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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嫁
婚嫁礼俗,境内各地大同小异。
一、说媒
旧社会男女婚姻全听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成婚,先由男家父母通过媒人持庚贴至女家说亲,谓之“求婚”。女家同意后即将庚贴留下,并把女儿的年庚八字交于媒人带回,以便请算命先生占算二人是否合婚。
二、过启
过启古称“纳采”。男女年庚八字占算合婚,双方同意结亲后,男方即可向女家“过启”。启上写有“白玉种良田,千年合好;红丝牵绣幕,百世良缘”字句,以示诚意。遣媒人择定吉日带丝带2副、针2包、线2团、红布6尺、银耳坠2副及酒、鱼、肉、鸡、糕点等聘礼送至女家。女家收下聘礼,除回送男家笔、帽等物外,另写“回启”。启贴上写有“兰桂同荣,山河永固;阴阳定位,地久天长”的语句,以示允诺。
三、看日子
过启之后,男方请来“算命先生”按双方生辰进行“推算”,择定迎娶吉日,俗说“看日子”。大都选择二、四、六双日。喜日定后,用红纸写上书贴,再遣媒人送至女家求娶。此后,双方家中则忙于筹备结婚事宜:男家备新房,置衣物,给新娘做红衣(谓之“上轿红”),并约好鼓乐、彩轿等。女家为女儿做嫁妆,添置衣物等。嫁妆多少随家庭条件各异,多为4件、8件、13件。
四、迎娶
成婚前一天,男家门前张彩挂红,贴上喜对联。鼓乐、彩轿发至女家,谓之“过轿”。有一男孩压轿前往,后面跟着两个抱鸡的,先抱去一只公鸡,回时女家送一只母鸡一同抱回,以求吉利。轿杆上挂猪肉一块,谓之“离娘肉”。富豪之家还备有三洋枪、对子马、金瓜钺斧朝天蹬,鸡鸭鹅笼高提灯等。女方亲朋都到女家送礼,俗称“添箱”。出嫁女子则少吃饭食,谓之“饿嫁”,母亲还要向女儿交待一些婆家规矩。晚饭后,唢呐鼓乐齐奏,至中夜。
次日凌晨,出嫁女子则梳妆打扮,穿上男方送来的“上轿红”,谓之“上头”。由女方叔怕或兄长背上轿子,也有用椅子抬到轿前上轿的。关上轿门后,嫂子要端来一碗面水泼向轿腿,俗谓:“泼出去的水,嫁出门的女”,以示能安分守已过日子。这时,女家要送给轿夫“上轿礼”,否则,轿夫迟迟不发轿。轿起登程,要鸣炮奏乐,新娘往往放声哭出村外。女之兄弟两人随轿左右送行,谓之“押轿”,半途方回。陪办的嫁妆由人抬着一溜排开跟随其后。沿途遇村、桥、庙宇、岔路口则燃放爆竹驱邪。
五、拜堂
花轿来至男家村前,要放炮迎轿。轿至大门口,男家还要给新娘“下轿礼”。新郎至轿前,朝之三揖,谓“拜轿神”。然后由女滨两人搀扶新娘出轿,由“胭粉客”引路,慢慢走在由两条芦席轮番铺垫的路上,使之脚不沾土。此间,由男家兄长抓着盛放在竹筛中的红枣、花生、核桃、栗子、杆草等物不住往新娘头上、身上抛撒,谓之“撒帐”。至香案前,新郎、新娘分左右站定,由赞礼主持先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然后入洞房。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蒙头红”,意为“新人见面、称心如意”。
待亲朋满座、宾客盈庭之际,新郎、新娘再同到香案前,向亲朋尊长一一跪拜,大家送给“磕头礼”。礼毕,酒宴开始,亲朋欢聚一堂。
六、洞房
酒宴过后,由两个儿女双全的妇女为新郎新娘铺床,把早已准备好的红枣、栗子等物置于铺盖之下,意为“早立子”。然后为新娘“开脸”,由妯娌们用红丝线将新娘脸上不规则的毛发揪掉,边揪边唱:“揪脸人不怠慢,揪脸还得红鸡蛋。红鸡蛋,满脸转,今年喝喜酒,明年吃喜面。”妯娌喜闹,煞是有趣。晚上,不论长辈、晚辈、年龄大小,均可闹新房,谓之“三天不分大小”。待闹房人退后,新郎拜过双亲及长辈才可回房就寝。好事者,常藏于室内或门外窃听窃看二人谈话与举动,以资谈笑。
七、认祖拜三朝
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由妯娌们陪同前往男家祖坟祭拜,谓之“认祖”。然后回家拜见长辈、平辈,受拜者均需送新娘“磕头钱”,称“拜三朝”。是日,新娘兄弟多前来会见,告知回门日期。
