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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凤台县化肥厂
凤台县化肥厂是一家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创建于1970年9月。到1973年3月固定资产原值319.7万元。到年底生产合成氨3680吨,创产值222万元,实现利润13.49万元。1975年2月,该厂投资130多万元,进行扩建改造工程,将生产能力由年产合成氨3000吨提高到7000吨,次年竣工投产。1977年4月,又投资208万元,实施万吨合成氨技改项目。1980年7月,建成投产,当年实现利润81.05万元,被省石化厅授予“工业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1981年,实现利润103.31万元,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多种经营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4月,又跃居全国百家小氮肥先进企业行列,被中国化学工业部授予“全国小氮肥行业红旗单位”光荣称号。1982年4月,化肥厂作为市化学公司的试点单位之一,进行以整顿劳动纪律、财务管理等6项为主的全面整顿。1982年4月,该厂筹措资金860万元,再次进行扩建改造,将生产能力由年产合成氨1万吨提高到2.5万吨。7月,经市、县有关部门对该厂全面整顿工作进行考核检收后,颁发了《企业整顿合格证》。1984年,实现利润136.4万元。比上年增长13.5%。3月,被省政府授予“工业生产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5月,又被国家化工部授予“1983年全国小氮肥行业扭亏增盈先进单位”称号。
1985年,凤台县化肥厂在原材料涨价、产品滞销的形势下,较好地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先后被淮南市政府授予“无泄露工厂”、“厂际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省石化厅授予“创最佳经济效益先进单位”称号;被国家化工部授予“1984年利润超百万元先进单位”;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安徽省先进企业”,居全市之首。
1981年,实现利润103.31万元,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多种经营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4月,又跃居全国百家小氮肥先进企业行列,被中国化学工业部授予“全国小氮肥行业红旗单位”光荣称号。1982年4月,化肥厂作为市化学公司的试点单位之一,进行以整顿劳动纪律、财务管理等6项为主的全面整顿。1982年4月,该厂筹措资金860万元,再次进行扩建改造,将生产能力由年产合成氨1万吨提高到2.5万吨。7月,经市、县有关部门对该厂全面整顿工作进行考核检收后,颁发了《企业整顿合格证》。1984年,实现利润136.4万元。比上年增长13.5%。3月,被省政府授予“工业生产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5月,又被国家化工部授予“1983年全国小氮肥行业扭亏增盈先进单位”称号。
1985年,凤台县化肥厂在原材料涨价、产品滞销的形势下,较好地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先后被淮南市政府授予“无泄露工厂”、“厂际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省石化厅授予“创最佳经济效益先进单位”称号;被国家化工部授予“1984年利润超百万元先进单位”;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安徽省先进企业”,居全市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