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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津浦铁路全线贯通后,蚌埠物资和货币流量激增,金融业应运而生。民国3年(1914年),中国银行即在蚌埠设汇兑所,为首批分设机构之一。民国26年,全省有银行机构22处,蚌埠设7处;另有钱庄10余家,银行、钱庄常年存放款在五六百万银元上下,成为皖北地区的金融活动中心。民国36年,全埠设银行、钱庄、银号、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计43家,银楼11家。解放后,市军管会接管了中央、中国、交通、农民等银行和中央合作金库在蚌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蚌埠支行成立。1985年,全市有金融行、部、处、所机构81个,从业人员1177人。各类存款由1949年的83万元上升到5.26亿元,各类贷款由1949年的1万元上升到11.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