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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届协商会议
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蚌埠解放后到1954年,以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方式,组织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其间,计产生8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累计召开代表会议13次。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蚌埠解放后民国38年(1949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代表98名,出席会议的92名。98名代表中,职工筹委会30名,青年筹委会12名,妇女筹委会7名,工商筹委会13名,教育代表6名,铁路工人代表3名,农民代表6名,回民代表4名,船民代表4名,民主人士代表2名,部队代表5名,机关代表6名。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倪柏年致开幕词,并作入城后政府工作与今后市政建设的报告。中共蚌埠市委副书记张灿明作目前形势、任务和政策的报告。会议选举李振友为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姜宏官为副主席。会议收到代表提案8类75件。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解放后民国38年9月17日至20日召开,代表201名,出席会议的180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作1949年最后四个月的工作方针和七项任务的报告,代理市长倪柏年作夏季工作总结报告。会议提出整理摊贩方案和管理盐粮市场方案。会议讨论通过代表提案125件,经整理归纳为7类32件。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建国后1949年10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议代表201名,出席会议的170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作了郊区农村工作的报告,代理市长倪柏年作了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经会议代表讨论,通过了《征收房租暂行办法》、《第一期翻修道路计划》、《私营企业劳资争议调处程序暂行办法》等文件。会议决定成立马路修建委员会、马路修建经费清算委员会,各由21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5件。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12月20日至22日召开,出席代表171名。代理市长倪柏年在会上作了四个月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生产救灾和加强冬防治安两项草案进行了讨论。会议选举产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由37人组成;选举产生市生产救灾委员会,由31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6类30件。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5月15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2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致开幕词,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万立誉作政府工作报告,代理市长倪柏年作关于今后工作的报告。会议就开征春季营业税、生产救灾、开展防疫卫生运动三项工作作了讨论,并成立税收推进委员会、卫生防疫委员会、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蚌埠分会等,各由17~23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件,通过12件.缓办12件。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11月1日至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31名,特邀代表24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致开幕词,出席皖北协商委员会会议的代表姜宏官、潘锷璋传达皖北会议的决议,市长倪柏年作市人民政府半年来工作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万立誉作市协商委员会半年来的会务工作和目前复员工作的报告。会议推举产生小南山公园整理委员会、冬防治安委员会、生产救灾治淮委员会,各由15~39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5件,意见56条。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始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共召开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3月19日至23日召开,会议代表245名,出席235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致开幕词,并作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市长倪柏年作市人民政府1950年工作总结报告,市财委秘书长张立轩作市财政概算的报告,市公安局长柏寒作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会议通过《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条例》、《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蚌埠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举办法》、《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审查规程》、《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委员会组织规程》。会议通过关于1951年方针和任务的决议,关于蚌埠市人民政府1950年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1年地方经费全年收支概算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由45人组成;选举市人民政府委员会,由21人组成,倪柏年为市长,万立誉为副市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83件,合并归类为8类114件。第二、三、四次会议分别于1951年11月15日至19日、1952年1月15日、1952年4月7日召开,主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土改工作、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关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等报告。后3次会议合计收到提案170件,整理合并为9类100件。
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11月25日至29日召开,会议代表282名,出席代表253名。中共蚌埠市委副书记倪柏年作关于形势的报告,万立誉作政府十个月的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的报告,副市长吴彦求作小蚌埠区的生产救灾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工业科长康善贤作年度工业生产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三届协商委员会,由53人组成;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委员会,由25人组成,万立誉为市长,吴彦求、余志新为副市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28件,整理合并为268件。第二、三次会议分别于1953年5月30日至6月2日、1953年11月18日至23日召开,主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普选工作、关于贯彻《婚姻法》、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等问题的报告。后两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17件,整理合并为135件。
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会议1949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产生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协商委员会。该委员会共3届,累计召开委员会协商会议18次。
第一届协商委员会会议1949年12月22日,在蚌埠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产生第一届协商委员会。本届协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在1950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推销工作,并成立公债推销委员会。此届委员会在1950年7月至1951年3月间,围绕防汛、生产救灾、治淮等内容,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五、六次全体委员会议。
第二届协商委员会会议1951年3月23日,在市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产生第二届协商委员会。本届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在1951年4月4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市政建设计划、私营企业资产重估、禁烟禁毒等工作。此届委员会在1951年6月至1952年11月,围绕“镇反”运动、区政建设计划、防汛、土改、“三反”“五反”运动、增产节约、禁烟禁毒等内容,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次全体委员会议。
第三届协商委员会会议1952年11月29日,在市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产生第三届协商委员会。本届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在195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市人民政府机构调整以及“镇反”运动等工作。此届委员会在1953年5月至1955年2月,围绕生产救灾、财政税收等问题,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次全体委员会议。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会议
