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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县内主要灯舞有龙灯、狮子灯、马灯、蛤蜊灯、小车子灯、旱船、火老虎、小黑驴、高跷灯、大头和尚戏柳翠、故事灯、彩莲灯等。其中花家岗和城关的龙灯、胡家岗的狮子灯较有名气,有“胡家的狮子花家的龙”之说,起源于武集的马灯、刘集乡山口村的火老虎,是独具特色的灯种。
民国19年(1930年)后,县内灯舞盛行,每逢节日、庙会或喜庆日子,各村灯班竞相欢舞,各显其能,灯舞演技不断创新,提高。桂集乡周庄民间艺人周子林,在小黑驴的基础上创造了双黑驴灯舞,为“驴”灯增加了不少新的动作和内涵。古店孜大王村灯班则用人扮“驴”表演“犟老婆骑犟驴”节目,颇受人们喜爱。民国27年日军入侵县境,由于战争和水灾,民间灯舞衰落。民国34年日军投降后“双十”节,全县50多班灯舞聚集县城,连续演出三天三夜,庆祝抗日战争胜利。
解放后,民间歌舞在县文化部门统一组织下,有计划地演出。1960年前后,每逢节日和喜庆的日子,皆组织民间灯舞在城乡演出,以丰富群众文艺生活,并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宣传。在治淮和兴修水利工地上,灯舞随文艺宣传队为民工们慰问演出。
“文化大革命”中,民间灯舞停止演出。1978年至1985年,县文化馆抽专人挖掘整理民间灯舞,传统灯舞逐步恢复。
马灯
清末民初,武集人武友灿根据古代练兵布阵图创编,盛行于今县境内武集乡。表演时一般需几十人参加,其中旗手2名,每人1马1旗,立于中心。兵卒至少8名,各骑1马(纸、麻扎成),4人骑公马,4人骑母马,手持刀、矛、剑、戟。另有枪手4名,盾牌手4名,配唢呐伴奏,演出各种攻守阵势。全部演出分72阵式,演出时间最长可达12小时左右,其中有八卦阵、迷魂阵、双龙阵等,还有溜单马、对子马、领马、五马破敌、四门对马、四门阵过马等。武友灿传人有武纪星、赵学存、武保全等。
双黑驴灯
民国30年(1941年),桂集乡周庄人周子林创编。用纸、竹等扎成公、母驴各一头,各罩黑布。表演者扮男女二人各骑公、母驴,不但能表演出驴的拉屎、笑天、打滚、挠痒等生活习性,而且能表演出公、母驴的不同特性及雌雄间的顾盼、情爱等。据老人回忆,当时周子林等人表演的双黑驴灯在众多灯班中是最引人注目的。
火老虎
清咸丰年间,硖山口一带群众,根据宋朝名将刘金定在八公山独笼冲火烧余洪,山林中的老虎浑身着火跑下山来的传说,创编单人独舞《火老虎》。民国8年(1919年),火老虎开始与狮子配合演出,灯名仍称《火老虎》。
火老虎道具分老虎皮、老虎头、老虎尾3个部分。虎头用篾、纸扎成,虎皮用长7寸、厚3分的21块泡桐木板用细铁丝连结而成。泡桐板上等距钻孔,每孔安一个捻子(捻子用6寸长带皮麻秸,石磙压松软后在硫磺粉里滚制而成)。虎尾用一根捏弯的桑树枝条,每间隔一段系一个炮竹,安在一根3至4寸的横棍上,横棍系在扮演者腰间,“尾巴”从其胯下伸出。扮演者身著紧身衣,披湿麻袋,头戴湿老头帽,护住脖子与脸部,只露两眼。
此灯舞表演时,由1人扮老虎,2人各扮雌、雄狮,1童扮小狮子,1人扮土地神,1人持绣球。狮子先出场,玩“四门”,争球、卧球、夺球、钻过、翻过。雌狮生小狮子,小狮子拜四方,当雌雄狮子与小狮子亲热时,火老虎突然出场,狮子为保护幼子与火老虎展开一场生死搏斗,火老虎斗狮子不过,一头窜入水中逃遁,舞蹈结束。《火老虎》因浑身着火的老虎形象而得名。演出时3至4人帮助把“老虎”身上的捻子一齐点着,“老虎”窜蹦跳跃,张牙舞爪,浑身上下烟火直窜。每当弹爪甩尾或与狮子争斗时,硝烟弥漫,噼啪作响,场面惊险壮观。加上锣鼓伴奏,更加热烈。
清末,表演《火老虎》较有影响的艺人有詹怀信(扮“火老虎”)、詹怀福、詹怀国、詹怀成、詹兆胜(以上扮狮子)、詹怀思(持绣球)。民国时期有詹圣棉、詹怀方、詹庆祝、詹孝瑞、詹孝举、詹怀彬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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