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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疫病防治
霍乱
境内发生霍乱,古时就有,无防治措施。民国20年、21年(1931年、1932年),连续两年县境霍乱暴发流行。尚塘民间中医凡学海,用针灸、中药抢救治愈近百人,而自己却染病亡故。此后,疫情渐消。民国31年,县卫生院购霍乱菌苗5000瓶,为当地赶集的流动人口接种。
1963年,县境外有霍乱发病,为防疫情传入,县开始连年接种霍乱菌苗。至1967年,共接种34.3万人份。此后,因没有发病而停止接种。1978年,外地又有霍乱病发生,省卫生厅要求县医院、公社卫生院,每年5至10月设肠道病门诊,并达到四固定(固定医护人员、固定药品器械、固定病房病床、固定厕所),凡吐泻病人要采便培养。当年肠道门诊3645人,未发现霍乱患者和带菌者。1980年9月,在凤台城关段淮河水源检索中,检出霍乱致病菌。为预防起见,接种霍乱菌苗5万人份,未发病。1980年至1985年,各级医疗机构均设肠道门诊,加强预防措施,霍乱病虽时有发生,但均无死亡。
流行性出血热
1957年11月,曹集乡元庆闸治淮施工民工中发生1例热型、症状、体征特异的病人,经治疗痊愈。后经省卫生防疫站诊断,为流行性出血热(下简称出血热)。次年无发病。1959年全县发病5例(毛集区2例,大山乡3例),死亡2例,病死率为40%。次年发病11例,无死亡。
1963年9月,省卫生防疫站派专人来凤台举办县、区卫生院内科医生出血热防疫学习班,讲解临床症状、诊断、治疗。主要措施是抓“三早一就”“防三关”(早诊断、早治疗、早休息、就近医治,防低血压休克关、尿毒症关、心力衰竭肺水肿关)。此后,每年9月县举办出血热临床治疗、抢救经验交流会,防止误诊误治。因鼠是出血热的主要传染源,1964年冬季,城乡开展灭鼠活动,共灭鼠18万余只。次年,发病89例,分布于23个公社,死亡9例,病死率为10.11%。当年下发灭鼠药磷化锌250公斤,灭鼠9万余只。1968年发病14例,无死亡。1971年至1980年,每年都有发病,最多200例,最少15例,平均病死率为4.41%。
1981年和1982年,是凤台县出血热发病最高年份,分别为1324例和1140例,发病率分别为266.2/10万和233.18/10万。疫情分布全县,病死率均在2%以下。1983年发病下降到633例,发病率为123/10万,死亡5例,病死率为0.79%。次年发病384例,死亡6例。1985年,发病144例,发病率为28.8/10万,死亡2例。出血热发病、流行以境内湖洼、河湾地带为多,高峰月份集中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发病人群中,青壮年农民占90%以上,男多于女,职工、学生也有零星发病。发病年龄最大的83岁,最小的仅1岁。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民国时期,境内多呈散在性发病,马店、尚塘、丁集、张集等地因暴发型而死亡的居多。1953年,全县发病2例,治愈。1957年发病137例,死亡13例,占9.48%。1959年,发病283例,分布于阚疃、展沟、张集等区,死亡33人,病死率为11.66%。1964年,发病157例,分布于10个区,6个月以内婴幼儿3例,1至5岁32例,6至15岁63例,16岁以上的59例,死亡13例,病死率为8.28%。
