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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畜产品
解放前,县对外贸易的畜产品主要有皮张、羽毛等。牛皮、羊皮等主要由屠宰个体户积存和零星收购,黄鼠狼皮、猫皮、羽毛等则由货郎担收购。产品分别销往芜湖、汉口、上海、淮南等地。年出售皮张12000张左右。
1949年至1957年,出口商品由供销社经营,此期经营的畜产品主要有牛皮、山羊皮、狗皮、黄鼠狼皮、水产品、羽毛等。1954年收购总值2万元,1957年达17万元。1958年至1961年,外贸业务由商业局外贸股负责,组织收购各种皮张、水产品、羊毛等畜产品达26个品种。
1962年,县对外贸易办事处(后为外贸局)成立后,负责外贸业务。此间出口畜产品以山羊皮和猪羊肠衣为主。1973年后,兔毛收购量增加较快,由1972年的958公斤增加到1985年的67891公斤,成为本县主要出口品种之一。1985年,外贸出口额5554万元。
1949年至1957年,出口商品由供销社经营,此期经营的畜产品主要有牛皮、山羊皮、狗皮、黄鼠狼皮、水产品、羽毛等。1954年收购总值2万元,1957年达17万元。1958年至1961年,外贸业务由商业局外贸股负责,组织收购各种皮张、水产品、羊毛等畜产品达26个品种。
1962年,县对外贸易办事处(后为外贸局)成立后,负责外贸业务。此间出口畜产品以山羊皮和猪羊肠衣为主。1973年后,兔毛收购量增加较快,由1972年的958公斤增加到1985年的67891公斤,成为本县主要出口品种之一。1985年,外贸出口额55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