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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改革
我县兴办合作医疗以后,农村每个大队都有卫生室,农民有自己的“土医生”,防病治病以针灸、中草药为主,这种办法当时也受农民欢迎。但是由于脱离实际,在做法上搞“一刀切”,一轰而起,加上有的干部乘机安插人员,搞特殊化,有的“赤脚医生”贪污盗窃、走后门,有的群众认为拿钱吃了亏,没病也去看病、要药,时间不长,就出现筹集资金困难、群众纷纷退出合作医疗等现象,各地的合作医疗相继停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农村经济改革的新形势,我县对合作医疗制度实行改革。村卫生室的医疗资金,原由集体和社员共同筹集,改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实行谁看病谁拿钱。乡村医生报酬采取固定补贴办法。办医形式灵活多样,有的村卫生室由乡村医生联办,有的由个人承包。原参加社队联办的公社卫生院退出合作医疗。乡村医生经过县卫生局集中考试,具备中等技术水平的发给乡村医生证,准予在村卫生室诊病,否则不准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