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文化馆站
县文化馆
民国前期,凤台县成立民众教育馆,民国36年(1947年)7月更名为凤台县文化服务社。1949年,凤台县人民文化馆成立,馆址在城关顺河街中段,有平房17间和一个2000平方米的大院。1950年,改为凤台县文化馆,定编6人。1956年,馆内设文艺、宣传2个股,另有创作组和图书室、会计室,隶属县文教局。1969年4月,更名为“凤台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当年9月复称凤台县文化馆。
1980年,在城河路中段新建文化馆大楼1座,共4层,1472平方米。全馆当年迁入大楼,开设电视、展览、音乐、美术、图书、摄影、排练、游艺、科技、阅览等10个活动室。同时在楼下临街建起一排长达40平方米的灯光宣传画廊。1985年,文化馆内设政秘股、文化股、图书股、群众文化股4个股,有干部职工39人。
农村文化站(分馆)
1951年,在阚疃、顾桥、桂集建立了3个民办文化站,每站配不脱产人员1名。1952年桂集转为公立站。1953年至1955年,又发展了张集、古沟、马店3个文化站,每站各配干部1人。1956年,因区划变动,全县6个文化站并为阚疃、古沟2个文化分馆。1958年取消分馆,恢复原来的6个文化站。1979年,农村文化站发展到16个(其中公办站4个,民办站12个),配脱产干部4人,半脱产13人。1983年民办站有10人转为国家干部。1984年初,全县文化站增至31个,城关、毛集、丁集、顾桥、大山、马店、桂集、张集8个文化站改为文化分馆。分馆馆长领导辖区内文化站的业务工作。1985年全县文化分馆和文化站共32个,已基本达到乡乡有站。
民国前期,凤台县成立民众教育馆,民国36年(1947年)7月更名为凤台县文化服务社。1949年,凤台县人民文化馆成立,馆址在城关顺河街中段,有平房17间和一个2000平方米的大院。1950年,改为凤台县文化馆,定编6人。1956年,馆内设文艺、宣传2个股,另有创作组和图书室、会计室,隶属县文教局。1969年4月,更名为“凤台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当年9月复称凤台县文化馆。
1980年,在城河路中段新建文化馆大楼1座,共4层,1472平方米。全馆当年迁入大楼,开设电视、展览、音乐、美术、图书、摄影、排练、游艺、科技、阅览等10个活动室。同时在楼下临街建起一排长达40平方米的灯光宣传画廊。1985年,文化馆内设政秘股、文化股、图书股、群众文化股4个股,有干部职工39人。
农村文化站(分馆)
1951年,在阚疃、顾桥、桂集建立了3个民办文化站,每站配不脱产人员1名。1952年桂集转为公立站。1953年至1955年,又发展了张集、古沟、马店3个文化站,每站各配干部1人。1956年,因区划变动,全县6个文化站并为阚疃、古沟2个文化分馆。1958年取消分馆,恢复原来的6个文化站。1979年,农村文化站发展到16个(其中公办站4个,民办站12个),配脱产干部4人,半脱产13人。1983年民办站有10人转为国家干部。1984年初,全县文化站增至31个,城关、毛集、丁集、顾桥、大山、马店、桂集、张集8个文化站改为文化分馆。分馆馆长领导辖区内文化站的业务工作。1985年全县文化分馆和文化站共32个,已基本达到乡乡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