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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小学教育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县学宫(即孔庙)创办文昌宫高等小学堂,是县废除科制度,建立新教育制度的第一所小学。当年招生11至15岁儿童49人。光绪三十四年,又增设文昌宫初级小学堂,招生6至10岁儿童56人。宣统二年(1910年),创办白塘小学。民国9年(1920年),教会初级小学和新街女子小学先后创办。到民国18年,县内有小学101所,在校学生2500人,入学率为5.2%。其中女生70人,占学生总数的2.8%。除女子小学外,其他学校一律不招收女生,民国20年,才开始招收女生。民国23年,有小学80所,在校学生5061人。其中县立小学2所,12个班,在校学生561人,占11%;区、乡立小学78所,在校学生4500人,占89%。在校学生中,有女生510人,占学生总数的10%。学龄儿童入学率为3.3%,民国30年,小学发展到206所,在校学生10560人,入学率为15.6%。其中县立小学2所,16个班,在校学生821人,占8%,区、乡中心国民学校44所,在校学生2563人,占24%;保国民学校160所,在校学生7176人,占68%。民国32年,中心国民学校56所,保国民学校270所,共有485个班,在校学生23713人,入学率为34.7%。民国33年,小学发展到337所,在校学生2551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38.4%。民国34年,有小学248所,在校学生28800人,入学率为41.2%。其中中心国民小学53所,275个班,在校学生12020人,占42%,教职工633人;保国民学校195所,281个班,在校学生16780人,占58%。民国36年,全县小学在校学生32160人,其中女生3809人,占学生总数的11.8%,学龄儿童入学率为43.2%。民国37年,由于新旧政权交替,多数学校停办。
1949年,全县解放,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时有学校249所,在校学生14502人。县人民政府接管99所,校舍1043间。并对全县的教育事业进行恢复、整顿和改造。1950年,全县保留150所小学,在校学生15848人。1952年,小学发展到260所,在校学生26900人,占适龄儿童入学率的22.4%。1953年,小学272所,在校学生2693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25.1%;其中民办小学9所,在校学生380人。1956年,贯彻执行“加速发展,提高质量,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教育方针,至1957年,全县有小学279所,在校学生51187人,适龄儿童入学率40%。当年小学毕业2865人,招收新生11148人。其中民办小学35所,在校学生2581人。
1958年,全县小学教育出现了高速发展,小学发展到555所,在校学生73893人。其中民办小学311所,在校学生18891人。当年毕业人数为5378人,招收新生36639人,其中民办小学招收18789人。1958年4月1日至10日,全县突击大办民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79.8%。虽然入学人数达到普及小学教育的要求,但发展速度超越了当时的客观条件和办学能力。1959年,小学精简到409所,在校学生仍有73893人。1960年,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人民生活极端困难,加之政区划分,县内仅有小学218所,在校学生33074人,其中民办小学24所,在校学生123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直线下降。1961年,全县在校学生2474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24.3%。1962年至1963年,学额继续下降,在校学生分别为19021人和1623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17.2%和15.3%。1964年,由于国民经济得到恢复,教育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力推行“两种教育制度”,积极创办耕读小学,小学教育逐步得到发展。全县有小学382所,招收新生19540人,全县在校学生达38888人,其中,民办小学133所,在校学生406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34.3%。1965年,在校学生达到77125人,其中当年招收新生4297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4.3%。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机构瘫痪,学校先后停课闹革命,学龄儿童入学率明显下降,徘徊在55%左右。1971年开始,县把普及小学教育提高到议事日程上来,并把重点放在农村。至1972年,全县有小学837所,在校学生7195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79.2%。1973年,在校学生为55967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84%。1974年,县委、县政府强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狠抓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普及小学教育。