1966年,流脑暴发流行,全县发病3689例,发病率为720/10万。分布于8个区、镇,其中张集区最多,占发病总数的31.6%。流行期间,各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抢救治疗,并配制3/1000呋喃西林或1∶3000杜灭芬溶液,发到各村队、学校为儿童喷喉、滴鼻。对暴发流行的村庄,先后下发片剂磺胺类药物数十万片,以控制流行。当年死亡167人,病死率为4.53%。次年,流脑继续流行,发病2373人,发病率为510/10万,死亡151人,病死率为6.36%。1968年疫情下降,发病702例。1970年至1973年,使用流脑菌苗为15岁以下儿童预防接种34万人份,此间流脑发病485例。1975年,因科研单位考核流脑菌苗免疫效果差而停止接种。1976年与1977年,流脑流行,分别发病1840例和1745例,发病率分别为406/10万和376.5/10万,分布于19个公社,病死率分别为3.2%、3%。1978年至1984年,发病率在90/10万至60/10万之间。1984年接种流脑菌苗11万人份。1985年,发病80例,发病率为10/10万,无死亡。当年接种流脑菌苗15万人份。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下简称脊灰),又名小儿麻痹症。清代及民国时期均有发病,且患者留下残疾。1950年至1962年无发病。1963年,发病38例,发病率为6.9/10万,分布于5个区,0至5岁29例,占76.32%;7至15岁9例,占23.68%。男26例,占68.42%;女12例,占31.58%。经针灸、药物穴位注射疗法及到外地手术矫形等多方治疗,病儿仍留下不同程度的跛腿、垂足、肢体萎缩变形等残疾。次年,省卫生防疫站分配给县脊灰液体疫苗10万人份。为便于服用,县人民政府批给饼干250公斤,用滴管将疫苗滴在饼干上给儿童服苗,婴儿则滴苗入口。当年发病11例,发病率为2/10万。1965年,分配糖丸剂型疫苗10.6万人份,该年无发病。至1980年,共有5个年份发病计48例,发病最多27例,最少1例。1981年,发病29例,发病率为5.8/10万,分布于古店、武集等9个公社。省卫生防疫站拨给应急Ⅰ、Ⅱ+Ⅲ型疫苗(糖丸)2万人份,县卫生防疫站组织8人,在9个公社102个大队逐村为0至7岁婴幼儿童普服,迅速控制脊灰的发病。1985年,为0至7岁婴幼儿童普服疫苗8万人份,当年无发病。
白喉
清代及民国时期,均有发病、死亡。1952年,接种白喉类毒素200人份,此后每年都进行预防接种,最多为10万人份,最少在3万人份左右。1953年、1954年各发病1例,均死亡。1955年发病224例,发病率38/10万。县卫生院派出医生携带药品器械前往发病较多的古沟区、清泉区协助诊断、治疗。当年死亡66例,病死率为29.46%。1958年、1959年分别发病128例和103例,死亡14例占10.93%和死亡19例占18.44%。1960年至1963年,发病计48例,死亡5例,病死率为10.41%。
1964年,发病102例,分布于10个区,发病多集中在9至11月份,1至5岁93例,占91.17%,20岁以上者9例,占8.83%。当年死亡21人,病死率为20.5%。1965年后发病逐渐下降,至1972年共发病93例,死亡6例,病死率为6.45%。1973年略有上升,发病40例。次年发病75例,死亡5例。1975年至1978年,每年均有发病,4年计82例,最多42例,最少4例,死亡14例。1979年至1984年,6年发病2例,无死亡。1985年未发病,当年预防接种白喉类毒素2.5万人份。
疟疾
清代,境内常有疟疾发生。谚云:“十人九疟。”民国时期,疟疾流行猖獗,不患疟疾的很少见,虽有“唐拾义”、“金鸡纳霜丸”治疟疾药品,但普通百姓难以求购。由于无药治疗,疟疾反复发作,致肝脾肿大、贫血、人瘦体弱。
1951年,全县发病26351人,发病率为4.88%。至1955年,年发病率在4.42%左右。1957年发病51628人,发病率为8.4%,较上年增长1倍。1958年,使用圜氯胍免费发给群众服用,1日1次,连服4天。当年疟疾发病21140人,发病率为3.27%。次年疟疾发病1339人,发病率为0.27%。
