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教育事业费
抗日战争前,公立学校划分县立小学(主要设在县城)和区立小学两类;教育事业费,县立小学由县财政拨给,区立小学多由地方庙产、公田地租和租金支付。当时本地只有区立小学。民国16年(1927),固镇团防局长兼完小校长王维周为把34顷庙田收为学田充作办学基金,与僧侣们打了3年官司,以取胜告终。湖沟、任桥集、沱河集等地小学教育事业经费大致都是如此解决。民国17年(1928),佛教会在任桥集开办的私立育英小学,教育经费从教会基金中供给。
日伪时期,各区、乡学校教育事业费,仍由地方筹集。民国28年(1939),创办固镇初级中学,地方成立校董会,伪区长徐荫堂任董事长,王维周、关汉卿、李修甫等地方士绅为董事,下设学田、庙田经济管理委员会,清查和收缴庙田、学田地租,作为地方教育经费。其他各区、乡也都采取类似做法。民国33年(1944),固镇道德会开办的坤德女子小学,教育经费由会员自愿捐献和校长、教师尽义务解决。
抗日战争胜利后,灵璧县政府饬令各地查实庙产、公田地亩,造册上报县财政统筹使用。从此,本地公立学校(中心国民学校及县立中学)教育事业费由县财政编造预算,统筹发给,学杂费留校作为日常费用。民国36年(1947)中学生应缴学杂费,另外还有讲义费、体育费、图书报纸费、卫生费、杂费、实验费、灯油费等。私立小学(含教会办)教育事业费由校董会筹集,保国民小学教育事业费由保自理。
建国后,本地公办中、小学教育事业费由国家财政支出,学杂费和勤工俭学收入由学校自己管理;民办学校(农中和耕读小学)教育事业费由地方筹集,另从教育事业费中的民办经费补助一部分。1965年,我县教育事业费支出78.17万元,其中民办教师补助费6.56万元。
1979年增加幼儿教育事业费,同时各类学校开支逐年增长。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精神,压缩公务开支,其中小学公务费由上年的11063元,缩减到6647元。1981年县财政对教育事业费实行包干使用。198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小学划分为县、区(镇)、乡等三级,中学划分为县属中学和区属联中,其教育事业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民办教师的工资除由县财政按标准从民办经费中支付部分外,还由各乡负责筹款(或粮食)补发其余部分。每人每月公费补助数额为:1965年小学民办教师4元、中学民办教师8元;1968年以后,小学民办教师12人,中学民办教师14元;1978年以后,小学民办教师16.50元,中学民办教师18.50元。各乡筹集部分,根据学校所在社、队的社员中上等劳力收入标准发给;1982年以后,民办教师工资的公费补助部分,小学为20元、中学为22元;至1985年改为,小学26元、中学为28元,并由学校所在乡、村筹款补助相同数额的工资。
部分年份教育事业费支出一览表

二社会集资
建国后,本地小学校舍的修建,一贯遵循“公办民助”的原则。50年代,固镇的2所小学每年都由商界热心教育的人士组成校董会,筹款修缮校舍、添置设备。其他区、乡小学修建大都依靠校董会或农会在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1965年建县时,各中、小学校舍大都破陋不堪,再加上“文化大革命”期间缺乏必要的维修,给学校教育造成更严重的困难。至1980年,全县各联合中学和小学校舍共6158间(9.24万平方米),其中破旧草房和危房达4595间,占75%。当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县实行“三结合”(国家拨款、集体投资、群众集资)建校,确定李翠萍副县长具体负责这一工作。1981年,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经过调查研究后联合作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1984年2月,中共固镇县委、县政府又联合作出《关于加强普通教育、农民教育的决定》,再次强调走“三结合”建校的道路,明确规定每建一间砖瓦结构校舍,由国家补助200元,从而激发了各区、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1983年,封寺乡政府把自己的基建砖瓦全部资助学校建房6间,为群众集资建校作出榜样,使该乡8所中、小学校舍全部更新,成为全县第一个“一无两有”(无危房、有教室、有桌凳)乡。