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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理
1981年以前,县无环保机构,对污染无治理。1982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从1983年开始对县城12个企业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为加强领导,1984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之后,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配备专业人员7名,配置了721型分光光度计、声计器、大气空气采样器、烘箱、恒温箱、酸度计、分析天平、电冰箱、蒸馏水制剂仪和环保监测车等监测设备。
县环保办征收的排污费主要用于环境治理。1984年拨款5000元补助县被单厂更新锅炉。同年,县政府决定把县化肥厂驰放气加以利用,铺设供气管道,将废气送到居民家中做为燃烧气,年节煤3000吨,同时,减少了县化肥厂废气的排放量。1985年,县环保办拨款近20万元帮助县化肥厂、县磷矿、县水泥厂、县被单厂等企业改造工艺流程,使县化肥厂造气,脱硫两部分生产用水由过去外排改造为全系统闭路循环,仅造气部分每年节水60多万立方米,使废水中氰化物的含量由原12.96毫克/升降低为0.71毫克/升,年减少污水中有害物质含量20多吨。县磷矿硫酸厂排放的大量酸雾,毁坏了周围的农作物,年赔偿农业损失5万元,通过改造生产流程,采取两转两吸的新工艺,基本上消除了酸化物对农作物的危害。县水泥厂、锅碗厂等企业通过治理后,排污幅度下降。
环保部门在做好环境治理的同时,还做好环保规划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有污染的工业建设项目,合理规划,严格审批,未经批准,计划、设计、建设、银行等部门不开绿灯。到1985年,县环保部门对准备在城区内兴建的一个小型水泥厂、两个油毡厂、一个电镀厂,因选址不当,不予审批,有效地控制了城区的环境污染。
县环保办征收的排污费主要用于环境治理。1984年拨款5000元补助县被单厂更新锅炉。同年,县政府决定把县化肥厂驰放气加以利用,铺设供气管道,将废气送到居民家中做为燃烧气,年节煤3000吨,同时,减少了县化肥厂废气的排放量。1985年,县环保办拨款近20万元帮助县化肥厂、县磷矿、县水泥厂、县被单厂等企业改造工艺流程,使县化肥厂造气,脱硫两部分生产用水由过去外排改造为全系统闭路循环,仅造气部分每年节水60多万立方米,使废水中氰化物的含量由原12.96毫克/升降低为0.71毫克/升,年减少污水中有害物质含量20多吨。县磷矿硫酸厂排放的大量酸雾,毁坏了周围的农作物,年赔偿农业损失5万元,通过改造生产流程,采取两转两吸的新工艺,基本上消除了酸化物对农作物的危害。县水泥厂、锅碗厂等企业通过治理后,排污幅度下降。
环保部门在做好环境治理的同时,还做好环保规划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有污染的工业建设项目,合理规划,严格审批,未经批准,计划、设计、建设、银行等部门不开绿灯。到1985年,县环保部门对准备在城区内兴建的一个小型水泥厂、两个油毡厂、一个电镀厂,因选址不当,不予审批,有效地控制了城区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