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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传入凤台的时间,据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王家冲启建清真寺碑记》记载和李冲一带回民传说,应在明朝洪武年间由山东、山西传入。民国初期有清真寺8处,主持15人,信奉伊斯兰教的200多人。当时伊斯兰教的教会组织称为“中国回教协会凤台支会”。抗日战争时期凤台沦陷,协会迁往双集。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回凤台。阿訇胡坤安任凤台县支会理事长,会址在河南王岗清真寺。民国37年(1948年)胡坤安应聘去江苏六合县任教,支会活动终止,但宗教活动仍照常进行。解放后,伊斯兰教活动受到党和政府的保护和尊重。“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1978年,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全县清真寺逐步恢复了宗教活动。1985年全县有清真寺4处,阿訇12人,伊斯兰教众7000多人,宗教活动正常。
城关清真寺
位于城关东菜园(现粮食局院)内,建于民国27年(1938年)。南北长35米,东西宽30米,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大殿3间,水房3间,门楼1间。门外有块耕地,由阿訇、四师傅种瓜菜。阿訇洪得昌以行医为业,担任义务教长达15年之久。1954年城关清真寺被大水冲毁,地址被房管部门分配给群众建房。
王岗清真寺
位于县城南3里李冲回族乡王岗行政村,初建时只有草房3间用作礼拜。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经阿訇冯从礼倡导,集资白银300余两进行重建。次年竣工。计有礼拜大殿9间,南北讲经堂各3间,门楼1间,水井1口,连同院落占地约3市亩,另有耕地数十亩为寺产。
1951年寺产土地改革时收归国有,阿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958年清真寺被乡政府占用,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78年以后落实了党的宗教政策,穆斯林教众自筹资金,对原破旧寺院进行维修,恢复了各种宗教活动。
李冲清真寺
位于县城东南5里李冲回族乡的李冲行政村,建于王岗清真寺之后。清道光五年(1825年)重修,计有礼拜大殿9间,南北讲堂各5间,水房3间,门楼1间。占地约3市亩,寺产土地数十亩。寺内设经学堂,是回民子弟受教育的场所。1951年寺有财产收归国有,阿訇待遇由当地回民筹资负担。1958年清真寺被凤台林场占用,宗教活动停止。1978年落实了宗教政策,林场归还了清真寺,经过伊斯兰教众集资修复,恢复了正常宗教活动。
胡窑清真寺
胡窑是李冲回族乡的一个行政村,位于山南,到王岗乡参加宗教活动要经过寿唐关,跨越寿凤路,诸多不便。胡窑村穆斯林教众筹资启建清真寺。计有礼拜殿3间,居房3间,水房2间,沿用至今。
城关清真寺
位于城关东菜园(现粮食局院)内,建于民国27年(1938年)。南北长35米,东西宽30米,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大殿3间,水房3间,门楼1间。门外有块耕地,由阿訇、四师傅种瓜菜。阿訇洪得昌以行医为业,担任义务教长达15年之久。1954年城关清真寺被大水冲毁,地址被房管部门分配给群众建房。
王岗清真寺
位于县城南3里李冲回族乡王岗行政村,初建时只有草房3间用作礼拜。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经阿訇冯从礼倡导,集资白银300余两进行重建。次年竣工。计有礼拜大殿9间,南北讲经堂各3间,门楼1间,水井1口,连同院落占地约3市亩,另有耕地数十亩为寺产。
1951年寺产土地改革时收归国有,阿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958年清真寺被乡政府占用,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78年以后落实了党的宗教政策,穆斯林教众自筹资金,对原破旧寺院进行维修,恢复了各种宗教活动。
李冲清真寺
位于县城东南5里李冲回族乡的李冲行政村,建于王岗清真寺之后。清道光五年(1825年)重修,计有礼拜大殿9间,南北讲堂各5间,水房3间,门楼1间。占地约3市亩,寺产土地数十亩。寺内设经学堂,是回民子弟受教育的场所。1951年寺有财产收归国有,阿訇待遇由当地回民筹资负担。1958年清真寺被凤台林场占用,宗教活动停止。1978年落实了宗教政策,林场归还了清真寺,经过伊斯兰教众集资修复,恢复了正常宗教活动。
胡窑清真寺
胡窑是李冲回族乡的一个行政村,位于山南,到王岗乡参加宗教活动要经过寿唐关,跨越寿凤路,诸多不便。胡窑村穆斯林教众筹资启建清真寺。计有礼拜殿3间,居房3间,水房2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