1963年,县进行普查前两年有疟史者13651人,使用伯氨喹啉、乙胺嘧啶分别在4、7、8月抗复发服药,正规服药率86.96%。1969年,普查登记有疟史者10246人,使用伯氨喹啉服8天,第7、8两天加服乙胺嘧啶的休止期根治疗法。由于疟疾的摸底登记、休止期根治、预防服药等工作难以深入开展,1971年发病率上升到13.54%。1971年后,随着合作医疗的普及,每年进行“两根治、一预防”(休止期根治、现症疟疾病人根治、全民预防服药)服药上百万人次,均由生产队卫生员看服到口。当年3月休根服药201363人,正规服药率94.1%。7至10月,使用乙胺嘧啶全民预防服药每半月1次,正规服药率占95.16%。次年,县卫生防疫站编印《疟防手册》4500册,内载疟防知识、药物剂量、疟防药物中毒抢救等,供卫生员参阅。到1973年,疟疾发病率下降至1.26%。此后,继续开展全民休根、预防服药,现症疟疾病人治疗。1981年发病率较高,为2.71%。1985年,疟疾发病75例,发病率为0.014%。
黑热病
清代及民国时期,境内均有黑热病发病。民国32年(1943年),西医吴兴邦在刘楼行医,用新斯锑波霜静脉注射治疗黑热病,收费很高,治一例需小麦近500公斤。
1951年6月,全县10个区成立黑热病防治突击站(下简称黑防站),每区动员10名卫生工作者协会会员组成调查组,对本区逐村逐户调查。经查各区均有发病。重点流行区为阚疃、清泉、顾桥、丁集、潘集5区。当年查出病人265例,免费使用斯锑黑克治疗6天为1疗程,一般病情1个疗程可治愈。次年,又发现并治愈病人138例。黑防站组织社会力量,用“666”杀虫剂在发病村庄喷洒房屋81901间,面积2457030平方米,以消灭传播媒介白蛉。2月,撤10区黑防站,黑防任务由区卫生所承担,设2所黑防长期观察站。1955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突击治疗黑热病的通知”,各区卫生所再次组织联合诊所医生进行调查,发现并治愈195例。当年2所黑防长期观察站分别并入阚疃、顾桥卫生所。1956年、1957年共发现并治愈218例。1958年,发现并治愈8例。当年使用“666”喷洒村庄97个,房屋22976间,面积90904平方米。1959年7月,重点调查阚疃、清泉、顾桥27个村庄945户5673人,未发现病人。为彻底消灭黑热病传播媒介,对丁集、顾桥、马店、潘集等重点发病村庄、重点户,喷洒“666”,计自然村13个、237户,房屋497间,面积19864平方米。至此,消灭了在凤台流行已久的黑热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清代及民国时期均有发病。1954年,发病1例,死亡。1957年,发病84例,死亡22例,病死率为26.19%。乙脑无特效治疗药物,多为对症处理。此后数年发病较少。1968年,发病255例,发病率为46/10万,死亡16例,病死率为6.27%。1970年,开始使用乙脑疫苗,对0至15岁婴幼儿童预防接种,当年接种8万人份。当年发病146例,死亡9例,病死率为6.16%。此后每年均有接种任务,最多为10万人份,最少4万人份。1971年、1972年分别发病204例、231例,其死亡分别为7例占3.43%和12例占5.19%。1975年,发病213例,死亡14例,病死率为6.57%。1977年发病165例,死亡15例,病死率为9%。此后发病显著下降,至1984年,年发病最高79例,最低14例,平均病死率为2.57%。1985年,发病67例,死亡1例,病死率为1.49%。当年预防接种10万人份。
麻疹
谚云:“小孩难过疹痘关。”清代及民国时期,麻疹的病死率很高,多因并发肺炎、喉炎、心血管机能不全等。
1952年,全县发病5246人,发病率为932/10万,死亡40人,病死率为0.76%。1956年发病上升到9691例,发病率为1610/10万,死亡106人,病死率为1.09%。1957年至1965年,年年均有发病,多者8064例,少者11例,其病死率高者为1.95%,低者为0.3%。1966年,发病14869例,发病率为2906/10万死亡69例,病死率为0.46%。次年,全县发病下降到97例。1969年发病12139例,无死亡。次年12月,使用麻疹弱毒活疫苗为未患过麻疹的儿童预防接种2.5万人份,当年发病6488例,发病率为1089/10万,无死亡。此后年年接种,最多为10万人份,最少为2万人份。疫情时起时伏,其中高发年份1973年,发病9998例,死亡3例;1976年发病7023例,死亡2例。此后疫情逐年下降,1980年后,年发病不足千例,多年无死亡。1985年,发病13例,无死亡。当年接种麻疹疫苗10万人份。
