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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房屋
建国前,县城房屋结构有两种类型:一是石墙,草瓦盖顶的一字形三间平房,间有少数砖木瓦结构的两层楼房与深宅大院,仅为少数官绅富户所有,如县城主街文昌街中段宋、邱两大户;二是由美国、意大利教会兴建的砖混中西式三层楼房,如西门岗民望、民康医院和淮西中学(现一中)等。抗日战争时,遭日本飞机轰炸,县城房屋被毁近5000间。(顺河街全街被毁)。抗战胜利后,部分修复。多为石墙、草顶、十分简陋。
建国初,全城房屋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1950年土地改革时没收地主资本家6.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32万平方米(草房近三分之一)。时人口2万余,人均居住面积约13平方米。50~60年代,县城房屋无大发展,仅增建卫生、文化娱乐设施,面积3.42万平方米。70年代后县城建设随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至1985年底全城房屋总建筑面积已达到1081859平方米,比建国初增加2.52倍,其中住宅面积644126平方米,比建国初增加2.01倍。按年末县城人口计,人均住房面积近14平方米,居住条件有很大改善。
县城主要公共建筑
建国初,全城房屋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1950年土地改革时没收地主资本家6.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32万平方米(草房近三分之一)。时人口2万余,人均居住面积约13平方米。50~60年代,县城房屋无大发展,仅增建卫生、文化娱乐设施,面积3.42万平方米。70年代后县城建设随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至1985年底全城房屋总建筑面积已达到1081859平方米,比建国初增加2.52倍,其中住宅面积644126平方米,比建国初增加2.01倍。按年末县城人口计,人均住房面积近14平方米,居住条件有很大改善。
县城主要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