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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计机构
民国36年(1947年),市政府始设统计室。当时全市专职统计人员只有3名,包括统计室2名,工务局1名,其他尚有若干名兼职人员。
1950年至1953年,市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统计组,负责全市综合统计工作,有专职统计人员3人。1954年3月,市人民政府设立统计科,人员增加到5人。1955年5月,统计科并入市计划委员会,有专职人员7人,1958年11月增加到10人。
1961年11月,市统计局成立,归口市计划委员会,配备有专职统计人员7人。1962年,市多数直管单位建立统计机构,配备了人员。同年底,全市专职、兼职统计人员达到1082人,其中市统计局实有人数14人。在全部专、兼职人员中,工业部门202人,农业部门143人,商业部门67人,基本建设部门45人,劳动工资部门398人,物资部门163人,其他部门64人。
1963年下半年,市统计局内部开始分设综合科、工交科、农财科,统计人员13人,另有负责群众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员2~4人。1968年4月,市统计局撤销,统计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小组兼管,仅配统计人员2人。1976年9月,市计划委员会恢复,仍设统计科,实有8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统计机构重新建立,统计队伍壮大。1981年4月,市统计局第二次成立,局内仍分设综合、工交、农财3个科,实有12人。全市专兼职统计人员近900人。1984年7月,城市抽样调查队成立,属市统计局领导。1985年,市统计局设4个科室(增加办公室),计35人;全市专兼职统计人员约1000人。
1950年至1953年,市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统计组,负责全市综合统计工作,有专职统计人员3人。1954年3月,市人民政府设立统计科,人员增加到5人。1955年5月,统计科并入市计划委员会,有专职人员7人,1958年11月增加到10人。
1961年11月,市统计局成立,归口市计划委员会,配备有专职统计人员7人。1962年,市多数直管单位建立统计机构,配备了人员。同年底,全市专职、兼职统计人员达到1082人,其中市统计局实有人数14人。在全部专、兼职人员中,工业部门202人,农业部门143人,商业部门67人,基本建设部门45人,劳动工资部门398人,物资部门163人,其他部门64人。
1963年下半年,市统计局内部开始分设综合科、工交科、农财科,统计人员13人,另有负责群众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员2~4人。1968年4月,市统计局撤销,统计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小组兼管,仅配统计人员2人。1976年9月,市计划委员会恢复,仍设统计科,实有8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统计机构重新建立,统计队伍壮大。1981年4月,市统计局第二次成立,局内仍分设综合、工交、农财3个科,实有12人。全市专兼职统计人员近900人。1984年7月,城市抽样调查队成立,属市统计局领导。1985年,市统计局设4个科室(增加办公室),计35人;全市专兼职统计人员约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