其他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清代及民国时期,境内均有天花、狂犬病、梅毒、钩虫病、蛔虫病、丝虫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麻风病、头癣等发病。自1950年起,县没有发生天花。1956年,县卫生院收治1例狂犬病,死亡。1958年,县、区卫生院门诊治疗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梅毒病人73例。当年普查“四病”收集大便308710份,镜检钩虫阳性55960份,占18.12%;蛔虫阳性128213份,占41.53%,使用四氯乙烯治疗。查出头癣患者6082人,使用猪油调苦楝子粉擦头治疗,收到一定效果。次年,县、区卫生院又治疗梅毒44例,此后未再发现梅毒病人。当年采血片436410张,微丝蚴阳性65094张,阳性率占14.82%,用海群生1次1克送药治疗。1971年夏,城关镇、农村突然暴发流行病毒性肝炎6954例,以10岁以下婴幼儿童为多,经各村队用茵陈大枣汤作饮料,短期内即控制其流行。1972年7月,在尚塘、马店、古店、关店等公社暴发钩端螺旋体病3328例,当即组织力量使用青霉素治疗,死亡1例。1974年,在城关镇暴发伤寒副伤寒137例,经使用三联菌苗普种,县人民医院积极治疗,均痊愈。1976年,焦岗公社渔业大队暴发伤寒副伤寒208例,经及时采取预防接种、治疗措施,扑灭了疫情。1979年至1980年,分3批查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农村1至15岁儿童25.72万人,查出头癣患者412人。用灰黄霉素口服20天,10%硫磺膏、3%磺酒交替擦头、理发治疗,经复查验收,列为消灭头癣县。1982年,境内612人被狂犬咬伤,使用狂犬疫苗、抗狂犬病血清为狂犬咬伤者预防注射,5人发病死亡。至1985年,共有3967人被狂犬咬伤,9人发病死亡。先后组织各地灭犬15428只。由于犬未灭绝,狂犬病时有发生。
境内发生霍乱,古时就有,无防治措施。民国20年、21年(1931年、1932年),连续两年县境霍乱暴发流行。尚塘民间中医凡学海,用针灸、中药抢救治愈近百人,而自己却染病亡故。此后,疫情渐消。民国31年,县卫生院购霍乱菌苗5000瓶,为当地赶集的流动人口接种。
1963年,县境外有霍乱发病,为防疫情传入,县开始连年接种霍乱菌苗。至1967年,共接种34.3万人份。此后,因没有发病而停止接种。1978年,外地又有霍乱病发生,省卫生厅要求县医院、公社卫生院,每年5至10月设肠道病门诊,并达到四固定(固定医护人员、固定药品器械、固定病房病床、固定厕所),凡吐泻病人要采便培养。当年肠道门诊3645人,未发现霍乱患者和带菌者。1980年9月,在凤台城关段淮河水源检索中,检出霍乱致病菌。为预防起见,接种霍乱菌苗5万人份,未发病。1980年至1985年,各级医疗机构均设肠道门诊,加强预防措施,霍乱病虽时有发生,但均无死亡。
流行性出血热
1957年11月,曹集乡元庆闸治淮施工民工中发生1例热型、症状、体征特异的病人,经治疗痊愈。后经省卫生防疫站诊断,为流行性出血热(下简称出血热)。次年无发病。1959年全县发病5例(毛集区2例,大山乡3例),死亡2例,病死率为40%。次年发病11例,无死亡。
1963年9月,省卫生防疫站派专人来凤台举办县、区卫生院内科医生出血热防疫学习班,讲解临床症状、诊断、治疗。主要措施是抓“三早一就”“防三关”(早诊断、早治疗、早休息、就近医治,防低血压休克关、尿毒症关、心力衰竭肺水肿关)。此后,每年9月县举办出血热临床治疗、抢救经验交流会,防止误诊误治。因鼠是出血热的主要传染源,1964年冬季,城乡开展灭鼠活动,共灭鼠18万余只。次年,发病89例,分布于23个公社,死亡9例,病死率为10.11%。当年下发灭鼠药磷化锌250公斤,灭鼠9万余只。1968年发病14例,无死亡。1971年至1980年,每年都有发病,最多200例,最少15例,平均病死率为4.41%。
