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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人口的性别构成及比例
1960年,全市男女所占比例分别为:男性76.14%,女性23.86%;1964年,男性比例为59.82%,女性40.18%。由于支援淮北的煤矿开发,招外地男子来矿做工的多,非农业人口多,男女性别比例差异大。时市辖农村范围很小,1960年农业人口只有3000多人,仅占总人口的5.27%。1964年市辖农村稍有增加,农业人口也仅2万多人,占总人口的23.9%。至1978年濉溪县划归市辖,农业人口增加到90多万人,男女比例才趋于正常:男性占52.48%,女性占47.52%。1982年男女所占比例:男性53.03%,女性46.97%;1990年,男性占51.46%,女性占48.54%。
1990年市人口分年龄组性比表

二、城镇与农村人口的性别比例
1982年,城镇人口中男性为272461人,占57.3%,女性为203352人,占42.7%。农村人口中男性为431638人,占50.1%,女性为430218人,占49.9%。1990年,城镇人口中男性为309238人,占52.9%,女性为347808人,占47.1%。农村人口中男性为440404人,占50.2%,女性为436644人,占49.8%。城镇男女性别比例比农村高,是因为城市工商业发达,许多成年男子由农村来城市工作经商,他们的亲属子女仍留居农村。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出生的性比例为108.05,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市出生的性比例为111.80。
1990年死亡人口分年龄组性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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