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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审计监督
1984年3月,成立县审计局。当年7月对县农资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试审。查出违纪金额36.9万元。其中1983年以计划外磷肥降价损失,转移分散利润23.3万元,1984年截留上交财政资金13.6万元。这次试审对促使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改革分配制度起到一定作用。11月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租赁住房财务审计,检查51个单位、351户,年租金高达29.7万元,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合理纠正意见。
1985年3月,先后对粮食、供销等14个企事业单位送达审计,共审出违纪金额21.9万元。其中计划外违纪基建近10万元,擅自提高成本费22万元。分别做了处理。10月遵照省工商银行、省审计局(85)皖工银字第127号《关于对国营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进行清理的通知》精神,先后对12户县级预算内企业,2户预算外企业和6户二轻系统集体重点企业进行就地审计。查出待核销流动资产盘亏、报废损失及不合理占用流动资金397.1万元。其中虚盈实亏203万元,占51.1%,积压物资,拖欠、垫付194.1万元,占48.9%,分别作出限期清理、整顿,加收银行贷款利息,停止银行贷款等处理。同时帮助企业制定合理使用资金的计划。
1985年3月,先后对粮食、供销等14个企事业单位送达审计,共审出违纪金额21.9万元。其中计划外违纪基建近10万元,擅自提高成本费22万元。分别做了处理。10月遵照省工商银行、省审计局(85)皖工银字第127号《关于对国营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进行清理的通知》精神,先后对12户县级预算内企业,2户预算外企业和6户二轻系统集体重点企业进行就地审计。查出待核销流动资产盘亏、报废损失及不合理占用流动资金397.1万元。其中虚盈实亏203万元,占51.1%,积压物资,拖欠、垫付194.1万元,占48.9%,分别作出限期清理、整顿,加收银行贷款利息,停止银行贷款等处理。同时帮助企业制定合理使用资金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