1981年和1982年,是凤台县出血热发病最高年份,分别为1324例和1140例,发病率分别为266.2/10万和233.18/10万。疫情分布全县,病死率均在2%以下。1983年发病下降到633例,发病率为123/10万,死亡5例,病死率为0.79%。次年发病384例,死亡6例。1985年,发病144例,发病率为28.8/10万,死亡2例。出血热发病、流行以境内湖洼、河湾地带为多,高峰月份集中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发病人群中,青壮年农民占90%以上,男多于女,职工、学生也有零星发病。发病年龄最大的83岁,最小的仅1岁。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民国时期,境内多呈散在性发病,马店、尚塘、丁集、张集等地因暴发型而死亡的居多。1953年,全县发病2例,治愈。1957年发病137例,死亡13例,占9.48%。1959年,发病283例,分布于阚疃、展沟、张集等区,死亡33人,病死率为11.66%。1964年,发病157例,分布于10个区,6个月以内婴幼儿3例,1至5岁32例,6至15岁63例,16岁以上的59例,死亡13例,病死率为8.28%。
1966年,流脑暴发流行,全县发病3689例,发病率为720/10万。分布于8个区、镇,其中张集区最多,占发病总数的31.6%。流行期间,各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抢救治疗,并配制3/1000呋喃西林或1∶3000杜灭芬溶液,发到各村队、学校为儿童喷喉、滴鼻。对暴发流行的村庄,先后下发片剂磺胺类药物数十万片,以控制流行。当年死亡167人,病死率为4.53%。次年,流脑继续流行,发病2373人,发病率为510/10万,死亡151人,病死率为6.36%。1968年疫情下降,发病702例。1970年至1973年,使用流脑菌苗为15岁以下儿童预防接种34万人份,此间流脑发病485例。1975年,因科研单位考核流脑菌苗免疫效果差而停止接种。1976年与1977年,流脑流行,分别发病1840例和1745例,发病率分别为406/10万和376.5/10万,分布于19个公社,病死率分别为3.2%、3%。1978年至1984年,发病率在90/10万至60/10万之间。1984年接种流脑菌苗11万人份。1985年,发病80例,发病率为10/10万,无死亡。当年接种流脑菌苗15万人份。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下简称脊灰),又名小儿麻痹症。清代及民国时期均有发病,且患者留下残疾。1950年至1962年无发病。1963年,发病38例,发病率为6.9/10万,分布于5个区,0至5岁29例,占76.32%;7至15岁9例,占23.68%。男26例,占68.42%;女12例,占31.58%。经针灸、药物穴位注射疗法及到外地手术矫形等多方治疗,病儿仍留下不同程度的跛腿、垂足、肢体萎缩变形等残疾。次年,省卫生防疫站分配给县脊灰液体疫苗10万人份。为便于服用,县人民政府批给饼干250公斤,用滴管将疫苗滴在饼干上给儿童服苗,婴儿则滴苗入口。当年发病11例,发病率为2/10万。1965年,分配糖丸剂型疫苗10.6万人份,该年无发病。至1980年,共有5个年份发病计48例,发病最多27例,最少1例。1981年,发病29例,发病率为5.8/10万,分布于古店、武集等9个公社。省卫生防疫站拨给应急Ⅰ、Ⅱ+Ⅲ型疫苗(糖丸)2万人份,县卫生防疫站组织8人,在9个公社102个大队逐村为0至7岁婴幼儿童普服,迅速控制脊灰的发病。1985年,为0至7岁婴幼儿童普服疫苗8万人份,当年无发病。
白喉
清代及民国时期,均有发病、死亡。1952年,接种白喉类毒素200人份,此后每年都进行预防接种,最多为10万人份,最少在3万人份左右。1953年、1954年各发病1例,均死亡。1955年发病224例,发病率38/10万。县卫生院派出医生携带药品器械前往发病较多的古沟区、清泉区协助诊断、治疗。当年死亡66例,病死率为29.46%。1958年、1959年分别发病128例和103例,死亡14例占10.93%和死亡19例占18.44%。1960年至1963年,发病计48例,死亡5例,病死率为10.41%。
