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畜禽饲养
家畜
县境内家畜主要有黄牛、水牛、马、驴、骡、猪、羊、兔等。黄牛,以地方品种“抓地虎”为主,驴以地方土种毛驴为代表,马以阚疃马而著称。猪以沿淮“大麻脸”、“油胡芦”黑猪为主。羊有山羊、绵羊等。据民国29年(1940年)统计,全县家畜饲养量为9.815万头,其中牛2.5万头,驴3.92万头,马0.05万匹,骡0.045万头,猪3.21万头,羊0.3万头。
1949年,全县总饲养量为11.44万头,其中牛2.97万头,驴2.01万头,马0.14万匹,骡0.071万头,猪3.99万头,羊2.26万只。1953年,全县家畜饲养量上升到15.12万头。1958年至1960年,因农村生活困难,饲料缺乏,全县家畜饲养量徘徊在5万头左右。
1962年,羊、兔因国家收购皮毛,实行奖励政策,饲养量迅速上升。当年养羊10.19万只,兔38.9万只。1965年,“农业学大寨”运动兴起,政府提倡集体饲养家畜,开始实行奖售化肥、粮食、布票,鼓励支持生猪饲养,并从外地引进优良品种。到1966年猪饲养量达16.5万头。1968年,全县家畜饲养量32.14万头,其中黄牛5.03万头、水牛0.017万头,驴、马、骡0.97万匹,猪14.2万头,羊3.45万只,兔8.5万只。1973年,因水稻种植面积扩大,水牛饲养量发展到865头,黄牛饲养量有所下降,驴、马、骡发展较快。1975年,牛的饲养量为2.33万头,马0.38万匹,猪32.5万头,羊3.5万只。
1978年,全县家畜总饲养量35.74万头,其中猪发展较快,年存栏量为25万头。1979年,随着农村联产责任制的推行,家畜饲养方式随之改变,由原来的集体饲养改为分户饲养,至1981年,全县家畜饲养量为28.67万头,因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黄牛开始向肉役兼用发展,年末黄牛饲养量为2.88万头。
此期家兔饲养量增加,全年饲养23.5万只。猪、羊基本稳定发展。1985年,全县家畜饲养量为69.17万头,其中黄牛5.81万头,驴、骡、马计0.85万匹,猪17.2万头,羊6.4万只,兔38.9万只。大兴集乡贾王村养黄牛206头,户均3头,成为“养牛专业村”。全县养牛8至10头的“专业户”62户。
家禽
县内家禽饲养普遍,种类有鸡、鸭、鹅多种。鸡为土种,鸭有小麻鸭、大麻鸭、北京鸭,鹅有白鹅、狮头鹅、雁鹅。民国29年(1940年),全县家禽饲养量为5.27万只,其中鸡4.02万只,鸭1.2万只,鹅500只。
1949年饲养量为2.96万只,其中鸡2.26万只,鸭0.65万只,鹅500只。1952年后,国家对农民实行禽蛋派购,饲养量逐年发展,由1952年的5万只,发展到1960年的8万只。1962年后为改良家禽品种,引入来杭、巴扎、伯鲁克、洛岛红等种苗、种蛋,增加了新品种。1963年县土产公司拨白布300米,粮食局拨饲料3500公斤支持炕孵、育雏,促进发展。1964年家禽饲养量达20万只。1965年后取消禽蛋派购任务,限制私人喂养,有些村、队禁止养禽。
1979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喂养自由。政府提倡把养禽业作为农村致富的突破口,鼓励养禽。粮食局拨饲料2500公斤,土产公司拨白布100公尺,棉85公斤,支持家禽饲养。到1981年全县家禽饲养量达40.3万只。其中鸡36万只,鸭4万只,鹅0.3万只。当年禽蛋产量达260.6吨。1984年饲养量达134.4万只,产蛋2140.5吨。1985年增至304万只,其中鸡296万只,鸭7.5万只,鹅0.5万只。年蛋产量6384吨。
此外,鸽、鹌鹑、蜜蜂等县内亦有饲养。鸽,民国时期全县10余户喂养100余只,以玩乐为主。解放后无发展。1980年,始有批量喂养,如信鸽、大鼻鸽、肉鸽。1985年全县养鸽户20余户,2800只,当年5月县成立信鸽协会,并组织第一次信鸽放飞活动。鹌鹑,1980年县内始有家养,城关、大山有养鹌鹑者5户,1000只。1984年5月,凤台县二中教师徐华修从上海引进朝鲜鹌鹑种蛋数十枚自孵自养,1985年发展到300只。当年全县共有5户养殖,饲养量达3000只。蜜蜂,1955年始,凤台林场养30箱,1956年全县养殖358箱。之后因受蜜源植物所限,一般每年20到50箱。1978年为90箱。1980年37箱,1985年为23箱。
