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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焦炭 电石
1971年,县竹器厂成立化工车间,建1座小土窑,利用我县丰富的煤炭资源,开始土法炼焦。当年生产焦炭84吨,产品因市场紧缺而供不应求。1973年产焦炭104吨。同年又投资22万元,添置一套电石生产设备,建1座560千伏安培的电石生产炉,利用自产的焦炭从事电石生产。同年12月建成投产。1974年焦炭滞销,该车间压缩焦炭生产,扩大电石生产量,是年生产电石389吨,产值25.6万元,利润6万元,占全厂总利润的90%。
1975年12月以化工车间为基础成立濉溪县化工厂,专门生产电石。次年电石产量为1210吨,创产值79.5万元,盈利15.7万元,上交税金7.8万元。1979年以后,市场电石滞销,电石大量积压,经济效益日趋下降。1980年生产电石2589.8吨,产值86.4万元,仅盈利7700元,上交税金2400元。1981年后逐年压缩电石产量,至1985年,电石产量为1944吨,产值87.8万元,利润4.8万元。与1981相比,产值、产量均有所下降,利润略有上升。
1975年12月以化工车间为基础成立濉溪县化工厂,专门生产电石。次年电石产量为1210吨,创产值79.5万元,盈利15.7万元,上交税金7.8万元。1979年以后,市场电石滞销,电石大量积压,经济效益日趋下降。1980年生产电石2589.8吨,产值86.4万元,仅盈利7700元,上交税金2400元。1981年后逐年压缩电石产量,至1985年,电石产量为1944吨,产值87.8万元,利润4.8万元。与1981相比,产值、产量均有所下降,利润略有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