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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保护
我县劳动保护工作始于1953年初。当年县人民委员会通过下达文件、召开会议,向全县国营和集体企业宣传省政府1952年12月下达的“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翌年,通用机械厂、印刷厂等单位制订了安全操作规程,增添了急救药品和防火、消毒用具;濉溪酒厂配备了兼职劳保干部。从此,劳动部门、总工会、各企业及主管部门都把劳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具体工作中加强领导。1960年,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1964年,瓷厂等企业增添了防尘防毒设施。1979年,对农机一厂、印刷厂等企业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进行了职业病普查。1985年,全县初步形成国家监察、企业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三结合”的劳动保护体系。
一、安全检查
1960年,全县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属的69个国营、集体企业,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和防火、防盗、防尘、防毒设施等情况。各企业不仅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而且100人以上的厂都设立了安全检查机构,不足100人的厂也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大大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当年发生轻、重工伤事故49起,比1959年减少48起。1965年,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厂对职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落实防患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全检查被当作“资产阶级的管、卡、压”进行批判。1970年,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后,本县部分企业恢复了安全检查组织。1975年,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及主管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班组都配备了安全检查员。1977年3月,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了由40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团”,深入到37个重点工厂和8个重点仓库,对机电、防火、防尘、防毒设备管理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农药存放和锅炉、压力容器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历时27天。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本着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患措施不放过的“三不过”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从这时起至1979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1980年至1984年,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各企业不仅建立健全了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而且定期组织职工及家属学习安全法规,坚持做到每班前都提醒职工“安全第一”,并在车间内外设立安全标志,挂出“欢欢喜喜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等醒目的标语牌。劳动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每年深入工厂检查评比。1985年,各生产经营单位,都健全了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的各项规章制度,车间、仓库备有安全器材,电源和各种消防用具有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有专用仓库、专人保管。工人上班前自觉穿戴防护服,机器开启前细心检查各部件的灵敏、可靠性能,操作时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地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防尘防霉
防尘防毒工作始于1964年,当年瓷厂的部分工序采取了湿拌料法,并用木罩将石碾粉碎机封闭,减少尘埃飞出。同时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工人定期发放手套、口罩、工作服和保健药品。1970年,有尘毒危害的工厂对接触尘毒的职工定期发放防尘帽、口罩、劳保鞋、工作服和保健药品,平均每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价值40元,是1964年人均防护品价值的2.1倍。1978年,大部分有尘毒危害的工厂一部按照工业卫生标准,做好接触尘毒作业职工的本身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1979年,首次开展防尘防毒知识培训,为瓷厂、铝厂和化肥厂等有尘毒危害的单位培训15人。此后,防尘防毒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对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逐人建档建卡,加强防护。铝厂筑起了高60米的烟囱,让有毒的氟化氢气体高空排放。磷肥厂建起了尘毒气体吸收室,对职工定期发给防护品、保健费。全县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平均每人每年领取的防护品价值62元,比1975年增加18元,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检查
1960年,全县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属的69个国营、集体企业,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和防火、防盗、防尘、防毒设施等情况。各企业不仅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而且100人以上的厂都设立了安全检查机构,不足100人的厂也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大大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当年发生轻、重工伤事故49起,比1959年减少48起。1965年,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厂对职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落实防患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全检查被当作“资产阶级的管、卡、压”进行批判。1970年,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后,本县部分企业恢复了安全检查组织。1975年,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及主管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班组都配备了安全检查员。1977年3月,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了由40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团”,深入到37个重点工厂和8个重点仓库,对机电、防火、防尘、防毒设备管理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农药存放和锅炉、压力容器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历时27天。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本着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患措施不放过的“三不过”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从这时起至1979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1980年至1984年,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各企业不仅建立健全了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而且定期组织职工及家属学习安全法规,坚持做到每班前都提醒职工“安全第一”,并在车间内外设立安全标志,挂出“欢欢喜喜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等醒目的标语牌。劳动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每年深入工厂检查评比。1985年,各生产经营单位,都健全了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的各项规章制度,车间、仓库备有安全器材,电源和各种消防用具有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有专用仓库、专人保管。工人上班前自觉穿戴防护服,机器开启前细心检查各部件的灵敏、可靠性能,操作时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地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防尘防霉
防尘防毒工作始于1964年,当年瓷厂的部分工序采取了湿拌料法,并用木罩将石碾粉碎机封闭,减少尘埃飞出。同时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工人定期发放手套、口罩、工作服和保健药品。1970年,有尘毒危害的工厂对接触尘毒的职工定期发放防尘帽、口罩、劳保鞋、工作服和保健药品,平均每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价值40元,是1964年人均防护品价值的2.1倍。1978年,大部分有尘毒危害的工厂一部按照工业卫生标准,做好接触尘毒作业职工的本身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1979年,首次开展防尘防毒知识培训,为瓷厂、铝厂和化肥厂等有尘毒危害的单位培训15人。此后,防尘防毒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对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逐人建档建卡,加强防护。铝厂筑起了高60米的烟囱,让有毒的氟化氢气体高空排放。磷肥厂建起了尘毒气体吸收室,对职工定期发给防护品、保健费。全县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平均每人每年领取的防护品价值62元,比1975年增加18元,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