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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驻军
1948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野战军第三纵队和华东野战军第九纵队一举解放宿城后,当即成立警备司令部。由中原野战军九纵司令员刘昌毅兼警备司令,九纵政治委员阎红彦兼警备司令部政委。
1948年11月19日,江淮独立旅旅长张秀龙率部驻灵璧。
1949年初,宿城城防司令许伯言率两个连驻宿城。
1949年4月,江淮军分区警备三团驻守宿城,团长童运铎,政委金果。
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41团驻宿城东关。
1953年,中国人民志愿军60军从朝鲜回国,军部驻宿城。其三个师分驻蚌埠(179师)、苻离(180师)、固镇(181师)。1954年,该部调离宿城。
195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内卫83团驻守宿城。
1958年,南京军区空军雷达兵28团2营8连驻宿城。是年,安徽省军区炮兵训练大队(团)驻宿城。
1965年,南空220部队(团)驻我区灵璧。
196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军31师93团驻宿城。后改为12军36师108团驻宿城。
1972年,南后23分队驻我区灵璧。
197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坦克学校驻我区紫芦湖(文化大革命中下迁的安徽农学院旧址)。
197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3531部队驻我区灵璧北山。
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60军装甲步兵团坦克10师驻紫芦湖(原坦克学校旧址)。
1984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宿县地区支队驻宿城南关。
从我区各县相继解放之日起,各县县城均驻有地方武装公安队,后改为武装警察中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县武装警察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县中队,属部队编制。每年从国家统一征集的兵员中补充缺额。隶属县人武部领导。1976年初,把县中队相继移交给各县公安局领导。1983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县中队,设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各一人,编制三个班,有战士30多人,一般只配有轻武器。武装警察中队的主要任务是:看押犯人。对处以极刑的罪犯执行刑场任务,协助公安部问逮捕、押送罪犯,守卫铁路桥梁和重要战略设施。
1948年11月19日,江淮独立旅旅长张秀龙率部驻灵璧。
1949年初,宿城城防司令许伯言率两个连驻宿城。
1949年4月,江淮军分区警备三团驻守宿城,团长童运铎,政委金果。
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41团驻宿城东关。
1953年,中国人民志愿军60军从朝鲜回国,军部驻宿城。其三个师分驻蚌埠(179师)、苻离(180师)、固镇(181师)。1954年,该部调离宿城。
195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内卫83团驻守宿城。
1958年,南京军区空军雷达兵28团2营8连驻宿城。是年,安徽省军区炮兵训练大队(团)驻宿城。
1965年,南空220部队(团)驻我区灵璧。
196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军31师93团驻宿城。后改为12军36师108团驻宿城。
1972年,南后23分队驻我区灵璧。
197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坦克学校驻我区紫芦湖(文化大革命中下迁的安徽农学院旧址)。
197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3531部队驻我区灵璧北山。
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60军装甲步兵团坦克10师驻紫芦湖(原坦克学校旧址)。
1984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宿县地区支队驻宿城南关。
从我区各县相继解放之日起,各县县城均驻有地方武装公安队,后改为武装警察中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县武装警察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县中队,属部队编制。每年从国家统一征集的兵员中补充缺额。隶属县人武部领导。1976年初,把县中队相继移交给各县公安局领导。1983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县中队,设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各一人,编制三个班,有战士30多人,一般只配有轻武器。武装警察中队的主要任务是:看押犯人。对处以极刑的罪犯执行刑场任务,协助公安部问逮捕、押送罪犯,守卫铁路桥梁和重要战略设施。