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农民体育
农民体育在凤台有着悠久的历史,其项目主要有武术、气功、举重、摔跤、棋类、踢毽子、荡秋千、放风筝等,多是自发的,农闲或逢年过节也开展一些竞赛,藉以强身和娱乐。
解放后,农民体育作为体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得到逐步发展。1950年初,在阚疃、芦集、岳张集、顾桥、丁集、曹集、城关等乡镇,发动农民开辟了体育场地,开展一些小型体育活动,进行体育锻炼。1953年,城关镇、阚疃、大山、山口、架河、杨村等20多个乡镇先后组织了篮球队,长期进行业余锻炼,经常到各村去比赛和表演。在淮河、西淝河、架河、焦岗湖等沿岸水乡开展游泳、划船等水上运动,许多农民踊跃参加。举石担、石销、翻石滚,打毛球等许多不受场地限制的活动,农民们稍有闲暇即进行锻炼。
1956年县体委成立,在城关镇、阚疃区、潘集区、顾桥区等一些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好的区镇相继建立了基层体育协会。同时,成立了篮球、乒乓球队,进行锻炼和比赛。城关、大山、阚疃、马店、架河、古沟、高皇、张集、毛集、丁集等20个区乡都组建篮球队,在节假日或农闲组织比赛。许多农村妇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阚疃、张集、李集等5个乡还成立了女子篮球队,利用农闲开展活动,进行比赛。1957年农业合作社成立,约有20多个农业社开展了田头操,在工前、工后进行球类、田径、举重等体育锻炼。多数年轻人都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体育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1958年至1960年,受“大跃进”影响,农民体育活动曾一度脱离实际,有的区、公社为完成“高指标”成为体育先进单位,还成立了专业队,如阚疃区就成立男女专业篮球队。后因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体育活动较少,直到1963年才逐步恢复。嗣后,全县各区及部分公社,都成立了体育领导小组。顾桥公社24个生产小队,基本上达到村村有篮球场和篮球架,队队有自制的简易乒乓球台子,大队小队都成立了男女业余篮球队、乒乓球队、拔河队等,坚持业余锻炼。当时,总结一套开展农村体育的办法,名为“五结合”:即土洋结合;大型和小型活动结合;训练和比赛结合;民兵训练和体育活动结合;田间劳动和田头活动结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民体育活动一度停止,至1970年开始恢复。全县各公社都在节假日、农闲时间开展球类、射击等活动。特别是游泳,除平时锻炼外,“7·16”(毛主席畅游长江的日子)还在境内的河湖举行横渡。同年,举行了全县农民篮球选拔赛,成立了县农民男、女篮球队。在参加阜阳地区农民篮球赛中,男子队八战八胜获得冠军,轰动了全地区。比赛后,和阜阳军分区男子篮球队举行了表演赛。1974年,在大山公社灯塔大队建成农村第一个灯光水泥篮球场。有70%的农民经常参加篮球、乒乓球、武术、爬山、游泳、跑步等活动,全县参加活动的约有15万人。1970年至1976年,每年都举行多次篮球、乒乓球、武术等比赛和表演。每年“7·16”均举行全县游泳活动,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据1976年调查,全县农村参加游泳的有143178人,占当时人民公社总人口的43.2%。
1980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参加体育活动的人越来越多,体育水平也相继提高。县各区、镇、公社、生产大队,建立了文化分馆和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1984年,为了迎接淮南市第一届全运全,于5月19日至25日,在县城举办首届全县农民运动会,项目有男女篮球、田径、举重、摔跤、中国象棋5项。来自7个区及9个县直农林场和东风湖农场的3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同年10月,组成凤台县农民代表队,参加市首届全运会。凤台队获得中国象棋冠军,个人亚军,男女篮球队双双获得亚军。
1985年6月,县农民田径队代表淮南市参加了在凤阳举行的安徽省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荣获女子团体第三名;女运动员吴芳荣获得手榴弹金牌,葛广侠获得800m第二名,梁艳获得跳远第二名,陈多侠获300m铜牌及800m第四名和集体4×100m接力银牌。顾桥区,乡乡有文化站,村村办起了文化中心。钱庙乡陈圩村文化中心,成立了农民体育协会,举办运动会。还建立业余体育锻炼队,有篮球、乒乓球、武术等。节日组织篮球、乒乓球、象棋比赛,有本乡的,也有来自邻近县、乡的运动员前来参赛。石湾新村石玉乐、大兴集乡刘广军兄弟二人,先后个人出资和集资办起了农村武术学校,吸收武术爱好者参加学习和锻炼。人数最多时,石湾村就有教练6人,学员150余人。县城举办武术表演大会,茅仙洞武术学校就参加了近百人。全县当年参加体育锻炼的约近30万人,共有各项运动队、组近2000个,各区、乡举行小型竞赛150余次。
