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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项审计
一、财政金融审计
1、财政审计1989年审计了濉溪县1988年财政收支和7个乡镇财政收支,查出违纪金额317万元,收缴违纪金额38万元,对濉溪县财政、税务部门越权减免税收、截留财政收入、超发奖金补贴等问题作出了处理。1990年,根据安徽省审计局统一部署,全省进行交叉审计,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芜湖市南陵县和阜阳地区利辛县198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67万元,核减两县财政赤字97.9万元。1991年先后审计了濉溪县财政局、相山区财政局和两个乡级财政所1990年度财政收支,共查出违纪金额132万元。
2、金融审计1987年,市审计局首次对市建行进行了1985、198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5万元。1988年,开展了对市保险公司财务收支审计。1989至1992年,先后对市人民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中国人民银行、市保险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二、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
1984年,对全市教育经费使用效果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至1992年,全市先后开展的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有公路养路费收支审计,粮食系统平议价格互转和超购加价问题审计,粮食、食品、医药、外贸、物资行业盈亏审计、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费管理审计,水产、环保、城建、民政资金审计,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三、中央省属企业审计
1986年起,市审计局接受审计署和省审计局委托开始对中央、省属企业实行财务收支审计。1986年完成了省审计局委托的省属刘桥煤矿减亏真实性审计、刘桥煤矿俱乐部基建资金来源审计并提出了审计报告。1987至1992年,市审计局多次对淮北矿务局、皖北矿务局、淮北发电厂等11个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税收、物价大检查和受托审计,并对中央省属企业存在的偷漏税收、截留收入等问题作出了处理。
1、财政审计1989年审计了濉溪县1988年财政收支和7个乡镇财政收支,查出违纪金额317万元,收缴违纪金额38万元,对濉溪县财政、税务部门越权减免税收、截留财政收入、超发奖金补贴等问题作出了处理。1990年,根据安徽省审计局统一部署,全省进行交叉审计,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芜湖市南陵县和阜阳地区利辛县198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67万元,核减两县财政赤字97.9万元。1991年先后审计了濉溪县财政局、相山区财政局和两个乡级财政所1990年度财政收支,共查出违纪金额132万元。
2、金融审计1987年,市审计局首次对市建行进行了1985、198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5万元。1988年,开展了对市保险公司财务收支审计。1989至1992年,先后对市人民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中国人民银行、市保险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二、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
1984年,对全市教育经费使用效果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至1992年,全市先后开展的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有公路养路费收支审计,粮食系统平议价格互转和超购加价问题审计,粮食、食品、医药、外贸、物资行业盈亏审计、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费管理审计,水产、环保、城建、民政资金审计,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三、中央省属企业审计
1986年起,市审计局接受审计署和省审计局委托开始对中央、省属企业实行财务收支审计。1986年完成了省审计局委托的省属刘桥煤矿减亏真实性审计、刘桥煤矿俱乐部基建资金来源审计并提出了审计报告。1987至1992年,市审计局多次对淮北矿务局、皖北矿务局、淮北发电厂等11个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税收、物价大检查和受托审计,并对中央省属企业存在的偷漏税收、截留收入等问题作出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