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商业结构
一、国营商业
1958年7月,淮北矿区的国营商业开始起步。1965年,全市工业品批发市场2家,商业零售24家,从业人员461人。饮食服务业24家266人。至1971年,商业货物都从二级站购进。1972年3月,市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医药公司直接从商业一级站批发进购商品。1978至1985年,国营商业增加了直线商品运转。1985年,全市工业品批发的有16家305人;农产品采购5家118人;商业零售169家2016人;饮食服务业43家489人;固定资产总额达2257.5万元。至1992年,全市国营企业106家,其中批发企业8家,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企业17家,商办工厂4家,仓储运输企业4家,职工4958人。年商品销售总额37928万元。1989至1992年,基建投资1264万元,建成面积25518平方米。至1992年底,国营商业已拥有营业面积89840.6平方米,仓储面积36827平方米,载重汽车40辆,油库1万立方米,职工宿舍面积4978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7505.03万元。
二、集体商业
1964年七八月份,从凤阳县迁来部分合作店(组),共73人,分商业、饮服、理发和豆制品加工4个行业,由商业局组技科统一管理。之后,原属濉溪县的烈山集体饭店划归商业局。1965年下半年,根据对集体企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合作地点、从业人员、经营品种、数量、原材料固定。1966年10月,根据市红卫兵大队部关于五类分子回乡生产劳动改造的通告,在商业局归口管理的合作店(组)中,安排16户五类分子回乡劳动改造。1970年12月9日,为了加强对合作店(组)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71年1月起,所有合作店(组)按行业归属各国营公司领导。1974年,商业局根据部分条件较好的饭店、商店上升为代营销店的情况,对合作店组的分口管理作了调整,相山工农兵理发店、相山工农兵合作饭店、烈山合作理发店、烈山合作饭店,仍由饮服公司领导;相山合作烟酒店由百货公司划归糖酒公司;高岳豆制品合作商店由食品公司划归蔬菜公司。
1982年6月,各合作店(组)从各国营公司划出,成立市合作中心商店,隶属饮服公司。1984年7月24日,成立市集体商业综合公司,隶属商业局。1986年8月下旬,经过调查研究,参照安徽省商业厅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集体商业综合公司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营政策作了详细规定。
1992年底,集体商业综合公司有职工56人。下设广源经销部、工农兵理发店、相山豆制品作坊、烈山饭店、烈山工人村综合商店5个独立核算单位,计有固定资产26.2万元。1992年,全公司完成营业总额36.7万元,亏损0.4万元。
三、个体商业
1960至1978年,市内无个体商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个体商业逐步发展。至1982年2月止,商业局曾参与批准17户个体商业开业。此后,由于简化手续,个体商业开业全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不再经商业局批准。至1992年底,个体商业已发展到16019户,从业人员25847人,实有资金1618万元,年营业额16515万元。
1984年至1992年个体商业情况统计表
1958年7月,淮北矿区的国营商业开始起步。1965年,全市工业品批发市场2家,商业零售24家,从业人员461人。饮食服务业24家266人。至1971年,商业货物都从二级站购进。1972年3月,市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医药公司直接从商业一级站批发进购商品。1978至1985年,国营商业增加了直线商品运转。1985年,全市工业品批发的有16家305人;农产品采购5家118人;商业零售169家2016人;饮食服务业43家489人;固定资产总额达2257.5万元。至1992年,全市国营企业106家,其中批发企业8家,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企业17家,商办工厂4家,仓储运输企业4家,职工4958人。年商品销售总额37928万元。1989至1992年,基建投资1264万元,建成面积25518平方米。至1992年底,国营商业已拥有营业面积89840.6平方米,仓储面积36827平方米,载重汽车40辆,油库1万立方米,职工宿舍面积4978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7505.03万元。
二、集体商业
1964年七八月份,从凤阳县迁来部分合作店(组),共73人,分商业、饮服、理发和豆制品加工4个行业,由商业局组技科统一管理。之后,原属濉溪县的烈山集体饭店划归商业局。1965年下半年,根据对集体企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合作地点、从业人员、经营品种、数量、原材料固定。1966年10月,根据市红卫兵大队部关于五类分子回乡生产劳动改造的通告,在商业局归口管理的合作店(组)中,安排16户五类分子回乡劳动改造。1970年12月9日,为了加强对合作店(组)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71年1月起,所有合作店(组)按行业归属各国营公司领导。1974年,商业局根据部分条件较好的饭店、商店上升为代营销店的情况,对合作店组的分口管理作了调整,相山工农兵理发店、相山工农兵合作饭店、烈山合作理发店、烈山合作饭店,仍由饮服公司领导;相山合作烟酒店由百货公司划归糖酒公司;高岳豆制品合作商店由食品公司划归蔬菜公司。
1982年6月,各合作店(组)从各国营公司划出,成立市合作中心商店,隶属饮服公司。1984年7月24日,成立市集体商业综合公司,隶属商业局。1986年8月下旬,经过调查研究,参照安徽省商业厅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集体商业综合公司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营政策作了详细规定。
1992年底,集体商业综合公司有职工56人。下设广源经销部、工农兵理发店、相山豆制品作坊、烈山饭店、烈山工人村综合商店5个独立核算单位,计有固定资产26.2万元。1992年,全公司完成营业总额36.7万元,亏损0.4万元。
三、个体商业
1960至1978年,市内无个体商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个体商业逐步发展。至1982年2月止,商业局曾参与批准17户个体商业开业。此后,由于简化手续,个体商业开业全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不再经商业局批准。至1992年底,个体商业已发展到16019户,从业人员25847人,实有资金1618万元,年营业额16515万元。
1984年至1992年个体商业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