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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城用电
县城用电始于1957年。当时由县油厂、县水利局、电灯厂等单位使用柴油机、汽油机进行小型发电,向县城一些单位供电。全年用电量约为4000度。1958年至1959年底,县城用电有所发展,增加了部分用户,并架设低压供电线路2.5公里,安装电动机15台,两年用电量约为2.85万度。1960年开始接受电网供电后,架设了1.5公里高压配电线路,2.02公里低压配电线路,安装配电变压器2台,容量250千伏安。用电对象除城内生活照明外,位于县城西关的酒厂、面粉加工厂等单位已使用电动机,开始把电力用于工业生产。1961年,县面粉厂、化肥厂、窑厂等中小型企业纷纷兴建、扩建,引用电力生产,县城用电量迅速增加。全年生产用电量已达19万度,生活用电量上升到6.98万度。1963年后,县城的各类工业和加工业全面发展,用电出现了高潮。五金厂、针织厂、瓷厂、印刷厂、锅厂、农机厂等单位相继引接电源,同时县城内的机关、商店、学校、居民也纷纷用电照明。到1965年,县城用电已经普及。高压配电线路发展到4.3公里,低压配电线路发展到3.62公里;安装配电变压器7台,总配电容量630千伏安;安装电动机60台,总功率456千瓦。工业用电量达28.97万度,生活照明电量达7.28万度。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县城用电失去控制,直至1971年,用电形势才略有好转。
1977年后,县城各类工业蓬勃兴起,同时开始建设新城,用电量大幅度上升,用电范围扩大到县城各个角落。为保证县城用电,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1982年,新城建造了一座半自动化35千伏变电所。次年,新城变电所以5条出线向县城配电,年用电量在百万度以上的单位有10多户,最高用户达千万度以上。由于县城企业多,用电量大,供用电出现严重缺口。从1980年起不得不对企业用电户实行“调班次、压负荷、拉闸限电”等措施,并购进高价电弥补缺口。截止1985年底,县城各类用户已发展到2677户(不含直供用电户),用电率达100%。已架设高压配电线路13公里,低压配电线路17.47公里;安装配电变压器70台,容量9185千伏安;安装电动机859台,总功率5329.8千瓦。年最高生产用电量达1605.13万度,生活用电量达30.15万度,分别占全县用电量的15.4%和3‰。
1977年后,县城各类工业蓬勃兴起,同时开始建设新城,用电量大幅度上升,用电范围扩大到县城各个角落。为保证县城用电,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1982年,新城建造了一座半自动化35千伏变电所。次年,新城变电所以5条出线向县城配电,年用电量在百万度以上的单位有10多户,最高用户达千万度以上。由于县城企业多,用电量大,供用电出现严重缺口。从1980年起不得不对企业用电户实行“调班次、压负荷、拉闸限电”等措施,并购进高价电弥补缺口。截止1985年底,县城各类用户已发展到2677户(不含直供用电户),用电率达100%。已架设高压配电线路13公里,低压配电线路17.47公里;安装配电变压器70台,容量9185千伏安;安装电动机859台,总功率5329.8千瓦。年最高生产用电量达1605.13万度,生活用电量达30.15万度,分别占全县用电量的15.4%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