1964年,发病102例,分布于10个区,发病多集中在9至11月份,1至5岁93例,占91.17%,20岁以上者9例,占8.83%。当年死亡21人,病死率为20.5%。1965年后发病逐渐下降,至1972年共发病93例,死亡6例,病死率为6.45%。1973年略有上升,发病40例。次年发病75例,死亡5例。1975年至1978年,每年均有发病,4年计82例,最多42例,最少4例,死亡14例。1979年至1984年,6年发病2例,无死亡。1985年未发病,当年预防接种白喉类毒素2.5万人份。
疟疾
清代,境内常有疟疾发生。谚云:“十人九疟。”民国时期,疟疾流行猖獗,不患疟疾的很少见,虽有“唐拾义”、“金鸡纳霜丸”治疟疾药品,但普通百姓难以求购。由于无药治疗,疟疾反复发作,致肝脾肿大、贫血、人瘦体弱。
1951年,全县发病26351人,发病率为4.88%。至1955年,年发病率在4.42%左右。1957年发病51628人,发病率为8.4%,较上年增长1倍。1958年,使用圜氯胍免费发给群众服用,1日1次,连服4天。当年疟疾发病21140人,发病率为3.27%。次年疟疾发病1339人,发病率为0.27%。
1963年,县进行普查前两年有疟史者13651人,使用伯氨喹啉、乙胺嘧啶分别在4、7、8月抗复发服药,正规服药率86.96%。1969年,普查登记有疟史者10246人,使用伯氨喹啉服8天,第7、8两天加服乙胺嘧啶的休止期根治疗法。由于疟疾的摸底登记、休止期根治、预防服药等工作难以深入开展,1971年发病率上升到13.54%。1971年后,随着合作医疗的普及,每年进行“两根治、一预防”(休止期根治、现症疟疾病人根治、全民预防服药)服药上百万人次,均由生产队卫生员看服到口。当年3月休根服药201363人,正规服药率94.1%。7至10月,使用乙胺嘧啶全民预防服药每半月1次,正规服药率占95.16%。次年,县卫生防疫站编印《疟防手册》4500册,内载疟防知识、药物剂量、疟防药物中毒抢救等,供卫生员参阅。到1973年,疟疾发病率下降至1.26%。此后,继续开展全民休根、预防服药,现症疟疾病人治疗。1981年发病率较高,为2.71%。1985年,疟疾发病75例,发病率为0.014%。
黑热病
清代及民国时期,境内均有黑热病发病。民国32年(1943年),西医吴兴邦在刘楼行医,用新斯锑波霜静脉注射治疗黑热病,收费很高,治一例需小麦近500公斤。
1951年6月,全县10个区成立黑热病防治突击站(下简称黑防站),每区动员10名卫生工作者协会会员组成调查组,对本区逐村逐户调查。经查各区均有发病。重点流行区为阚疃、清泉、顾桥、丁集、潘集5区。当年查出病人265例,免费使用斯锑黑克治疗6天为1疗程,一般病情1个疗程可治愈。次年,又发现并治愈病人138例。黑防站组织社会力量,用“666”杀虫剂在发病村庄喷洒房屋81901间,面积2457030平方米,以消灭传播媒介白蛉。2月,撤10区黑防站,黑防任务由区卫生所承担,设2所黑防长期观察站。1955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突击治疗黑热病的通知”,各区卫生所再次组织联合诊所医生进行调查,发现并治愈195例。当年2所黑防长期观察站分别并入阚疃、顾桥卫生所。1956年、1957年共发现并治愈218例。1958年,发现并治愈8例。当年使用“666”喷洒村庄97个,房屋22976间,面积90904平方米。1959年7月,重点调查阚疃、清泉、顾桥27个村庄945户5673人,未发现病人。为彻底消灭黑热病传播媒介,对丁集、顾桥、马店、潘集等重点发病村庄、重点户,喷洒“666”,计自然村13个、237户,房屋497间,面积19864平方米。至此,消灭了在凤台流行已久的黑热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清代及民国时期均有发病。1954年,发病1例,死亡。1957年,发病84例,死亡22例,病死率为26.19%。