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治安状况
民国初年蚌埠开埠,即设有隶属凤阳县的警察署。民国2年(1913年)底,倪嗣冲来蚌督皖,即动用军警,大肆搜捕革命党人,滥杀无辜。倪还利用权势大量强征民田,建造其“将军府”和阅兵场等。民国9年,在倪被解职后,驻蚌军阀更迭频繁,各路军阀均蹂躏欺压百姓,致鸡犬不宁。民国16年夏,军阀孙传芳所组苏皖赣浙闽五省联军陆军第二师士兵,公开持枪抢劫蚌埠中国银行金库,计抢走银元12.18万元。同时,社会上抢劫、绑票、诈骗、拐卖、行凶、强奸等案件屡生,娼妓、烟毒、赌博等恶习蔓延。开埠后,在蚌安清帮势力也日渐扩大,其帮头作恶多端,无人制止。一些帮头成为码头上的把头,为争夺地盘,经常唆使穷苦工人“打码头”,酿成流血事件。清帮通字辈巨头郭华亭,当上警察厅侦缉队队长后,勾结土匪屡屡为盗,于民国8年曾率众公开抢劫二马路一家皮货店,抢去大量现金和10多件皮筒子。事后,郭虽为正直的警察厅长马祥斌捕获处决,但继任的侦缉队长于化鹏仍系清帮头子,继续依官为匪,祸害民众。
民国18年冬,被委为十三路军总指挥的石友三率部进驻蚌埠50多天,给市民带来深重灾难。其部为筹措军饷,强行向商会借款40万银元,并强令信丰面粉厂“逐日照付面粉3000袋”;某日又令凤阳每区捐款400银元,交纳马骡各2匹,出壮丁40名,区长若不遵从,则枪决。石部临开拔前,又强行向商界索要开拔费20万银元,因数目过大,一时筹措不及,便扣押人质上车。
沦陷后,日伪军、警、宪、特和土匪在蚌横行,城无宁日。民国28年4月,日伪机关以清查反日标语为名,将300多名来蚌跑单帮的河南人全部抓捕,其中70余人被捕后受尽非人折磨,并装入麻袋,投入淮河。民国29年5月,汪伪中央特工总部在天锡里设蚌埠特工站,备有各种刑具,凡被抓入者极少生还,使天锡里成为蚌埠的“魔窟”。沦陷时期,沿淮匪患猖獗,一些外地匪徒常出没在新船塘一带抢劫。民国33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日晚,新船塘有6户渔船被抢,除劫去钱物外,有的船民还遭残害。此期,娼妓、烟毒、赌博业也畸形发展。
抗日战争胜利后,市面一度平稳,但为时不长,因国民党重新发动内战,社会治安又复混乱。民国35年6月,国民党特务、警察机关在全市实行大搜捕,曾一夜之间捕去所谓“共党嫌疑分子”200人,市民多提心吊胆。民国36年6月后,又常实行戒严,市民入晚则不敢外出。
蚌埠解放初期,国民党潜伏的敌特、反革命分子先后组建20多个反革命集团,有的阴谋组织暴动,有的进行破坏。民国38年7月,一些坏人装扮成“毛人水鬼”,深夜恐吓群众,其活动范围主要在新船塘、纬四路、大马路、二马路、小蚌埠一带。群众因受恐吓,惊起吆喝,乱跑乱叫,每处少则百十人,多则四五百人,闹得人心惶惶。后经抓获装扮成“毛人水鬼”的陆云兴(系国民党军队散兵)等3人,事态方得平息。建国初1949年11月,市公安局执法班长张先斌赴华昌街江南公寓查稽烟土案,被匪特魏霞初(化名刘汉杰)和蔡华亭杀害,并劫去枪支、财物,但二匪特终究落网。1950年后,经“镇反”、“肃反”等运动,捕、杀、关、管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破获一批潜伏敌特分子和反革命集团,取缔一贯道、天门道等反动会道门,很快使社会趋于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刑事案件年发案率由解放前的每千人数十起下降到不足十起。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出现动乱。