全县小学在校人数达到7215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4%。1975年、1976年和1977年,在校学生分别为74047人、80394人和7674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7.1%、97.2%和97.2%。在此期间,虽然狠抓了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但学生进得来,留不住,巩固率较差,如1972年入学学生为30157人,到1976年只毕业9217人,毕业率为30%。同时,在抓普及小学教育的过程中,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发展初中教育,大批小学骨干教师调到初中任教,补充进来的小学教师,大都是民办教师。教师素质下降,教学质量很差,毕业生合格率较低。
1978年,县教育局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全县适龄儿童数、实际入学率、流动率以及小学普及率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采取了巩固学额、核实数据和巩固提高的方法,调整和整顿了一批小学附设初中班。部分中学教师调到小学任教,改善了小学校舍条件,使小学教育逐步走上了正常轨道。全县小学保留344所,招生16621人,在校学生为7638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88.5%。1979年,毕业人数为8494人,招收新生17074人,在校学生为8318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2%。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县教育局根据这一精神,制订了分期分批完成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调整全县小学的布局,保留319所小学,当年小学毕业生9183人,招收新生15351人,全县在校学生8244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1%。1981年到1982年,县内小学分别为301所和291所,小学毕业生分别为9691人、9502人,招收新生13396人和13352人,在校学生分别为75809人和7007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88.1%和90%。1983年,为使普及教育工作巩固、稳妥、扎实的发展,采取“三包”一奖制度,并对小学教师进行轮训,提高教学质量,狠抓入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对小学进行整顿和调整,保留267所,当年招收新生15433人,毕业8678人,在校学生7220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88%。1984年,全县有小学273所,招收新生16552人,毕业9085人,在校学生7845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0%。1985年,全县总人口为536791人,适龄儿童为51412人,入学48829人。全县有小学273所,毕业10170人,招收新生16086人,在校学生7757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4.9%。
1949年到1985年,全县各类小学共有32届小学毕业生,毕业学生190122人。
学制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推行新政,管学大臣奉谕制定学堂章程,当年颁布实施。规定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中学教育为5年。民国元年(1912年),教育部颁布“癸丑学制”,规定3岁入蒙学院,修业3年,初等小学修业4年,高等小学修业3年。民国11年,颁布“壬戊学制”,规定小学为6年,分初、高两级,初级为义务教育,4年毕业,高级2年毕业。1949年,小学仍沿用传统的“四二”分段制,初小4年,高小2年。1969年,小学乃为五年一贯制,至1985年。
课程
清末,凤台兴办的小学堂,主要开设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课程,每周30课时。
民国元年(1912年),初等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课程;初等小学每周设国文10至14节,算术6节,手工1节,图画1节,唱歌1节,体操4节。高等小学每周设修身2节,国文10节,算术4节,历史4节,地理4节,理科2节,图画2节,唱歌2节,农艺2节。民国17年改设体育、美术和自然。
1952年,将国文改为语文,美术改美工。1957年,高年级增设农业常识。1967年,课程设置较乱,政治课和文化课并存,同时组织学生学工、学农。1972年,小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军体、音乐、图画、学工学农等课程。1977年,常识改为自然,军体为体育。1978年下半年,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81年将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3年级开设自然课,4年级开设地理课,5年级开设历史课。
附:小学教学计划表(共五表)
民国六年(1917年)初级小学各学年教授课程及每周教授时数表(表一)
民国六年(1917年)高级小学各学年教授课程及每周教授时数表(表二)