八、回门
三朝后,大都选择婚后第六天,新郎、新娘同往女家拜见岳父母和女方亲友,谓之“回门”,女家盛宴招待“贵客”。午后则回,不准在娘家过夜。至此,婚嫁即告结束。
以上系建国前后县境内婚嫁礼俗之大略。除此之外,境内还有其它婚姻杂俗。
童养媳。俗称“团儿媳妇”。旧时,穷苦人家将无力抚养的童年女孩许给人家为妻,因年小不能举行婚事,故养在男家。待女孩长至16岁后,便完婚,谓之“圆房”。建国以后,此俗禁绝。
寡妇改嫁。旧时,寡妇改嫁倍受谴责,认为有失贞操。要受到婆家各种刁难、凌辱,连各式礼仪也被废除,不能坐轿,不放炮,不宴请宾客。有的被公婆转卖他人,如不从则施行抢亲。
招女婿。旧称“入赘”,俗称“招养老女婿”。有女无男孩之家,为传宗接代,继承家业,故招婿为子。旧社会,应招为婿者多被人歧视,特别是女家父母死后,女方叔伯多给予刁难,无法继承家业,甚至有的被赶出家门。
两换亲。两家男子因家贫无力娶妻,又均有姐妹未嫁,则互换成亲,称“两换亲”。这种婚姻多不遂心愿,为此哭闹者甚多,有的则以死抗婚。后此俗渐除,但未绝迹。
民国以来,机关、学校少数人中始兴自由结婚。婚仪较简单,新郎新娘以鞠躬答谢来宾,然后宴客。但民间多数仍沿用旧习。自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男女婚姻才得到自主。一般经人介绍,双方先见面,再互到家中相看,中意后,再定亲。有些青年不须别人介绍,双方在共同的生活劳动中,建立了感情,自由恋爱。包办婚姻的习俗已逐渐革除,寡妇再嫁为政府所提倡,不再受人歧视。今日男女恋爱婚姻,不计钱财,重在品德,重在相敬相爱。婚礼也不遵循旧俗,坐轿逐步改为徒步和坐车。出现了茶话结婚、旅行结婚和举行集体婚礼的新风尚。80年代以后,又提倡“女娶男嫁”,男至女家落户受到欢迎,权利平等,不再受到歧视和刁难。
近几年,少数家庭出现了父母干涉儿女婚事的不良现象,而且索要彩礼之风渐盛。彩礼,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还要男方置办高级衣物、盖新房。男方为娶亲往往负债累累,“喜”事变成了“愁事”。
一、说媒
旧社会男女婚姻全听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成婚,先由男家父母通过媒人持庚贴至女家说亲,谓之“求婚”。女家同意后即将庚贴留下,并把女儿的年庚八字交于媒人带回,以便请算命先生占算二人是否合婚。
二、过启
过启古称“纳采”。男女年庚八字占算合婚,双方同意结亲后,男方即可向女家“过启”。启上写有“白玉种良田,千年合好;红丝牵绣幕,百世良缘”字句,以示诚意。遣媒人择定吉日带丝带2副、针2包、线2团、红布6尺、银耳坠2副及酒、鱼、肉、鸡、糕点等聘礼送至女家。女家收下聘礼,除回送男家笔、帽等物外,另写“回启”。启贴上写有“兰桂同荣,山河永固;阴阳定位,地久天长”的语句,以示允诺。
三、看日子
过启之后,男方请来“算命先生”按双方生辰进行“推算”,择定迎娶吉日,俗说“看日子”。大都选择二、四、六双日。喜日定后,用红纸写上书贴,再遣媒人送至女家求娶。此后,双方家中则忙于筹备结婚事宜:男家备新房,置衣物,给新娘做红衣(谓之“上轿红”),并约好鼓乐、彩轿等。女家为女儿做嫁妆,添置衣物等。嫁妆多少随家庭条件各异,多为4件、8件、13件。
四、迎娶
成婚前一天,男家门前张彩挂红,贴上喜对联。鼓乐、彩轿发至女家,谓之“过轿”。有一男孩压轿前往,后面跟着两个抱鸡的,先抱去一只公鸡,回时女家送一只母鸡一同抱回,以求吉利。轿杆上挂猪肉一块,谓之“离娘肉”。富豪之家还备有三洋枪、对子马、金瓜钺斧朝天蹬,鸡鸭鹅笼高提灯等。女方亲朋都到女家送礼,俗称“添箱”。出嫁女子则少吃饭食,谓之“饿嫁”,母亲还要向女儿交待一些婆家规矩。晚饭后,唢呐鼓乐齐奏,至中夜。
次日凌晨,出嫁女子则梳妆打扮,穿上男方送来的“上轿红”,谓之“上头”。由女方叔怕或兄长背上轿子,也有用椅子抬到轿前上轿的。关上轿门后,嫂子要端来一碗面水泼向轿腿,俗谓:“泼出去的水,嫁出门的女”,以示能安分守已过日子。这时,女家要送给轿夫“上轿礼”,否则,轿夫迟迟不发轿。轿起登程,要鸣炮奏乐,新娘往往放声哭出村外。女之兄弟两人随轿左右送行,谓之“押轿”,半途方回。陪办的嫁妆由人抬着一溜排开跟随其后。沿途遇村、桥、庙宇、岔路口则燃放爆竹驱邪。