至1984年5月,杨庙区筹集12.14万元,除建334间校舍外,还支援区所在地的县属中学2.5万元建校;官沟乡吴庄村集资2万元(每个村民平均投资18.6元),建砖瓦校舍32间,筑院墙30米,添置新桌凳180套。魏庙乡单湾村黄庄烧窑专业户朱洪宽,1983年向当地小学献砖5万块、瓦2000片、现金1000元。至此,我县“三结合”建校总投资369.47万元,其中群众自筹232.1万元(占63%)、国家拨款29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7万元、教育事业费支出76.85万元、勤工俭学收入开支4.52万元;全县校舍共改建315间、新建4105间(含教学楼一座39间),并添置课桌7401张、凳子245条。
1984年下半年起,我县将“三结合”建校改变为社会集资建校,由副县长张玉琳具体领导这一工作。稿沟乡地处浍河北岸,秋季遭受严重水灾,但群众表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河岸多捞点鱼虾也要把学校建设好!”因此,该乡在吃回销粮的艰苦条件下,还集资5万元建设稿沟小学。1985年1月5日我县召开群众集资办学表彰大会后,掀起群众集资办学的高潮。濠城乡当年集资18万元,将6所小学校舍全部更新。该乡邢圩村集资4万元,建校舍18间,连同院墙、大门一并建齐。董庙乡王李湖村集资4.5万元,建带走廊的教室12间,购置100余套桌凳。仁和集乡濠辅小学也采取社会集资的办法建成带走廊的教室18间。至当年底,全县社会集资共达376万元,337所小学有71%更新了校舍,达到“一无两有”的标准,其中124所小学达到“一无三有”(外加有院墙)的标准。
三勤工俭学收入
1958年以前,勤工俭学尚未列入学校管理范围,不过有些学校为加强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复收粮食和搬运砖瓦、石子建校等活动,已初具勤工俭学内容。1958年后,为贯彻教育部提出的“勤工俭学”方针,固镇中学先后办起农场、饲养场和造纸厂,并购置牛、马车4辆(全用人拉)、平板车40辆,每天有100余名师生分两班轮换到砖瓦窑厂搞运输。农村学校根据各自条件,开展饲养、种植、复收、割晒青草等活动。1959年,在粮食异常紧张情况下,农村学校尽力种好“试验田”,改善师生生活。
1971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学生要学工、学农的“五·七”指示,各类学校再一次大办农场、工厂,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湖沟中学扩建2000余平方米水塘养鱼;养猪常年存栏达100余头;开辟菜园10亩,年产蔬菜约5万公斤;种粮20亩,年产小麦约8000公斤。固镇二中于1973年春初建时,发动师生去三里窑厂搬运砖瓦,节约建校经费0.2万元;1975年拣石子500立方米、炉渣300立方米,拉黄土200立方米,修成一个具有400米标准跑道的田径运动场,节约资金1.5万元。不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勤工俭学活动,都遭到“左”的路线指导,打乱了教学常规,是个严重的教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勤工俭学再度受到重视。固镇一中修配厂1983年向学校提供1万元办学经费;学生课外科技小组研制的航模电子游艺等教具,获1983年宿县地区科技作品展览一等奖。湖沟中学的小磨麻油销售省内外。石湖中学的吹塑制品厂1年获利上万元。任桥站小学日产火炬牌粉笔约100盒,通过供销社向外推销,颇有声誉。1985年,城关镇7所小学就有5所开设文具食品商店(五小还办起肉食加工厂),全年勤工俭学纯收入达万余元。1983~1985年,全县勤工俭学收入共为建校投资4.5万元,也为教师福利开支提供部分经费。1985年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为:校办农场粮食生产7.5万公斤,产值2.5万元,利润1.5万元;校办工厂产值12万元,利润2万元;商业服务业营业额8万元,利润1.4万元。
上一篇:第六节 教师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