乙脑无特效治疗药物,多为对症处理。此后数年发病较少。1968年,发病255例,发病率为46/10万,死亡16例,病死率为6.27%。1970年,开始使用乙脑疫苗,对0至15岁婴幼儿童预防接种,当年接种8万人份。当年发病146例,死亡9例,病死率为6.16%。此后每年均有接种任务,最多为10万人份,最少4万人份。1971年、1972年分别发病204例、231例,其死亡分别为7例占3.43%和12例占5.19%。1975年,发病213例,死亡14例,病死率为6.57%。1977年发病165例,死亡15例,病死率为9%。此后发病显著下降,至1984年,年发病最高79例,最低14例,平均病死率为2.57%。1985年,发病67例,死亡1例,病死率为1.49%。当年预防接种10万人份。
麻疹
谚云:“小孩难过疹痘关。”清代及民国时期,麻疹的病死率很高,多因并发肺炎、喉炎、心血管机能不全等。
1952年,全县发病5246人,发病率为932/10万,死亡40人,病死率为0.76%。1956年发病上升到9691例,发病率为1610/10万,死亡106人,病死率为1.09%。1957年至1965年,年年均有发病,多者8064例,少者11例,其病死率高者为1.95%,低者为0.3%。1966年,发病14869例,发病率为2906/10万死亡69例,病死率为0.46%。次年,全县发病下降到97例。1969年发病12139例,无死亡。次年12月,使用麻疹弱毒活疫苗为未患过麻疹的儿童预防接种2.5万人份,当年发病6488例,发病率为1089/10万,无死亡。此后年年接种,最多为10万人份,最少为2万人份。疫情时起时伏,其中高发年份1973年,发病9998例,死亡3例;1976年发病7023例,死亡2例。此后疫情逐年下降,1980年后,年发病不足千例,多年无死亡。1985年,发病13例,无死亡。当年接种麻疹疫苗10万人份。
其他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清代及民国时期,境内均有天花、狂犬病、梅毒、钩虫病、蛔虫病、丝虫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麻风病、头癣等发病。自1950年起,县没有发生天花。1956年,县卫生院收治1例狂犬病,死亡。1958年,县、区卫生院门诊治疗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梅毒病人73例。当年普查“四病”收集大便308710份,镜检钩虫阳性55960份,占18.12%;蛔虫阳性128213份,占41.53%,使用四氯乙烯治疗。查出头癣患者6082人,使用猪油调苦楝子粉擦头治疗,收到一定效果。次年,县、区卫生院又治疗梅毒44例,此后未再发现梅毒病人。当年采血片436410张,微丝蚴阳性65094张,阳性率占14.82%,用海群生1次1克送药治疗。1971年夏,城关镇、农村突然暴发流行病毒性肝炎6954例,以10岁以下婴幼儿童为多,经各村队用茵陈大枣汤作饮料,短期内即控制其流行。1972年7月,在尚塘、马店、古店、关店等公社暴发钩端螺旋体病3328例,当即组织力量使用青霉素治疗,死亡1例。1974年,在城关镇暴发伤寒副伤寒137例,经使用三联菌苗普种,县人民医院积极治疗,均痊愈。1976年,焦岗公社渔业大队暴发伤寒副伤寒208例,经及时采取预防接种、治疗措施,扑灭了疫情。1979年至1980年,分3批查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农村1至15岁儿童25.72万人,查出头癣患者412人。用灰黄霉素口服20天,10%硫磺膏、3%磺酒交替擦头、理发治疗,经复查验收,列为消灭头癣县。1982年,境内612人被狂犬咬伤,使用狂犬疫苗、抗狂犬病血清为狂犬咬伤者预防注射,5人发病死亡。至1985年,共有3967人被狂犬咬伤,9人发病死亡。先后组织各地灭犬15428只。由于犬未灭绝,狂犬病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