五、拜堂
花轿来至男家村前,要放炮迎轿。轿至大门口,男家还要给新娘“下轿礼”。新郎至轿前,朝之三揖,谓“拜轿神”。然后由女滨两人搀扶新娘出轿,由“胭粉客”引路,慢慢走在由两条芦席轮番铺垫的路上,使之脚不沾土。此间,由男家兄长抓着盛放在竹筛中的红枣、花生、核桃、栗子、杆草等物不住往新娘头上、身上抛撒,谓之“撒帐”。至香案前,新郎、新娘分左右站定,由赞礼主持先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然后入洞房。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蒙头红”,意为“新人见面、称心如意”。
待亲朋满座、宾客盈庭之际,新郎、新娘再同到香案前,向亲朋尊长一一跪拜,大家送给“磕头礼”。礼毕,酒宴开始,亲朋欢聚一堂。
六、洞房
酒宴过后,由两个儿女双全的妇女为新郎新娘铺床,把早已准备好的红枣、栗子等物置于铺盖之下,意为“早立子”。然后为新娘“开脸”,由妯娌们用红丝线将新娘脸上不规则的毛发揪掉,边揪边唱:“揪脸人不怠慢,揪脸还得红鸡蛋。红鸡蛋,满脸转,今年喝喜酒,明年吃喜面。”妯娌喜闹,煞是有趣。晚上,不论长辈、晚辈、年龄大小,均可闹新房,谓之“三天不分大小”。待闹房人退后,新郎拜过双亲及长辈才可回房就寝。好事者,常藏于室内或门外窃听窃看二人谈话与举动,以资谈笑。
七、认祖拜三朝
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由妯娌们陪同前往男家祖坟祭拜,谓之“认祖”。然后回家拜见长辈、平辈,受拜者均需送新娘“磕头钱”,称“拜三朝”。是日,新娘兄弟多前来会见,告知回门日期。
八、回门
三朝后,大都选择婚后第六天,新郎、新娘同往女家拜见岳父母和女方亲友,谓之“回门”,女家盛宴招待“贵客”。午后则回,不准在娘家过夜。至此,婚嫁即告结束。
以上系建国前后县境内婚嫁礼俗之大略。除此之外,境内还有其它婚姻杂俗。
童养媳。俗称“团儿媳妇”。旧时,穷苦人家将无力抚养的童年女孩许给人家为妻,因年小不能举行婚事,故养在男家。待女孩长至16岁后,便完婚,谓之“圆房”。建国以后,此俗禁绝。
寡妇改嫁。旧时,寡妇改嫁倍受谴责,认为有失贞操。要受到婆家各种刁难、凌辱,连各式礼仪也被废除,不能坐轿,不放炮,不宴请宾客。有的被公婆转卖他人,如不从则施行抢亲。
招女婿。旧称“入赘”,俗称“招养老女婿”。有女无男孩之家,为传宗接代,继承家业,故招婿为子。旧社会,应招为婿者多被人歧视,特别是女家父母死后,女方叔伯多给予刁难,无法继承家业,甚至有的被赶出家门。
两换亲。两家男子因家贫无力娶妻,又均有姐妹未嫁,则互换成亲,称“两换亲”。这种婚姻多不遂心愿,为此哭闹者甚多,有的则以死抗婚。后此俗渐除,但未绝迹。
民国以来,机关、学校少数人中始兴自由结婚。婚仪较简单,新郎新娘以鞠躬答谢来宾,然后宴客。但民间多数仍沿用旧习。自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男女婚姻才得到自主。一般经人介绍,双方先见面,再互到家中相看,中意后,再定亲。有些青年不须别人介绍,双方在共同的生活劳动中,建立了感情,自由恋爱。包办婚姻的习俗已逐渐革除,寡妇再嫁为政府所提倡,不再受人歧视。今日男女恋爱婚姻,不计钱财,重在品德,重在相敬相爱。婚礼也不遵循旧俗,坐轿逐步改为徒步和坐车。出现了茶话结婚、旅行结婚和举行集体婚礼的新风尚。80年代以后,又提倡“女娶男嫁”,男至女家落户受到欢迎,权利平等,不再受到歧视和刁难。
近几年,少数家庭出现了父母干涉儿女婚事的不良现象,而且索要彩礼之风渐盛。彩礼,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还要男方置办高级衣物、盖新房。男方为娶亲往往负债累累,“喜”事变成了“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