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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