解放后,农民体育作为体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得到逐步发展。1950年初,在阚疃、芦集、岳张集、顾桥、丁集、曹集、城关等乡镇,发动农民开辟了体育场地,开展一些小型体育活动,进行体育锻炼。1953年,城关镇、阚疃、大山、山口、架河、杨村等20多个乡镇先后组织了篮球队,长期进行业余锻炼,经常到各村去比赛和表演。在淮河、西淝河、架河、焦岗湖等沿岸水乡开展游泳、划船等水上运动,许多农民踊跃参加。举石担、石销、翻石滚,打毛球等许多不受场地限制的活动,农民们稍有闲暇即进行锻炼。
1956年县体委成立,在城关镇、阚疃区、潘集区、顾桥区等一些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好的区镇相继建立了基层体育协会。同时,成立了篮球、乒乓球队,进行锻炼和比赛。城关、大山、阚疃、马店、架河、古沟、高皇、张集、毛集、丁集等20个区乡都组建篮球队,在节假日或农闲组织比赛。许多农村妇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阚疃、张集、李集等5个乡还成立了女子篮球队,利用农闲开展活动,进行比赛。1957年农业合作社成立,约有20多个农业社开展了田头操,在工前、工后进行球类、田径、举重等体育锻炼。多数年轻人都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体育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1958年至1960年,受“大跃进”影响,农民体育活动曾一度脱离实际,有的区、公社为完成“高指标”成为体育先进单位,还成立了专业队,如阚疃区就成立男女专业篮球队。后因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体育活动较少,直到1963年才逐步恢复。嗣后,全县各区及部分公社,都成立了体育领导小组。顾桥公社24个生产小队,基本上达到村村有篮球场和篮球架,队队有自制的简易乒乓球台子,大队小队都成立了男女业余篮球队、乒乓球队、拔河队等,坚持业余锻炼。当时,总结一套开展农村体育的办法,名为“五结合”:即土洋结合;大型和小型活动结合;训练和比赛结合;民兵训练和体育活动结合;田间劳动和田头活动结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民体育活动一度停止,至1970年开始恢复。全县各公社都在节假日、农闲时间开展球类、射击等活动。特别是游泳,除平时锻炼外,“7·16”(毛主席畅游长江的日子)还在境内的河湖举行横渡。同年,举行了全县农民篮球选拔赛,成立了县农民男、女篮球队。在参加阜阳地区农民篮球赛中,男子队八战八胜获得冠军,轰动了全地区。比赛后,和阜阳军分区男子篮球队举行了表演赛。1974年,在大山公社灯塔大队建成农村第一个灯光水泥篮球场。有70%的农民经常参加篮球、乒乓球、武术、爬山、游泳、跑步等活动,全县参加活动的约有15万人。1970年至1976年,每年都举行多次篮球、乒乓球、武术等比赛和表演。每年“7·16”均举行全县游泳活动,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据1976年调查,全县农村参加游泳的有143178人,占当时人民公社总人口的43.2%。
1980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参加体育活动的人越来越多,体育水平也相继提高。县各区、镇、公社、生产大队,建立了文化分馆和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1984年,为了迎接淮南市第一届全运全,于5月19日至25日,在县城举办首届全县农民运动会,项目有男女篮球、田径、举重、摔跤、中国象棋5项。来自7个区及9个县直农林场和东风湖农场的3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同年10月,组成凤台县农民代表队,参加市首届全运会。凤台队获得中国象棋冠军,个人亚军,男女篮球队双双获得亚军。
1985年6月,县农民田径队代表淮南市参加了在凤阳举行的安徽省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荣获女子团体第三名;女运动员吴芳荣获得手榴弹金牌,葛广侠获得800m第二名,梁艳获得跳远第二名,陈多侠获300m铜牌及800m第四名和集体4×100m接力银牌。顾桥区,乡乡有文化站,村村办起了文化中心。钱庙乡陈圩村文化中心,成立了农民体育协会,举办运动会。还建立业余体育锻炼队,有篮球、乒乓球、武术等。节日组织篮球、乒乓球、象棋比赛,有本乡的,也有来自邻近县、乡的运动员前来参赛。石湾新村石玉乐、大兴集乡刘广军兄弟二人,先后个人出资和集资办起了农村武术学校,吸收武术爱好者参加学习和锻炼。人数最多时,石湾村就有教练6人,学员150余人。县城举办武术表演大会,茅仙洞武术学校就参加了近百人。全县当年参加体育锻炼的约近30万人,共有各项运动队、组近2000个,各区、乡举行小型竞赛1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