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劳动卫生
厂矿劳动卫生
解放前至1964年,县工厂不多,且规模不大。1965年,阜阳地区将河东锅碗厂、缸厂、水泥厂、山金家小煤矿划交凤台县。时值“文化大革命”开始,劳动卫生很少开展。1973年,全县有粉尘作业厂6个,在有尘车间作业工人1159人,因患矽肺死亡1人,遂引起对劳动卫生的重视。对全县有尘害作业工人拍胸片423张,确诊矽肺观察期10人,Ⅰ期11人,给予治疗及调休。1976年至1978年,对水泥厂、锅碗厂、磷矿、农业机械一厂、农业机械二厂、机具厂有粉尘车间进行调查,由于排尘设备不足或无排尘设备,粉尘浓度很高,有碍工人健康。经建议,水泥厂、锅碗厂、磷矿先后增设大型吸尘器40台,自制吸尘器356台,购密封震动落砂机2台,排毒罩12个,防毒工具22件,安装在有粉尘车间。水泥厂装大型吸尘器10台、吸尘罩256个以后,1号烘干机和装包车间粉尘浓度,分别由原788.3毫克/立方米、733毫克/立方米下降至1.5毫克/立方米、2毫克/立方米,符合卫生学指标。当年为从事有尘作业的工人拍胸片395张,未发现异常。县卫生防疫站协助劳动部门对全县应享受食品保健工种,分厂矿、分车间调查统计,经核实为1402人,由单位每月发给6元营养补贴。
1979年,拍胸片74张,对前矽肺观察期11人进行复查,其中1人转为Ⅰ期矽肺。对农机一厂、农机二厂、农具厂等7厂从事有尘害工种579人进行体检,发现肝肿大161人,占27.8%。1981年至1982年,在锅碗厂、水泥厂、磷矿测尘78个点,粉尘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拍胸片857张,确诊矽肺观察期44人,Ⅰ期20人,Ⅱ期4人,Ⅲ期1人。1983年7月,对化肥厂职工体验430人,其中白细胞低于4000者15人,占3.43%;血小板低于9万者96人,占22.3%;血色素低于13克者20人,占4.65%;乙肝患者1人,占0.23%;甲肝患者2人,占0.46%;肝功能异常者20人,占4.65%。11月,对凤台船厂从事铅作业工人进行尿铅检查15人,其尿铅高于正常者3人,占20%。1983年至1984年,在有尘害的8家工厂测尘106个点,除磷矿井下掌子面湿式作业和锅碗厂技改缸车间密封湿式作业3个点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指标外,其他103个点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主要原因是一些吸尘器、排尘罩长期使用,不保养,不维修,失去排尘功能。拍胸片464张,确诊矽肺观察期11人,Ⅰ期1人。1985年,测尘28个点,其中磷矿1个点、锅碗厂2个点符合国家规定指标,其余25个点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要求限期整改。
农村劳动卫生
1958年前,凤台县农业多以麦、豆、高梁、杂粮等旱粮作物为主,一般不喷施农药,农村也很少有化学农药。1958年之后,水稻面积逐年扩大,开始使用毒性较低的有机氯农药“六六六”、“二二三”和有机磷敌百虫等。1970年之后,使用有机氯、有机磷以及其他性质的农药和土农药达50余种,特别是有机磷“一0五九”和“一六0五”剧毒农药,对人危害极大。县卫生防疫站虽下发有关使用知识、操作规程等传单数千份,并利用广播宣传,但仍不能引起重视。农药喷洒员不戴口罩、风镜、手套、草帽,不穿长袖衣、长裤,有的甚至赤背光腿背负喷雾器,把喷头拆去,以手代开关喷洒;不注意隔行喷,早、晚喷,换班喷,任意加大药液浓度,污染皮肤不及时清洗;在喷洒时吸烟、吃东西等,以致农药中毒现象时有发生。1973年,生产性农药中毒98人,经抢救无死亡。1974年,生产性农药中毒39人,死亡1人。1976年,生产性农药中毒123人,死亡7人,死亡率占5.69%。1979年,生产性农药中毒478人,死亡11人,占2.34%。1980年后,农村逐步实行包产到户,田块划小,喷洒时间短,也比较讲究防护,加之自购农药数量少,因而1981年至1985年未发生生产性农药中毒。
