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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百货业
百货或又称广货业、碎货业,主要经营与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针、线、鞋、帽、袜、盆、勺、化妆品之类。农村多是货郎担,手摇波浪鼓,走村串户叫卖。城镇资金较多的商人多开设店堂。到抗日战争前夕,境内百货店有20余家。其中民国初年胡盛芳开设的胡聚兴广货店,经营有方,讲究信誉,生意由小到大,到25年,已成为濉溪镇最大的广货店。27年,该店被日军纵火烧毁,货物被抢劫一空。其它较大的百货商号有广发公、广聚隆、翠华宣、武广盛、振利鼎等。建国前夕,境内有百货店61个,百货摊点近400个。濉溪镇有百货店27个,店员61人;临涣集有百货店13个,店员30人。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经营品种在濉溪和临涣分别组织了大百货、小百货、文具等合作商店,以后合并成立了濉溪、临涣两个百货合作商店。“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户基本绝迹。近年来,个体商贩迅速发展,到1985年,县城有百货店37个,百货摊86个,从业人员166人,年营业额154万元,盈利12.8万元。他们经营灵活,对于活跃市场、弥补国营商业之不足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