1955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蚌埠市第一届委员会。至1985年共产生7届,累计召开委员会议17次。
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1955年2月21日至24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政协全国委员会及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决议,报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听取形势与任务报告,并通过了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会议协商产生委员65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55年9月召开委员会临时全会,听取市公安局长关于破获天主教内张敬业反革命集团的报告,并通过决议。1956年3月召开第二次会议,就私营工商业改造、解放台湾、知识分子问题等作了讨论。1956年6月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对《安徽省农业发展纲要》等作了讨论。
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1957年6月3日举行,6月13日休会,委员投入反“右派”斗争。第二阶段于1958年12月2日复会,3日结束。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及休会期间的工作报告。本次会议民主协商产生委员179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政协第三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共召开2次全体委员会议。1961年10月12日至29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委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201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62年8月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历时3天,主要传达省政协工作报告,听取了对几位市级领导人甄别平反的情况报告。
政协第四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计召开3次会议。1963年9月21日至29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委员会、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财政决算与预算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207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64年7月、1965年6月又分别召开第二、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听取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会议。
政协第五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于1965年12月25日至28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第四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215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召开3次全体委员会议。1980年8月27日至9月4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五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市革委会工作报告及财政决算与预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协商产生委员392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1982年3月、1983年3月又分别召开第二、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听取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补选了政协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政协第七次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至1985年共召开3次会议。1983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的通知和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与会委员还列席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417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84年5月、1985年4月又分别召开第二、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听取讨论了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政协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蚌埠解放后到1954年,以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方式,组织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其间,计产生8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累计召开代表会议13次。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蚌埠解放后民国38年(1949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代表98名,出席会议的92名。98名代表中,职工筹委会30名,青年筹委会12名,妇女筹委会7名,工商筹委会13名,教育代表6名,铁路工人代表3名,农民代表6名,回民代表4名,船民代表4名,民主人士代表2名,部队代表5名,机关代表6名。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倪柏年致开幕词,并作入城后政府工作与今后市政建设的报告。中共蚌埠市委副书记张灿明作目前形势、任务和政策的报告。会议选举李振友为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姜宏官为副主席。会议收到代表提案8类75件。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解放后民国38年9月17日至20日召开,代表201名,出席会议的180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作1949年最后四个月的工作方针和七项任务的报告,代理市长倪柏年作夏季工作总结报告。会议提出整理摊贩方案和管理盐粮市场方案。会议讨论通过代表提案125件,经整理归纳为7类32件。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建国后1949年10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议代表201名,出席会议的170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作了郊区农村工作的报告,代理市长倪柏年作了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经会议代表讨论,通过了《征收房租暂行办法》、《第一期翻修道路计划》、《私营企业劳资争议调处程序暂行办法》等文件。会议决定成立马路修建委员会、马路修建经费清算委员会,各由21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5件。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12月20日至22日召开,出席代表171名。代理市长倪柏年在会上作了四个月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生产救灾和加强冬防治安两项草案进行了讨论。会议选举产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由37人组成;选举产生市生产救灾委员会,由31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6类30件。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5月15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2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致开幕词,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万立誉作政府工作报告,代理市长倪柏年作关于今后工作的报告。会议就开征春季营业税、生产救灾、开展防疫卫生运动三项工作作了讨论,并成立税收推进委员会、卫生防疫委员会、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蚌埠分会等,各由17~23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件,通过12件.缓办12件。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11月1日至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31名,特邀代表24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致开幕词,出席皖北协商委员会会议的代表姜宏官、潘锷璋传达皖北会议的决议,市长倪柏年作市人民政府半年来工作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万立誉作市协商委员会半年来的会务工作和目前复员工作的报告。会议推举产生小南山公园整理委员会、冬防治安委员会、生产救灾治淮委员会,各由15~39人组成。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5件,意见56条。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始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共召开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3月19日至23日召开,会议代表245名,出席235名。