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基督教
清宣统三年(1911年),驻寿县西差会美籍传教士明慕礼(译名)派长老王廷臣来县筹办基督教会,在顺河街租赁民房3间,驻点传教。当时有陈同义、李六师母、郑申氏等人入教。
民国元年(1911年),怀远县基督教会在古沟集蔡家湖(现属潘集区)分设教堂。民国4年,怀远长老会派美籍传教士仲璧如小姐(译名)为差会代表,全权负责寿凤地区的教会工作,全县有信徒30余人。民国12年正式建立“寿凤分堂”,聘请孙乐天为首任国人牧师,吕轶三、钮文轩为传教士。同年,寿县教会在山王(现属八公山区)创设张楼和朱家窝子两处分堂,基督教教徒100余人。凤台分堂隶属怀远长老会寿县堂会。民国13年凤台分堂开办福音小学,附设高小五、六年级各一班,学生80余人,经费由寿县教会分担,聘请张冶泉、李仲明、冯敬五为教师。民国13年至20年间,基督教传教活动在凤台城乡迅速发展,与寿县联合办教,殊多不便。民国21年脱离寿凤分堂,教务由凤台自理。民国25年,全县城乡建立基督教分堂10多处,教徒发展到580余人,教牧人员11人。民国26年正式成立凤台县中华基督教会,由潘鸿恩、张砚如、潘仁轩主持教务。同年秋选举吴纪仙、张冶泉、詹耕臣、孙才臣等为教会长老,李仲香、姚心一、詹清心、张敬真、李六师母等为教会执事。之后,凤台基督教组织日趋完善。民国27年至民国35年,以英、美利益为背景的基督教对中国民众多方面显示其“亲和性”,教会影响日益扩大,组织发展达到高峰。民国35年利用联合国开发总署发给的一批救济物资开办起难童教养站和福音工厂。难童教养站开办3个月,共办35个班,收养难童2100名,每日供应饮食,每人每年夹衣一套。福音工厂购买织布机15台、织袜机10台,招收工人40名,由詹再甫长老负责,民国37年投产。
1957年按照党的政策对基督教进行整顿。凤台基督教属安徽大会皖北区会,全县30多处教堂仅保留城关一处,农村200多名教友均在自己家中从事教会活动。1964年城关教堂教友150余人,农村家庭聚会点18处,教友580余人。教务活动正常。“文化大革命”期间,基督教活动停止。1976年后,随着宗教政策的逐步贯彻落实,基督教活动得到恢复。1985年全县城乡基督教聚会点24处,教牧人员30余人,教友28000余人。其中受洗礼的教徒2000多人,教会上层人士有的成为县政协委员或常务委员,有的被选为市县人大代表。
民国元年(1911年),怀远县基督教会在古沟集蔡家湖(现属潘集区)分设教堂。民国4年,怀远长老会派美籍传教士仲璧如小姐(译名)为差会代表,全权负责寿凤地区的教会工作,全县有信徒30余人。民国12年正式建立“寿凤分堂”,聘请孙乐天为首任国人牧师,吕轶三、钮文轩为传教士。同年,寿县教会在山王(现属八公山区)创设张楼和朱家窝子两处分堂,基督教教徒100余人。凤台分堂隶属怀远长老会寿县堂会。民国13年凤台分堂开办福音小学,附设高小五、六年级各一班,学生80余人,经费由寿县教会分担,聘请张冶泉、李仲明、冯敬五为教师。民国13年至20年间,基督教传教活动在凤台城乡迅速发展,与寿县联合办教,殊多不便。民国21年脱离寿凤分堂,教务由凤台自理。民国25年,全县城乡建立基督教分堂10多处,教徒发展到580余人,教牧人员11人。民国26年正式成立凤台县中华基督教会,由潘鸿恩、张砚如、潘仁轩主持教务。同年秋选举吴纪仙、张冶泉、詹耕臣、孙才臣等为教会长老,李仲香、姚心一、詹清心、张敬真、李六师母等为教会执事。之后,凤台基督教组织日趋完善。民国27年至民国35年,以英、美利益为背景的基督教对中国民众多方面显示其“亲和性”,教会影响日益扩大,组织发展达到高峰。民国35年利用联合国开发总署发给的一批救济物资开办起难童教养站和福音工厂。难童教养站开办3个月,共办35个班,收养难童2100名,每日供应饮食,每人每年夹衣一套。福音工厂购买织布机15台、织袜机10台,招收工人40名,由詹再甫长老负责,民国37年投产。
1957年按照党的政策对基督教进行整顿。凤台基督教属安徽大会皖北区会,全县30多处教堂仅保留城关一处,农村200多名教友均在自己家中从事教会活动。1964年城关教堂教友150余人,农村家庭聚会点18处,教友580余人。教务活动正常。“文化大革命”期间,基督教活动停止。1976年后,随着宗教政策的逐步贯彻落实,基督教活动得到恢复。1985年全县城乡基督教聚会点24处,教牧人员30余人,教友28000余人。其中受洗礼的教徒2000多人,教会上层人士有的成为县政协委员或常务委员,有的被选为市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