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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通讯报道
解放初,县委宣传部重视抓通讯组织建设,为省、地(市)新闻单位选拔通讯员,同时对通讯员在政治、业务上进行培训。1950年10月3日王克虎写的《尹小庄群众不嫌本小利窄,领到贷款马上搞生产》的通讯报道,被《皖北日报》采用,并发表短评《向尹小庄学习》;穆建忠、李清波采写的《破坏婚姻法,用暴力强迫妇女结婚,丁从贤等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判处徒刑》,被《安徽日报》采用。1952年《皖北日报》还发表了马店乡朱俊山互助组给全省的挑战书。到1956年底,全县被省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共151件。
1957年5月1日,《凤台报》正式创刊,并发展通讯员1000余人。1959年元月6日,中共凤台县通讯报道小组成立,各区、乡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支部也相应成立通讯报道小组。1963年全县共建立通讯组97个,发展通讯员233人,其中为《安徽日报》、《阜阳日报》发展97名通讯员。1959年至1965年在《安徽日报》、省电台发表新闻稿件79篇。1972年至1976年,被省、地(市)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共146篇。
1976年,县委宣传部通讯组采写的《老干部焕发青春——记大山公社陈建平的事迹》被《人民日报》采用。1978年1979年在省级新闻单位发表稿件量名列全省第三。1977年至1981年,被省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48篇,市级1244篇。
1982年至1985年,被省、市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510篇。
1957年5月1日,《凤台报》正式创刊,并发展通讯员1000余人。1959年元月6日,中共凤台县通讯报道小组成立,各区、乡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支部也相应成立通讯报道小组。1963年全县共建立通讯组97个,发展通讯员233人,其中为《安徽日报》、《阜阳日报》发展97名通讯员。1959年至1965年在《安徽日报》、省电台发表新闻稿件79篇。1972年至1976年,被省、地(市)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共146篇。
1976年,县委宣传部通讯组采写的《老干部焕发青春——记大山公社陈建平的事迹》被《人民日报》采用。1978年1979年在省级新闻单位发表稿件量名列全省第三。1977年至1981年,被省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48篇,市级1244篇。
1982年至1985年,被省、市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5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