解放前至1964年,县工厂不多,且规模不大。1965年,阜阳地区将河东锅碗厂、缸厂、水泥厂、山金家小煤矿划交凤台县。时值“文化大革命”开始,劳动卫生很少开展。1973年,全县有粉尘作业厂6个,在有尘车间作业工人1159人,因患矽肺死亡1人,遂引起对劳动卫生的重视。对全县有尘害作业工人拍胸片423张,确诊矽肺观察期10人,Ⅰ期11人,给予治疗及调休。1976年至1978年,对水泥厂、锅碗厂、磷矿、农业机械一厂、农业机械二厂、机具厂有粉尘车间进行调查,由于排尘设备不足或无排尘设备,粉尘浓度很高,有碍工人健康。经建议,水泥厂、锅碗厂、磷矿先后增设大型吸尘器40台,自制吸尘器356台,购密封震动落砂机2台,排毒罩12个,防毒工具22件,安装在有粉尘车间。水泥厂装大型吸尘器10台、吸尘罩256个以后,1号烘干机和装包车间粉尘浓度,分别由原788.3毫克/立方米、733毫克/立方米下降至1.5毫克/立方米、2毫克/立方米,符合卫生学指标。当年为从事有尘作业的工人拍胸片395张,未发现异常。县卫生防疫站协助劳动部门对全县应享受食品保健工种,分厂矿、分车间调查统计,经核实为1402人,由单位每月发给6元营养补贴。
1979年,拍胸片74张,对前矽肺观察期11人进行复查,其中1人转为Ⅰ期矽肺。对农机一厂、农机二厂、农具厂等7厂从事有尘害工种579人进行体检,发现肝肿大161人,占27.8%。1981年至1982年,在锅碗厂、水泥厂、磷矿测尘78个点,粉尘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拍胸片857张,确诊矽肺观察期44人,Ⅰ期20人,Ⅱ期4人,Ⅲ期1人。1983年7月,对化肥厂职工体验430人,其中白细胞低于4000者15人,占3.43%;血小板低于9万者96人,占22.3%;血色素低于13克者20人,占4.65%;乙肝患者1人,占0.23%;甲肝患者2人,占0.46%;肝功能异常者20人,占4.65%。11月,对凤台船厂从事铅作业工人进行尿铅检查15人,其尿铅高于正常者3人,占20%。1983年至1984年,在有尘害的8家工厂测尘106个点,除磷矿井下掌子面湿式作业和锅碗厂技改缸车间密封湿式作业3个点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指标外,其他103个点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主要原因是一些吸尘器、排尘罩长期使用,不保养,不维修,失去排尘功能。拍胸片464张,确诊矽肺观察期11人,Ⅰ期1人。1985年,测尘28个点,其中磷矿1个点、锅碗厂2个点符合国家规定指标,其余25个点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要求限期整改。
农村劳动卫生
1958年前,凤台县农业多以麦、豆、高梁、杂粮等旱粮作物为主,一般不喷施农药,农村也很少有化学农药。1958年之后,水稻面积逐年扩大,开始使用毒性较低的有机氯农药“六六六”、“二二三”和有机磷敌百虫等。1970年之后,使用有机氯、有机磷以及其他性质的农药和土农药达50余种,特别是有机磷“一0五九”和“一六0五”剧毒农药,对人危害极大。县卫生防疫站虽下发有关使用知识、操作规程等传单数千份,并利用广播宣传,但仍不能引起重视。农药喷洒员不戴口罩、风镜、手套、草帽,不穿长袖衣、长裤,有的甚至赤背光腿背负喷雾器,把喷头拆去,以手代开关喷洒;不注意隔行喷,早、晚喷,换班喷,任意加大药液浓度,污染皮肤不及时清洗;在喷洒时吸烟、吃东西等,以致农药中毒现象时有发生。1973年,生产性农药中毒98人,经抢救无死亡。1974年,生产性农药中毒39人,死亡1人。1976年,生产性农药中毒123人,死亡7人,死亡率占5.69%。1979年,生产性农药中毒478人,死亡11人,占2.34%。1980年后,农村逐步实行包产到户,田块划小,喷洒时间短,也比较讲究防护,加之自购农药数量少,因而1981年至1985年未发生生产性农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