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张灿明致开幕词,并作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市长倪柏年作市人民政府1950年工作总结报告,市财委秘书长张立轩作市财政概算的报告,市公安局长柏寒作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会议通过《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条例》、《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蚌埠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举办法》、《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审查规程》、《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委员会组织规程》。会议通过关于1951年方针和任务的决议,关于蚌埠市人民政府1950年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1年地方经费全年收支概算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由45人组成;选举市人民政府委员会,由21人组成,倪柏年为市长,万立誉为副市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83件,合并归类为8类114件。第二、三、四次会议分别于1951年11月15日至19日、1952年1月15日、1952年4月7日召开,主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土改工作、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关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等报告。后3次会议合计收到提案170件,整理合并为9类100件。
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11月25日至29日召开,会议代表282名,出席代表253名。中共蚌埠市委副书记倪柏年作关于形势的报告,万立誉作政府十个月的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的报告,副市长吴彦求作小蚌埠区的生产救灾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工业科长康善贤作年度工业生产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三届协商委员会,由53人组成;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委员会,由25人组成,万立誉为市长,吴彦求、余志新为副市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28件,整理合并为268件。第二、三次会议分别于1953年5月30日至6月2日、1953年11月18日至23日召开,主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普选工作、关于贯彻《婚姻法》、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等问题的报告。后两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17件,整理合并为135件。
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会议1949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产生蚌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协商委员会。该委员会共3届,累计召开委员会协商会议18次。
第一届协商委员会会议1949年12月22日,在蚌埠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产生第一届协商委员会。本届协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在1950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推销工作,并成立公债推销委员会。此届委员会在1950年7月至1951年3月间,围绕防汛、生产救灾、治淮等内容,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五、六次全体委员会议。
第二届协商委员会会议1951年3月23日,在市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产生第二届协商委员会。本届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在1951年4月4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市政建设计划、私营企业资产重估、禁烟禁毒等工作。此届委员会在1951年6月至1952年11月,围绕“镇反”运动、区政建设计划、防汛、土改、“三反”“五反”运动、增产节约、禁烟禁毒等内容,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次全体委员会议。
第三届协商委员会会议1952年11月29日,在市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产生第三届协商委员会。本届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在195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了市人民政府机构调整以及“镇反”运动等工作。此届委员会在1953年5月至1955年2月,围绕生产救灾、财政税收等问题,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次全体委员会议。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会议
1955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蚌埠市第一届委员会。至1985年共产生7届,累计召开委员会议17次。
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1955年2月21日至24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政协全国委员会及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决议,报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听取形势与任务报告,并通过了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会议协商产生委员65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55年9月召开委员会临时全会,听取市公安局长关于破获天主教内张敬业反革命集团的报告,并通过决议。1956年3月召开第二次会议,就私营工商业改造、解放台湾、知识分子问题等作了讨论。1956年6月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对《安徽省农业发展纲要》等作了讨论。
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1957年6月3日举行,6月13日休会,委员投入反“右派”斗争。第二阶段于1958年12月2日复会,3日结束。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及休会期间的工作报告。本次会议民主协商产生委员179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政协第三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共召开2次全体委员会议。1961年10月12日至29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委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201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62年8月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历时3天,主要传达省政协工作报告,听取了对几位市级领导人甄别平反的情况报告。
政协第四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计召开3次会议。1963年9月21日至29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委员会、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财政决算与预算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207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64年7月、1965年6月又分别召开第二、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听取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会议。
政协第五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于1965年12月25日至28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第四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215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召开3次全体委员会议。1980年8月27日至9月4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五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市革委会工作报告及财政决算与预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协商产生委员392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1982年3月、1983年3月又分别召开第二、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听取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补选了政协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政协第七次委员会会议本届委员会至1985年共召开3次会议。1983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第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的通知和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与会委员还列席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协商产生委员417人,选举了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1984年5月、1985年4月又分别召开第二、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听取讨论了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政协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