一些坏人唆使群众冲击党政机关,进行人身伤害,阻断交通,挑起武斗流血事件。1966年11月11日,蚌埠火车站发生挤死、挤伤外出串联学生事件,死12人,伤29人。是年12月下旬,少数坏人两次策动津浦铁路停车事件,计停车达83小时。1967年7月3日,在少数坏人挑动下,发生群众武斗流血事件。9月6日、8日,一些人分别去凤阳、泗县人武部抢枪,打死打伤多人。1968年初,全市实行军管,动乱状况得以缓和,但各类案件发案数仍较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蚌埠市大力整顿社会治安,“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动乱影响逐步消除。进入80年代,刑事案件年发案率为每千人0.2~0.5起。
附:蚌埠解放前娼妓、烟毒、赌博情况
(一)娼妓
清同治年间,在蚌埠设立三县司后,被称为三县司“老爷”的官佐曾从清江、淮城购来两只“花船”,船上蓄有妓女,侍候水陆客商。开埠后,客栈、旅店增多,当时大喜、怡安、同升等客栈均蓄有妓女。
民国2年(1913年)底,军阀倪嗣冲在蚌督皖后,往来达官贵人增多,娼妓日增。嗣后,陆续开设的岭楼、青云楼、云阳楼、第一楼、大观楼、新华楼及中华栈、维新旅社等,均蓄有娼妓。到20年代末,据统计已有特等妓女38名,超等妓女122名,头等妓女81名,并有清江帮、扬州帮、苏州帮之分。警察局对娼妓征收“花捐”,使其成为合法行当。全市妓女多集中在华昌街、二马路、西游艺场、老大街、华利街一带,一些客栈为龟头、老鸨包租使用。怀远县一男子张某,原家道殷实,因吸毒兼嫖赌,将家私败尽,竟将其妹卖给华昌街上出名的“大斗子”老鸨。其妹知受骗,但终逃不出老鸨手心,沦为妓女。
沦陷时期,蚌埠成为伪省政府所在地,随着官僚政客、地痞流氓的麇集,娼妓业畸形发展。民国30年统计,全埠有营业执照的妓女约500余人。为满足侵华日军的需要,日军还授意伪省政府主席倪道烺在蚌埠成立所谓“慰安所”。除日军自己调来一批日本艺妓和朝鲜女子,在华昌街、大马路、二马路设立“千金馆”、“津川馆”、“浪花馆”外,汉奸赵瀛洲也在日军驱使下,从难民中挑选一批青年女子,送至大观楼、得意楼、维新饭店等“慰安所”,供日本兵蹂躏。这些良家妇女被逼进“慰安所”后,每人每天要“慰问”10多个日军士兵,有不少人被活活糟蹋致死。龟头何子方、赵瀛洲等人多靠妓业发了横财。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仍把娼妓作为特种行业。民国36年7月,全市有营业执照的妓女253人,另尚有私娼50余户。当时位于闹市区的40余家客栈均蓄有娼妓,蓄妓最多的复兴公寓多达50余名。
(二)烟毒
开埠后不久,上层人士将吸鸦片作为一种享受,致吸毒风日盛。蚌埠水陆交通便利,鸦片也多在此集散。民国4年,有广东人在华昌街德和蛋厂附近开办鼎余公司,公开出售鸦片等毒品。民国15年前后,又有烟民顾雨洲等人从事海洛因贩卖。
沦陷时期,蚌埠设有上海宏济善堂分号,系伪安徽省长倪道烺公开倾销烟毒的官办机构。该堂乘新烟上市时,以每两一元(法币)左右价购进,尔后以五元高价售给各土膏店、售吸所。民国30年8月,市面上鸦片售吸所100多家,多美其名曰戒吸所,如生生戒吸所、一乐戒吸所、公园巷戒吸所及卞姓、岳姓、陈姓、孙姓等人开设的戒吸所等。同时,伪省政府还强迫皖北一带农民广种罂粟,然后制成号称“蚌埠土”的烟土销售。民国34年5月,在蚌的伪省政府特许设立烟民配给所30家,为外来烟民提供吸毒方便。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虽倡禁烟,但烟毒不止。民国35年12月,当局成立禁烟宣传委员会,却明禁暗不禁,收效甚微。民国36年8月,全市曾登记施戒烟民379人,但未施戒的人数更多。
