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概况
1961年,淮北市区仅有25所小学(含萧县、濉溪县划给市区的5所小学),在校学生仅有3962名。1965年,市区小学有89所,在校学生达16584名。1966年,全市小学教师在市实验小学集中学习90天。部分教师受到批判。1969年,农村小学下放到大队去办,公办小学教师回原籍任教。是年,多数小学附设初中班,原小学的骨干教师被拔高改教初中课程,造成小学教学水平下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整顿教育,昭雪冤假错案,选拔中青年干部进入学校领导班子,摘掉小学的“帽子班”。1986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验收,全市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1992年,市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年巩固率、毕业班学生毕业率、14周岁人口小学教育普及率分别接近、达到或超过省教委1987年制订的普及初等教育的提高标准。
一、学制与课程
60年代初,市文教局先后接收从萧县、濉溪县新划区域内的小学及矿务局所属小学,保留原学制,即四、二分段的六年学制。1970年元月市文教组行文,全市各年级各类学校由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实行十年学制,即小学5年,中学5年。1978年起,中、小学又由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1980年起,城市小学先后改为六年学制,农村小学仍为五年学制。
1961至1964年期间,小学按照《1960年度安徽省六年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要求,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历史、农业常识、手工劳动、体育、唱歌、图画等课程。教育部于1964年修订了教学计划,手工劳动改为手工,在一、二年级开设;五年级开设地理、自然;六年级开设历史,农业常识改为生产常识;从四年级起每年劳动半个月,劳动时间可分散安排在平时上课时间内,减少每周其他上课时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教学无计划,学生无课本,各校根据各个时期的政治形势,自行安排学习内容。
1971年,根据安徽省颁布的小学五年制教学计划,开设语文、算术、常识、音乐、美术。1975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小学各年级普遍开设政治课的通知》,要求政治课内容“应把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语录作为小学政治课的内容”,政治课时间安排“以每周两教时为宜,原则上在语文课的周教时中安排。”1978年元月,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课程设置为: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小学每周上课26课时。1981年秋,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高年级恢复历史、地理课。1990年相山地区城市小学开设英语课。
二、初等义务教育(含普及教育阶段)
1983年,农村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7%,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到91%,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84.6%,在1~15周岁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的普及率达到79.8%。
1984年,初出台《淮北市普及小学教育规划》。提出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1)7~11周岁的学龄儿童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2)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3)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较好条件的农村地区达到90%左右,其他地区达到80%左右;(4)在12~15周岁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5%以上。1986年初,经省政府验收,市区(3个市辖区)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
1987年10月,制订了《关于认真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提高普及初等教育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复查办法(试行)的几点意见》,要求3年内实现省教委提出的新的基本标准。
1992年,全市达到了普及初等教育的基本标准:(1)学龄儿童入学率,城市达到99%以上,农村达到98%以上;(2)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3)在校学生年留级率,城市在3%以下,农村在5%以下;(4)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5)在12~15周岁的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修业年限的普及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市政府制定分步实施规划,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复核。1990年,遇严重水涝灾害,市政府集资100万元拨给3个区,保证适龄儿童按时依法入学,使义务教育未受影响。
1961年至1992年小学教育情况统计表
一、学制与课程
60年代初,市文教局先后接收从萧县、濉溪县新划区域内的小学及矿务局所属小学,保留原学制,即四、二分段的六年学制。1970年元月市文教组行文,全市各年级各类学校由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实行十年学制,即小学5年,中学5年。1978年起,中、小学又由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1980年起,城市小学先后改为六年学制,农村小学仍为五年学制。
1961至1964年期间,小学按照《1960年度安徽省六年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要求,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历史、农业常识、手工劳动、体育、唱歌、图画等课程。教育部于1964年修订了教学计划,手工劳动改为手工,在一、二年级开设;五年级开设地理、自然;六年级开设历史,农业常识改为生产常识;从四年级起每年劳动半个月,劳动时间可分散安排在平时上课时间内,减少每周其他上课时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教学无计划,学生无课本,各校根据各个时期的政治形势,自行安排学习内容。
1971年,根据安徽省颁布的小学五年制教学计划,开设语文、算术、常识、音乐、美术。1975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小学各年级普遍开设政治课的通知》,要求政治课内容“应把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语录作为小学政治课的内容”,政治课时间安排“以每周两教时为宜,原则上在语文课的周教时中安排。”1978年元月,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课程设置为: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小学每周上课26课时。1981年秋,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高年级恢复历史、地理课。1990年相山地区城市小学开设英语课。
二、初等义务教育(含普及教育阶段)
1983年,农村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7%,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到91%,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84.6%,在1~15周岁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的普及率达到79.8%。
1984年,初出台《淮北市普及小学教育规划》。提出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1)7~11周岁的学龄儿童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2)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3)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较好条件的农村地区达到90%左右,其他地区达到80%左右;(4)在12~15周岁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5%以上。1986年初,经省政府验收,市区(3个市辖区)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
1987年10月,制订了《关于认真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提高普及初等教育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复查办法(试行)的几点意见》,要求3年内实现省教委提出的新的基本标准。
1992年,全市达到了普及初等教育的基本标准:(1)学龄儿童入学率,城市达到99%以上,农村达到98%以上;(2)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3)在校学生年留级率,城市在3%以下,农村在5%以下;(4)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5)在12~15周岁的少年儿童中,初等教育修业年限的普及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市政府制定分步实施规划,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复核。1990年,遇严重水涝灾害,市政府集资100万元拨给3个区,保证适龄儿童按时依法入学,使义务教育未受影响。
1961年至1992年小学教育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