凤台县小学计划表(1952年7月)(表三)
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1963年7月)(表四)
说明:数学课包括算术和珠算。珠算五年级每周二课时,六年级每周一课时。
珠算的上课时间也可适当集中使用。农村小学可以另外增加时间,提前在四年级开设珠算课。
凤台县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1981年)(表五)
学校简介
文昌宫高等小学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知县张廷权、绅士张登先在学宫(即孔庙)创办文昌宫高等小学堂,招收学生52人,开设甲、乙2个班,学制4年。学生年龄一般在15至20岁之间。由于这是清末废除科举后凤台县创办的第一所学堂,故称“大学堂”或“洋学堂”,称学生为“大学生”或“洋秀才”。学堂聘请寿县优贡王永茂为堂长,总管学堂事务。学堂开设修身、经史、中国文学、历史、地理、格致、音乐、算术、图画和体操等课程。宣统三年(1911年),淮上革命军夺取凤台县城,学堂停课,师生分散,民国4年(1915年)复课。民国11年,文昌宫高等小学堂改名为凤台县高级小学,第一任校长史少卿。学制2年,开办五、六年级,每班50人,并增设英语。民国19年,增初级班,成为完全小学。民国24年,改称凤台县立文昌宫小学,民国27年,日军侵占凤台县城,学校停办。
刘楼小学清宣统二年(1910年)刘恕三等人创办刘楼小学。时有校舍8间,招收学生45人。民国6年(1917年),学校迁往沟西新建校舍上课,改校名为“毓秀小学”,因刘恕三字毓秀而得名。民国10年,又改名为凤台县刘楼小学,并发展成完全小学,时有学生145人,4个班。民国16年,中共地下党员王介佛、吴勤武到校任教后,学校开办了农民夜校,借此宣传革命道理,发展农会会员。民国17年秋,学校创办《红旗》油印小报,由进步学生张贴、散发。民国20年,学校被民国政府查封,加之水灾,校舍全部淹倒。民国28年,由刘恕三负责复课。民国30年,改名为凤台县肥曲乡第一中心小学,时有学生256人,教职工13人。民国36年,校舍增建到35间,宿县、阜阳、蒙城、颍上等地也有学生来校就读。民国37年,刘楼小学停办。
1949年,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刘楼小学重新恢复,时有学生75人,教职工9人。1952年,在校学生121人,1至6个年级。1953年秋,改办初级小学。1959年至1961年,在校学生较少,不足50人,实行半日制教学。至1964年,教学趋于正常,在校学生150人,开设1至4个年级。1966年,“文革”期间,教学混乱,辍学者较多。1968年以后,教学逐步得到恢复,在校学生逐年增多,并成为完全小学。至1972年,在校学生达256人。1978年,该校43名小学毕业全部考入中学。1980年,学校于刘楼村东南选址新建。1985年,刘楼小学拥有校舍30间,教职工12人,在校学生271人,8个班。
凤台县立女子小学民国九年(1920年),县长刘云飞、劝学所所长廖云翘租用民房创办凤台县立女子小学,时有学生50人。民国14年,在西关新建校舍32间,并改名为凤台县新街女子小学,4个班,在校学生250人。民国28年,学校停办。
岳前岗小学在岳伦才、岳又奕的倡议下,于民国17年(1928年)创办于岳张集镇的岳前岗,首任校长岳又奕。岳秀轩自愿借出自家房屋9间作教室,次年2月开学,在校学生45人,分高、中、低3个年级进行复式教学。初小开设国语、算术、常识、图画、音乐和体育等课程,高小增设历史、地理、自然、珠算和劳作等课程。入冬又招收15个成年人,开办夜校。民国19年,由学生家长集资和岳相如捐赠,在村东头新建校舍13间。民国21年,县教育局批准,改名为凤台县立完全小学。民国22年,学校创办纺织厂,实行半工半读。年底工厂倒闭。至民国26年,教职工全部实行义务教学,教员不取薪,学生不收费。后岳潘若、岳效伯连续九年,岳化南、岳世五连续五年,岳秀轩、岳又奕、岳自真、岳道五连续四年尽义务教学。民国27年,日本侵略者占领凤台,学校被迫停办。民国28年春复课,同年10月,省教育厅决定,该校改为省立凤台临时小学,在校学生315人,6个班。民国30年,省立凤台临时小学撤销,改称凤台县示范中心国民小学。民国34年,改名为岳前岗小学。至民国37年,开设1至4个年级,在校学生176人,教师6人。
1949年,县人民政府接管该校,至1956年发展成为一所完全小学。从1949年到1985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学校逐步得到发展,现已拥有校舍57间,教职工15人,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47名,成为张集区具有相当规模的完全小学。办学迄今,共输送30届毕业生,1358人。
渔民小学1965年,党和政府针对焦岗湖渔民文化落后的状况,决定在湖内创办水上学校。渔民大队拨一条船作为教室,招收适龄儿童65人,开创了凤台县有史以来的船上教学。1966年底停办。1974年7月,重新组建渔民小学,在校学生39人,教室仍是一条破船。渔民学校校长岳锦文,白天给孩子上课,晚上教渔民识字。1976年,上级拨款在丁家沟渔民新村兴建校舍24间。由于渔民生产的特殊性,渔民的孩子仍不能到校上课。公社党委根据这一情况,又拨了3条船,作为教室。船上教学给老师带来了困难。由于条件限制,教学时间不好统一,老师在船尾竖一面红旗,表示上课时间到了,渔民纷纷把孩子送到教学船上。1979年,已发展1至6年级,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9人,教职工16人。1983年起,分为4片8个教学点(即教学船)进行教学。至1985年,在校学生达401人,教职工21人。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创建于1954年,它的前身是凤台县城关第二小学。195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另从城关第一小学拨来一部分学生,在校学生共有350人,教职工14人。