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81年以前,县无环保机构,对污染无治理。1982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从1983年开始对县城12个企业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为加强领导,1984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之后,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配备专业人员7名,配置了721型分光光度计、声计器、大气空气采样器、烘箱、恒温箱、酸度计、分析天平、电冰箱、蒸馏水制剂仪和环保监测车等监测设备。
县环保办征收的排污费主要用于环境治理。1984年拨款5000元补助县被单厂更新锅炉。同年,县政府决定把县化肥厂驰放气加以利用,铺设供气管道,将废气送到居民家中做为燃烧气,年节煤3000吨,同时,减少了县化肥厂废气的排放量。1985年,县环保办拨款近20万元帮助县化肥厂、县磷矿、县水泥厂、县被单厂等企业改造工艺流程,使县化肥厂造气,脱硫两部分生产用水由过去外排改造为全系统闭路循环,仅造气部分每年节水60多万立方米,使废水中氰化物的含量由原12.96毫克/升降低为0.71毫克/升,年减少污水中有害物质含量20多吨。县磷矿硫酸厂排放的大量酸雾,毁坏了周围的农作物,年赔偿农业损失5万元,通过改造生产流程,采取两转两吸的新工艺,基本上消除了酸化物对农作物的危害。县水泥厂、锅碗厂等企业通过治理后,排污幅度下降。
环保部门在做好环境治理的同时,还做好环保规划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有污染的工业建设项目,合理规划,严格审批,未经批准,计划、设计、建设、银行等部门不开绿灯。到1985年,县环保部门对准备在城区内兴建的一个小型水泥厂、两个油毡厂、一个电镀厂,因选址不当,不予审批,有效地控制了城区的环境污染。
上一篇:第一节 污染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