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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编制管理
解放初期,蚌埠市机构编制由市政府统一管理。1949年,政府机构设置为6个区、8个局、1个法院,人员编制2680人。当时皖北人民行政公署规定,编制人数按总人口的0.95%掌握,全市编制控制数2850人,实际编制数比控制数少170人。
1950年,市整编清资委员会成立,于5月10日开始整编工作,定政府机构设为10个局,4个区。1952年,按照紧缩编制的要求,市政府大多数局改设为科,政府系统共设16个科局(院署),加上党群系统,全市编制人数为1493人。1953年上半年,因各项建设事业发展,机构复增多。10月,第二次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紧缩和调整。到1954年,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为27个,编制人数定为1575人,实有人数1222人。对编余干部、勤杂人员692人,分别采取下放学习、暂列编外、退职等办法进行处置。
1955年4月,市编制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市编委会负责对原精减下来的部分编余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和安置,对党政群机关进行精简整编,并兼管企业的机构编制。1956年8月开始,市编委会重点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工矿系统的企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是年,省编委会核定全市行政编制1080人(不含政法系统),市编委会分配党委系统275人,群团系统89人,民主党派系统20人,政府系统642人,机动54人。但实际机构数和人数大大超过编制,遂于1957年2月拟定出整编原则和方案。整编前,全市大小机构252个,经过一年时间,合并成176个,比原来减少76个,精减下放干部和勤杂人员1965人,超过了预定压编任务。
1959年后,城市人口急剧增加,机构和编制复增多。1961年,全市仅行政机构就有75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2名(其中企事业经费供给的610人)。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精简工作再次进行,全市先后撤、并、停、转51个单位,精减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22597人(其中干部1152人)。至1963年,行政编制压缩到1330人,1965年略增为147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编制管理工作放松,至1978年,着重对临时机构整顿、撤销、合并,总数由原来的58个减少到6个。
1979年1月,市重新设立编制委员会,仍然针对不断增加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清理、精减。1982年,行政编制实行冻结,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内开始实行《编制管理手册》,即把编制管理与人员调配、工资管理结合起来,以有效控制超编。
1983年初,全市着手机构改革。改革的重点是简化和紧缩非经济管理部门,加强和完善经济综合协调部门、统计监督部门和立法执法部门。改革后,市委工作部门由原来的11个减为7个,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6个减为41个。全部人员编制精减23.2%。同时,市人事部门建立编制管理卡,对人员增减实行核定制度。
1983年7月1日,五河、怀远、固镇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划归市编委负责指导。1985年11月,为配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市编制委员会为原先尚未明确机构规格的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部、委、办、局的内设机构,均下文加以明确。
蚌埠市1956年机构、人员编制表
蚌埠市党政群机关1983年12月机构设置和编制表
1950年,市整编清资委员会成立,于5月10日开始整编工作,定政府机构设为10个局,4个区。1952年,按照紧缩编制的要求,市政府大多数局改设为科,政府系统共设16个科局(院署),加上党群系统,全市编制人数为1493人。1953年上半年,因各项建设事业发展,机构复增多。10月,第二次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紧缩和调整。到1954年,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为27个,编制人数定为1575人,实有人数1222人。对编余干部、勤杂人员692人,分别采取下放学习、暂列编外、退职等办法进行处置。
1955年4月,市编制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市编委会负责对原精减下来的部分编余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和安置,对党政群机关进行精简整编,并兼管企业的机构编制。1956年8月开始,市编委会重点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工矿系统的企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是年,省编委会核定全市行政编制1080人(不含政法系统),市编委会分配党委系统275人,群团系统89人,民主党派系统20人,政府系统642人,机动54人。但实际机构数和人数大大超过编制,遂于1957年2月拟定出整编原则和方案。整编前,全市大小机构252个,经过一年时间,合并成176个,比原来减少76个,精减下放干部和勤杂人员1965人,超过了预定压编任务。
1959年后,城市人口急剧增加,机构和编制复增多。1961年,全市仅行政机构就有75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2名(其中企事业经费供给的610人)。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精简工作再次进行,全市先后撤、并、停、转51个单位,精减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22597人(其中干部1152人)。至1963年,行政编制压缩到1330人,1965年略增为147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编制管理工作放松,至1978年,着重对临时机构整顿、撤销、合并,总数由原来的58个减少到6个。
1979年1月,市重新设立编制委员会,仍然针对不断增加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清理、精减。1982年,行政编制实行冻结,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内开始实行《编制管理手册》,即把编制管理与人员调配、工资管理结合起来,以有效控制超编。
1983年初,全市着手机构改革。改革的重点是简化和紧缩非经济管理部门,加强和完善经济综合协调部门、统计监督部门和立法执法部门。改革后,市委工作部门由原来的11个减为7个,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6个减为41个。全部人员编制精减23.2%。同时,市人事部门建立编制管理卡,对人员增减实行核定制度。
1983年7月1日,五河、怀远、固镇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划归市编委负责指导。1985年11月,为配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市编制委员会为原先尚未明确机构规格的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部、委、办、局的内设机构,均下文加以明确。
蚌埠市1956年机构、人员编制表
蚌埠市党政群机关1983年12月机构设置和编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