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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油脂
建县前,本地油脂加工均为个体经营。民国37年(1948年),为保证部队供给的需要,宿西县人民政府委托群众的油坊加工麻油,以代购、代作、代存的方式,签订生产合同。大油坊以贷芝麻为主,小油坊以贷款为主,交油留渣,作为代购代作的利润。成品以村为单位储存待运。
1951年,县供销合作社在东关轧花厂内附设油厂,使用石碾和木制榨油机,日加工棉籽1000斤,年产毛棉油3万斤左右。1952年以15匹马力柴油机代替了畜力,1953年增加6台人力螺旋榨油机与2台木制榨油机,日加工原料4000斤。1954年轧花厂搬迁,油厂单独经营。1956年油厂划交粮食部门,独立核算,仍以委托加工的方式为粮食局加工油脂,产品由加工棉油改为加工豆油,产值31.3万元。当年该厂被评为省先进单位,副厂长余德稳被省命名为“劳动模范”。
县油厂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油脂供应量的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曾两迁厂址。1965年首迁濉河西岸,与北关粮站为邻。搬迁后,螺旋榨油机由人力转动改为机械牵引,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1970年引进95型榨油机,代替了螺旋榨油机,日加工原料1.2万斤。当年有原料仓库1幢,容量100万斤;油罐7个,容量25吨。因场地狭窄,仍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1981年再次迁至新濉河西岸。拥有200型榨油机3台、脱水锅1口,原料和副产品仓库4幢、总容量800万斤,油罐4个、总储油量300吨。日产菜籽油250吨(豆油为1000吨,花生油为280吨)。自1983年以来,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国家规定的二极油标准。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1985年产值增至315.04万元,利润10.57万元。
1982年4月,粮食局在“五·七”综合厂的基础上建立麻油厂,有油磨4台、油锅4口,半机械化操作,日产麻油0.8吨。生产方式为委托加工,由粮食部门拨付原料,麻渣抵作加工费。至1985年共生产麻油494.65吨,完成产值181.27万元、利润7.95万元。
1983~1985年麻油产量、产值、利润统计表
1951年,县供销合作社在东关轧花厂内附设油厂,使用石碾和木制榨油机,日加工棉籽1000斤,年产毛棉油3万斤左右。1952年以15匹马力柴油机代替了畜力,1953年增加6台人力螺旋榨油机与2台木制榨油机,日加工原料4000斤。1954年轧花厂搬迁,油厂单独经营。1956年油厂划交粮食部门,独立核算,仍以委托加工的方式为粮食局加工油脂,产品由加工棉油改为加工豆油,产值31.3万元。当年该厂被评为省先进单位,副厂长余德稳被省命名为“劳动模范”。
县油厂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油脂供应量的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曾两迁厂址。1965年首迁濉河西岸,与北关粮站为邻。搬迁后,螺旋榨油机由人力转动改为机械牵引,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1970年引进95型榨油机,代替了螺旋榨油机,日加工原料1.2万斤。当年有原料仓库1幢,容量100万斤;油罐7个,容量25吨。因场地狭窄,仍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1981年再次迁至新濉河西岸。拥有200型榨油机3台、脱水锅1口,原料和副产品仓库4幢、总容量800万斤,油罐4个、总储油量300吨。日产菜籽油250吨(豆油为1000吨,花生油为280吨)。自1983年以来,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国家规定的二极油标准。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1985年产值增至315.04万元,利润10.57万元。
1982年4月,粮食局在“五·七”综合厂的基础上建立麻油厂,有油磨4台、油锅4口,半机械化操作,日产麻油0.8吨。生产方式为委托加工,由粮食部门拨付原料,麻渣抵作加工费。至1985年共生产麻油494.65吨,完成产值181.27万元、利润7.95万元。
1983~1985年麻油产量、产值、利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