1956年改名为凤台县师范附属小学,至1964年改为实验小学。时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1021人,教职工28人。1966年,更名为“凤台县五七学校”。并于1968年附设初中班,至1972年撤销。1980年又恢复凤台县实验小学名称,并对语文、数学进行了教学改革实验,以推动全县小学教学改革的进程。1981年,该校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学校管理趋于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教学质量逐年提高。1981年升学率为65%,1982年至1985年,各年升学率分别为79.9%、81.6%、90.4%和92%。1985年,该校有33个教学班,2070名在校学生,教职工94人,是凤台县规模最大的一所重点小学。
1949年,全县解放,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时有学校249所,在校学生14502人。县人民政府接管99所,校舍1043间。并对全县的教育事业进行恢复、整顿和改造。1950年,全县保留150所小学,在校学生15848人。1952年,小学发展到260所,在校学生26900人,占适龄儿童入学率的22.4%。1953年,小学272所,在校学生2693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25.1%;其中民办小学9所,在校学生380人。1956年,贯彻执行“加速发展,提高质量,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教育方针,至1957年,全县有小学279所,在校学生51187人,适龄儿童入学率40%。当年小学毕业2865人,招收新生11148人。其中民办小学35所,在校学生2581人。
1958年,全县小学教育出现了高速发展,小学发展到555所,在校学生73893人。其中民办小学311所,在校学生18891人。当年毕业人数为5378人,招收新生36639人,其中民办小学招收18789人。1958年4月1日至10日,全县突击大办民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79.8%。虽然入学人数达到普及小学教育的要求,但发展速度超越了当时的客观条件和办学能力。1959年,小学精简到409所,在校学生仍有73893人。1960年,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人民生活极端困难,加之政区划分,县内仅有小学218所,在校学生33074人,其中民办小学24所,在校学生123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直线下降。1961年,全县在校学生2474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24.3%。1962年至1963年,学额继续下降,在校学生分别为19021人和1623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17.2%和15.3%。1964年,由于国民经济得到恢复,教育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力推行“两种教育制度”,积极创办耕读小学,小学教育逐步得到发展。全县有小学382所,招收新生19540人,全县在校学生达38888人,其中,民办小学133所,在校学生406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34.3%。1965年,在校学生达到77125人,其中当年招收新生4297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4.3%。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机构瘫痪,学校先后停课闹革命,学龄儿童入学率明显下降,徘徊在55%左右。1971年开始,县把普及小学教育提高到议事日程上来,并把重点放在农村。至1972年,全县有小学837所,在校学生7195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79.2%。1973年,在校学生为55967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84%。1974年,县委、县政府强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狠抓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普及小学教育。全县小学在校人数达到7215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4%。1975年、1976年和1977年,在校学生分别为74047人、80394人和7674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7.1%、97.2%和97.2%。在此期间,虽然狠抓了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但学生进得来,留不住,巩固率较差,如1972年入学学生为30157人,到1976年只毕业9217人,毕业率为30%。同时,在抓普及小学教育的过程中,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发展初中教育,大批小学骨干教师调到初中任教,补充进来的小学教师,大都是民办教师。教师素质下降,教学质量很差,毕业生合格率较低。
