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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质量监督管理
1979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起步,时无质监机构和检测手段。至1982年期间,重点对全市22家磷肥生产企业,8家饮料、罐头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处理,促进了产品质量提高,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1983年全市小型水泥企业已发展到40余家。为适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计量局授权建立了产品质量1号、2号委托监督检验站,两个检验站主要对水泥、砖瓦、楼板、行条、石灰及磷肥等产品开展监督检验工作,解决了这些产品长期外送检验的困难。
1984至1989年,每年均对60个生产企业40余种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合格率均为60%左右。产品涉及到水泥、纺织、白酒、饮料、橡胶、皮鞋、砖瓦、涂料、化肥、农药、面粉、饲料、食品、塑料等。1990年筹建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逐步开展了对食品、煤炭、水泥、棉花的监督检验。全年对70个品种166个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验,对重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流通领域商品进行了4次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报纸、电视上予以公布,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年终市标准计量局被省标准计量局授予“产品质量监督先进集体”称号。
1991年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监督、严禁经销伪劣商品的通告》,在10大商场开展无伪劣商品活动,强化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抑制伪劣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对16个经销单位的白酒、皮鞋、呢绒、旅游鞋、电线、插头、插座、化肥、复合肥、磷肥等商品监督检查了52个批次,合格率为38.46%;对全市200个生产企业的80多个产品269个批次进行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5.84%;查处不合格大曲酒5万公斤,价值10万余元。1992年全年共检查33个生产企业,55家国营、集体的批发企业和零售商店,200余家个体商户,查出碳酸饮料、医疗器具、各类民生商品及建材等假冒伪劣产(商)品达70余种,总价值为26万多元,罚款3万余元,立案查处19起,结案率为100%;对水泥、摩托车等仲裁11起,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万余元,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同时,按照产品周期受检目录要求,对全市的建材、煤炭、棉花、食品、纺织品等58个品种进行监督,检验了148家企业442批次,合格330次,合格率为74.66%。
至1992年,共受理质量投诉案件197起,涉及到汽车、摩托车、水泥、磷肥、复合肥、农药、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收录机、鞋类、服装、塑料、毛线、手表、酒类等商品,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2万余元。
1983年全市小型水泥企业已发展到40余家。为适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计量局授权建立了产品质量1号、2号委托监督检验站,两个检验站主要对水泥、砖瓦、楼板、行条、石灰及磷肥等产品开展监督检验工作,解决了这些产品长期外送检验的困难。
1984至1989年,每年均对60个生产企业40余种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合格率均为60%左右。产品涉及到水泥、纺织、白酒、饮料、橡胶、皮鞋、砖瓦、涂料、化肥、农药、面粉、饲料、食品、塑料等。1990年筹建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逐步开展了对食品、煤炭、水泥、棉花的监督检验。全年对70个品种166个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验,对重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流通领域商品进行了4次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报纸、电视上予以公布,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年终市标准计量局被省标准计量局授予“产品质量监督先进集体”称号。
1991年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监督、严禁经销伪劣商品的通告》,在10大商场开展无伪劣商品活动,强化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抑制伪劣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对16个经销单位的白酒、皮鞋、呢绒、旅游鞋、电线、插头、插座、化肥、复合肥、磷肥等商品监督检查了52个批次,合格率为38.46%;对全市200个生产企业的80多个产品269个批次进行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5.84%;查处不合格大曲酒5万公斤,价值10万余元。1992年全年共检查33个生产企业,55家国营、集体的批发企业和零售商店,200余家个体商户,查出碳酸饮料、医疗器具、各类民生商品及建材等假冒伪劣产(商)品达70余种,总价值为26万多元,罚款3万余元,立案查处19起,结案率为100%;对水泥、摩托车等仲裁11起,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万余元,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同时,按照产品周期受检目录要求,对全市的建材、煤炭、棉花、食品、纺织品等58个品种进行监督,检验了148家企业442批次,合格330次,合格率为74.66%。
至1992年,共受理质量投诉案件197起,涉及到汽车、摩托车、水泥、磷肥、复合肥、农药、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收录机、鞋类、服装、塑料、毛线、手表、酒类等商品,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