(三)赌博
蚌埠民间赌博历史较长,开埠后赌风日盛。沦陷后,被日军收编的土匪司令沈席儒及日伪警察局公开设赌场,其中由沈开设的赌台子多达23处。当时,较具规模的赌场有九皋旅馆俱乐部、中洲旅馆俱乐部、中山旅馆俱乐部、华盛街俱乐部、中荣街俱乐部、东亚俱乐部等。抗战胜利后,蚌埠仍有多处公开赌场。
民国18年冬,被委为十三路军总指挥的石友三率部进驻蚌埠50多天,给市民带来深重灾难。其部为筹措军饷,强行向商会借款40万银元,并强令信丰面粉厂“逐日照付面粉3000袋”;某日又令凤阳每区捐款400银元,交纳马骡各2匹,出壮丁40名,区长若不遵从,则枪决。石部临开拔前,又强行向商界索要开拔费20万银元,因数目过大,一时筹措不及,便扣押人质上车。
沦陷后,日伪军、警、宪、特和土匪在蚌横行,城无宁日。民国28年4月,日伪机关以清查反日标语为名,将300多名来蚌跑单帮的河南人全部抓捕,其中70余人被捕后受尽非人折磨,并装入麻袋,投入淮河。民国29年5月,汪伪中央特工总部在天锡里设蚌埠特工站,备有各种刑具,凡被抓入者极少生还,使天锡里成为蚌埠的“魔窟”。沦陷时期,沿淮匪患猖獗,一些外地匪徒常出没在新船塘一带抢劫。民国33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日晚,新船塘有6户渔船被抢,除劫去钱物外,有的船民还遭残害。此期,娼妓、烟毒、赌博业也畸形发展。
抗日战争胜利后,市面一度平稳,但为时不长,因国民党重新发动内战,社会治安又复混乱。民国35年6月,国民党特务、警察机关在全市实行大搜捕,曾一夜之间捕去所谓“共党嫌疑分子”200人,市民多提心吊胆。民国36年6月后,又常实行戒严,市民入晚则不敢外出。
蚌埠解放初期,国民党潜伏的敌特、反革命分子先后组建20多个反革命集团,有的阴谋组织暴动,有的进行破坏。民国38年7月,一些坏人装扮成“毛人水鬼”,深夜恐吓群众,其活动范围主要在新船塘、纬四路、大马路、二马路、小蚌埠一带。群众因受恐吓,惊起吆喝,乱跑乱叫,每处少则百十人,多则四五百人,闹得人心惶惶。后经抓获装扮成“毛人水鬼”的陆云兴(系国民党军队散兵)等3人,事态方得平息。建国初1949年11月,市公安局执法班长张先斌赴华昌街江南公寓查稽烟土案,被匪特魏霞初(化名刘汉杰)和蔡华亭杀害,并劫去枪支、财物,但二匪特终究落网。1950年后,经“镇反”、“肃反”等运动,捕、杀、关、管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破获一批潜伏敌特分子和反革命集团,取缔一贯道、天门道等反动会道门,很快使社会趋于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刑事案件年发案率由解放前的每千人数十起下降到不足十起。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出现动乱。一些坏人唆使群众冲击党政机关,进行人身伤害,阻断交通,挑起武斗流血事件。1966年11月11日,蚌埠火车站发生挤死、挤伤外出串联学生事件,死12人,伤29人。是年12月下旬,少数坏人两次策动津浦铁路停车事件,计停车达83小时。1967年7月3日,在少数坏人挑动下,发生群众武斗流血事件。9月6日、8日,一些人分别去凤阳、泗县人武部抢枪,打死打伤多人。1968年初,全市实行军管,动乱状况得以缓和,但各类案件发案数仍较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蚌埠市大力整顿社会治安,“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动乱影响逐步消除。进入80年代,刑事案件年发案率为每千人0.2~0.5起。