1978年,县教育局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全县适龄儿童数、实际入学率、流动率以及小学普及率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采取了巩固学额、核实数据和巩固提高的方法,调整和整顿了一批小学附设初中班。部分中学教师调到小学任教,改善了小学校舍条件,使小学教育逐步走上了正常轨道。全县小学保留344所,招生16621人,在校学生为7638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88.5%。1979年,毕业人数为8494人,招收新生17074人,在校学生为8318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2%。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县教育局根据这一精神,制订了分期分批完成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调整全县小学的布局,保留319所小学,当年小学毕业生9183人,招收新生15351人,全县在校学生8244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1%。1981年到1982年,县内小学分别为301所和291所,小学毕业生分别为9691人、9502人,招收新生13396人和13352人,在校学生分别为75809人和7007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88.1%和90%。1983年,为使普及教育工作巩固、稳妥、扎实的发展,采取“三包”一奖制度,并对小学教师进行轮训,提高教学质量,狠抓入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对小学进行整顿和调整,保留267所,当年招收新生15433人,毕业8678人,在校学生7220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88%。1984年,全县有小学273所,招收新生16552人,毕业9085人,在校学生7845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0%。1985年,全县总人口为536791人,适龄儿童为51412人,入学48829人。全县有小学273所,毕业10170人,招收新生16086人,在校学生7757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4.9%。
1949年到1985年,全县各类小学共有32届小学毕业生,毕业学生190122人。
学制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推行新政,管学大臣奉谕制定学堂章程,当年颁布实施。规定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中学教育为5年。民国元年(1912年),教育部颁布“癸丑学制”,规定3岁入蒙学院,修业3年,初等小学修业4年,高等小学修业3年。民国11年,颁布“壬戊学制”,规定小学为6年,分初、高两级,初级为义务教育,4年毕业,高级2年毕业。1949年,小学仍沿用传统的“四二”分段制,初小4年,高小2年。1969年,小学乃为五年一贯制,至1985年。
课程
清末,凤台兴办的小学堂,主要开设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课程,每周30课时。
民国元年(1912年),初等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课程;初等小学每周设国文10至14节,算术6节,手工1节,图画1节,唱歌1节,体操4节。高等小学每周设修身2节,国文10节,算术4节,历史4节,地理4节,理科2节,图画2节,唱歌2节,农艺2节。民国17年改设体育、美术和自然。
1952年,将国文改为语文,美术改美工。1957年,高年级增设农业常识。1967年,课程设置较乱,政治课和文化课并存,同时组织学生学工、学农。1972年,小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军体、音乐、图画、学工学农等课程。1977年,常识改为自然,军体为体育。1978年下半年,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81年将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3年级开设自然课,4年级开设地理课,5年级开设历史课。
附:小学教学计划表(共五表)
民国六年(1917年)初级小学各学年教授课程及每周教授时数表(表一)
民国六年(1917年)高级小学各学年教授课程及每周教授时数表(表二)
凤台县小学计划表(1952年7月)(表三)
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1963年7月)(表四)
说明:数学课包括算术和珠算。珠算五年级每周二课时,六年级每周一课时。
珠算的上课时间也可适当集中使用。农村小学可以另外增加时间,提前在四年级开设珠算课。
凤台县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1981年)(表五)
学校简介
文昌宫高等小学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知县张廷权、绅士张登先在学宫(即孔庙)创办文昌宫高等小学堂,招收学生52人,开设甲、乙2个班,学制4年。学生年龄一般在15至20岁之间。由于这是清末废除科举后凤台县创办的第一所学堂,故称“大学堂”或“洋学堂”,称学生为“大学生”或“洋秀才”。学堂聘请寿县优贡王永茂为堂长,总管学堂事务。学堂开设修身、经史、中国文学、历史、地理、格致、音乐、算术、图画和体操等课程。宣统三年(1911年),淮上革命军夺取凤台县城,学堂停课,师生分散,民国4年(1915年)复课。民国11年,文昌宫高等小学堂改名为凤台县高级小学,第一任校长史少卿。学制2年,开办五、六年级,每班50人,并增设英语。民国19年,增初级班,成为完全小学。民国24年,改称凤台县立文昌宫小学,民国27年,日军侵占凤台县城,学校停办。