县境内家畜主要有黄牛、水牛、马、驴、骡、猪、羊、兔等。黄牛,以地方品种“抓地虎”为主,驴以地方土种毛驴为代表,马以阚疃马而著称。猪以沿淮“大麻脸”、“油胡芦”黑猪为主。羊有山羊、绵羊等。据民国29年(1940年)统计,全县家畜饲养量为9.815万头,其中牛2.5万头,驴3.92万头,马0.05万匹,骡0.045万头,猪3.21万头,羊0.3万头。
1949年,全县总饲养量为11.44万头,其中牛2.97万头,驴2.01万头,马0.14万匹,骡0.071万头,猪3.99万头,羊2.26万只。1953年,全县家畜饲养量上升到15.12万头。1958年至1960年,因农村生活困难,饲料缺乏,全县家畜饲养量徘徊在5万头左右。
1962年,羊、兔因国家收购皮毛,实行奖励政策,饲养量迅速上升。当年养羊10.19万只,兔38.9万只。1965年,“农业学大寨”运动兴起,政府提倡集体饲养家畜,开始实行奖售化肥、粮食、布票,鼓励支持生猪饲养,并从外地引进优良品种。到1966年猪饲养量达16.5万头。1968年,全县家畜饲养量32.14万头,其中黄牛5.03万头、水牛0.017万头,驴、马、骡0.97万匹,猪14.2万头,羊3.45万只,兔8.5万只。1973年,因水稻种植面积扩大,水牛饲养量发展到865头,黄牛饲养量有所下降,驴、马、骡发展较快。1975年,牛的饲养量为2.33万头,马0.38万匹,猪32.5万头,羊3.5万只。
1978年,全县家畜总饲养量35.74万头,其中猪发展较快,年存栏量为25万头。1979年,随着农村联产责任制的推行,家畜饲养方式随之改变,由原来的集体饲养改为分户饲养,至1981年,全县家畜饲养量为28.67万头,因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黄牛开始向肉役兼用发展,年末黄牛饲养量为2.88万头。
此期家兔饲养量增加,全年饲养23.5万只。猪、羊基本稳定发展。1985年,全县家畜饲养量为69.17万头,其中黄牛5.81万头,驴、骡、马计0.85万匹,猪17.2万头,羊6.4万只,兔38.9万只。大兴集乡贾王村养黄牛206头,户均3头,成为“养牛专业村”。全县养牛8至10头的“专业户”62户。
家禽
县内家禽饲养普遍,种类有鸡、鸭、鹅多种。鸡为土种,鸭有小麻鸭、大麻鸭、北京鸭,鹅有白鹅、狮头鹅、雁鹅。民国29年(1940年),全县家禽饲养量为5.27万只,其中鸡4.02万只,鸭1.2万只,鹅500只。
1949年饲养量为2.96万只,其中鸡2.26万只,鸭0.65万只,鹅500只。1952年后,国家对农民实行禽蛋派购,饲养量逐年发展,由1952年的5万只,发展到1960年的8万只。1962年后为改良家禽品种,引入来杭、巴扎、伯鲁克、洛岛红等种苗、种蛋,增加了新品种。1963年县土产公司拨白布300米,粮食局拨饲料3500公斤支持炕孵、育雏,促进发展。1964年家禽饲养量达20万只。1965年后取消禽蛋派购任务,限制私人喂养,有些村、队禁止养禽。
1979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喂养自由。政府提倡把养禽业作为农村致富的突破口,鼓励养禽。粮食局拨饲料2500公斤,土产公司拨白布100公尺,棉85公斤,支持家禽饲养。到1981年全县家禽饲养量达40.3万只。其中鸡36万只,鸭4万只,鹅0.3万只。当年禽蛋产量达260.6吨。1984年饲养量达134.4万只,产蛋2140.5吨。1985年增至304万只,其中鸡296万只,鸭7.5万只,鹅0.5万只。年蛋产量6384吨。
此外,鸽、鹌鹑、蜜蜂等县内亦有饲养。鸽,民国时期全县10余户喂养100余只,以玩乐为主。解放后无发展。1980年,始有批量喂养,如信鸽、大鼻鸽、肉鸽。1985年全县养鸽户20余户,2800只,当年5月县成立信鸽协会,并组织第一次信鸽放飞活动。鹌鹑,1980年县内始有家养,城关、大山有养鹌鹑者5户,1000只。1984年5月,凤台县二中教师徐华修从上海引进朝鲜鹌鹑种蛋数十枚自孵自养,1985年发展到300只。当年全县共有5户养殖,饲养量达3000只。蜜蜂,1955年始,凤台林场养30箱,1956年全县养殖358箱。之后因受蜜源植物所限,一般每年20到50箱。1978年为90箱。1980年37箱,1985年为23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