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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名普查
1982年1至5月,淮北市进行了市区地名的普查。城市,以街道为普查基点;农村,以生产大队为普查基点。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人民公社具体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建立各级普查机构,选调培训普查人员,同时做好各项物质准备。第二阶段为普查登记阶段,普查人员每3人以上组成一个普查小组,深入各普查责任区域,对各类普查对象逐一现场查实登记。第三阶段为复核验收阶段,组织普查业务骨干,对各普查点的普查结果进行复查验收。第四阶段为资料整理阶段,对经过复查验收的普查资料,进行全面的归纳、整理、分类造册,做好审定与规范化工作。
1987年2月至1989年5月,在普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淮北市地名录》。录内共收行政区划、居民地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专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实体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纪念地、名胜古迹名称等,共16万字。录入市辖相山、烈山、杜集3区范围内的地名902条,地名图3幅,彩色照片17帧。同时还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安徽分卷淮北市部分地名释文110条的纂写任务,还编辑出版了《淮北市地图》、《淮北市交通导游图》。
1987年2月至1989年5月,在普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淮北市地名录》。录内共收行政区划、居民地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专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实体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纪念地、名胜古迹名称等,共16万字。录入市辖相山、烈山、杜集3区范围内的地名902条,地名图3幅,彩色照片17帧。同时还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安徽分卷淮北市部分地名释文110条的纂写任务,还编辑出版了《淮北市地图》、《淮北市交通导游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