刘楼小学清宣统二年(1910年)刘恕三等人创办刘楼小学。时有校舍8间,招收学生45人。民国6年(1917年),学校迁往沟西新建校舍上课,改校名为“毓秀小学”,因刘恕三字毓秀而得名。民国10年,又改名为凤台县刘楼小学,并发展成完全小学,时有学生145人,4个班。民国16年,中共地下党员王介佛、吴勤武到校任教后,学校开办了农民夜校,借此宣传革命道理,发展农会会员。民国17年秋,学校创办《红旗》油印小报,由进步学生张贴、散发。民国20年,学校被民国政府查封,加之水灾,校舍全部淹倒。民国28年,由刘恕三负责复课。民国30年,改名为凤台县肥曲乡第一中心小学,时有学生256人,教职工13人。民国36年,校舍增建到35间,宿县、阜阳、蒙城、颍上等地也有学生来校就读。民国37年,刘楼小学停办。
1949年,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刘楼小学重新恢复,时有学生75人,教职工9人。1952年,在校学生121人,1至6个年级。1953年秋,改办初级小学。1959年至1961年,在校学生较少,不足50人,实行半日制教学。至1964年,教学趋于正常,在校学生150人,开设1至4个年级。1966年,“文革”期间,教学混乱,辍学者较多。1968年以后,教学逐步得到恢复,在校学生逐年增多,并成为完全小学。至1972年,在校学生达256人。1978年,该校43名小学毕业全部考入中学。1980年,学校于刘楼村东南选址新建。1985年,刘楼小学拥有校舍30间,教职工12人,在校学生271人,8个班。
凤台县立女子小学民国九年(1920年),县长刘云飞、劝学所所长廖云翘租用民房创办凤台县立女子小学,时有学生50人。民国14年,在西关新建校舍32间,并改名为凤台县新街女子小学,4个班,在校学生250人。民国28年,学校停办。
岳前岗小学在岳伦才、岳又奕的倡议下,于民国17年(1928年)创办于岳张集镇的岳前岗,首任校长岳又奕。岳秀轩自愿借出自家房屋9间作教室,次年2月开学,在校学生45人,分高、中、低3个年级进行复式教学。初小开设国语、算术、常识、图画、音乐和体育等课程,高小增设历史、地理、自然、珠算和劳作等课程。入冬又招收15个成年人,开办夜校。民国19年,由学生家长集资和岳相如捐赠,在村东头新建校舍13间。民国21年,县教育局批准,改名为凤台县立完全小学。民国22年,学校创办纺织厂,实行半工半读。年底工厂倒闭。至民国26年,教职工全部实行义务教学,教员不取薪,学生不收费。后岳潘若、岳效伯连续九年,岳化南、岳世五连续五年,岳秀轩、岳又奕、岳自真、岳道五连续四年尽义务教学。民国27年,日本侵略者占领凤台,学校被迫停办。民国28年春复课,同年10月,省教育厅决定,该校改为省立凤台临时小学,在校学生315人,6个班。民国30年,省立凤台临时小学撤销,改称凤台县示范中心国民小学。民国34年,改名为岳前岗小学。至民国37年,开设1至4个年级,在校学生176人,教师6人。
1949年,县人民政府接管该校,至1956年发展成为一所完全小学。从1949年到1985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学校逐步得到发展,现已拥有校舍57间,教职工15人,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47名,成为张集区具有相当规模的完全小学。办学迄今,共输送30届毕业生,1358人。
渔民小学1965年,党和政府针对焦岗湖渔民文化落后的状况,决定在湖内创办水上学校。渔民大队拨一条船作为教室,招收适龄儿童65人,开创了凤台县有史以来的船上教学。1966年底停办。1974年7月,重新组建渔民小学,在校学生39人,教室仍是一条破船。渔民学校校长岳锦文,白天给孩子上课,晚上教渔民识字。1976年,上级拨款在丁家沟渔民新村兴建校舍24间。由于渔民生产的特殊性,渔民的孩子仍不能到校上课。公社党委根据这一情况,又拨了3条船,作为教室。船上教学给老师带来了困难。由于条件限制,教学时间不好统一,老师在船尾竖一面红旗,表示上课时间到了,渔民纷纷把孩子送到教学船上。1979年,已发展1至6年级,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9人,教职工16人。1983年起,分为4片8个教学点(即教学船)进行教学。至1985年,在校学生达401人,教职工21人。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创建于1954年,它的前身是凤台县城关第二小学。195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另从城关第一小学拨来一部分学生,在校学生共有350人,教职工14人。1956年改名为凤台县师范附属小学,至1964年改为实验小学。时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1021人,教职工28人。1966年,更名为“凤台县五七学校”。并于1968年附设初中班,至1972年撤销。1980年又恢复凤台县实验小学名称,并对语文、数学进行了教学改革实验,以推动全县小学教学改革的进程。1981年,该校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学校管理趋于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教学质量逐年提高。1981年升学率为65%,1982年至1985年,各年升学率分别为79.9%、81.6%、90.4%和92%。1985年,该校有33个教学班,2070名在校学生,教职工94人,是凤台县规模最大的一所重点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