附:蚌埠解放前娼妓、烟毒、赌博情况
(一)娼妓
清同治年间,在蚌埠设立三县司后,被称为三县司“老爷”的官佐曾从清江、淮城购来两只“花船”,船上蓄有妓女,侍候水陆客商。开埠后,客栈、旅店增多,当时大喜、怡安、同升等客栈均蓄有妓女。
民国2年(1913年)底,军阀倪嗣冲在蚌督皖后,往来达官贵人增多,娼妓日增。嗣后,陆续开设的岭楼、青云楼、云阳楼、第一楼、大观楼、新华楼及中华栈、维新旅社等,均蓄有娼妓。到20年代末,据统计已有特等妓女38名,超等妓女122名,头等妓女81名,并有清江帮、扬州帮、苏州帮之分。警察局对娼妓征收“花捐”,使其成为合法行当。全市妓女多集中在华昌街、二马路、西游艺场、老大街、华利街一带,一些客栈为龟头、老鸨包租使用。怀远县一男子张某,原家道殷实,因吸毒兼嫖赌,将家私败尽,竟将其妹卖给华昌街上出名的“大斗子”老鸨。其妹知受骗,但终逃不出老鸨手心,沦为妓女。
沦陷时期,蚌埠成为伪省政府所在地,随着官僚政客、地痞流氓的麇集,娼妓业畸形发展。民国30年统计,全埠有营业执照的妓女约500余人。为满足侵华日军的需要,日军还授意伪省政府主席倪道烺在蚌埠成立所谓“慰安所”。除日军自己调来一批日本艺妓和朝鲜女子,在华昌街、大马路、二马路设立“千金馆”、“津川馆”、“浪花馆”外,汉奸赵瀛洲也在日军驱使下,从难民中挑选一批青年女子,送至大观楼、得意楼、维新饭店等“慰安所”,供日本兵蹂躏。这些良家妇女被逼进“慰安所”后,每人每天要“慰问”10多个日军士兵,有不少人被活活糟蹋致死。龟头何子方、赵瀛洲等人多靠妓业发了横财。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仍把娼妓作为特种行业。民国36年7月,全市有营业执照的妓女253人,另尚有私娼50余户。当时位于闹市区的40余家客栈均蓄有娼妓,蓄妓最多的复兴公寓多达50余名。
(二)烟毒
开埠后不久,上层人士将吸鸦片作为一种享受,致吸毒风日盛。蚌埠水陆交通便利,鸦片也多在此集散。民国4年,有广东人在华昌街德和蛋厂附近开办鼎余公司,公开出售鸦片等毒品。民国15年前后,又有烟民顾雨洲等人从事海洛因贩卖。
沦陷时期,蚌埠设有上海宏济善堂分号,系伪安徽省长倪道烺公开倾销烟毒的官办机构。该堂乘新烟上市时,以每两一元(法币)左右价购进,尔后以五元高价售给各土膏店、售吸所。民国30年8月,市面上鸦片售吸所100多家,多美其名曰戒吸所,如生生戒吸所、一乐戒吸所、公园巷戒吸所及卞姓、岳姓、陈姓、孙姓等人开设的戒吸所等。同时,伪省政府还强迫皖北一带农民广种罂粟,然后制成号称“蚌埠土”的烟土销售。民国34年5月,在蚌的伪省政府特许设立烟民配给所30家,为外来烟民提供吸毒方便。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虽倡禁烟,但烟毒不止。民国35年12月,当局成立禁烟宣传委员会,却明禁暗不禁,收效甚微。民国36年8月,全市曾登记施戒烟民379人,但未施戒的人数更多。
(三)赌博
蚌埠民间赌博历史较长,开埠后赌风日盛。沦陷后,被日军收编的土匪司令沈席儒及日伪警察局公开设赌场,其中由沈开设的赌台子多达23处。当时,较具规模的赌场有九皋旅馆俱乐部、中洲旅馆俱乐部、中山旅馆俱乐部、华盛街俱乐部、中荣街俱乐部、东亚俱乐部等。抗战胜利后,蚌埠仍有多处公开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